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上饶市安信发展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二期) 工程总承包 | ||||
工程地址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片区,东至规划路、北至发展大道、西至园十路。 | ||||
建筑面积 | 345911.5 ㎡ | 结构/层数 | 框架/5 层 | ||
招标范围 | (1)设计招标范围:厂房、办公楼、地下室、室内外工程等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同时配合招标人相关工作事宜,含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招标人组织的图审。(具体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2)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包括挡土墙、强夯、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建筑电气、智能建筑、消防、人防、节能、园林景观、市政配套设施和项目地块污水等管线迁改工作等)、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具体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3)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19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728059500.00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杨公伟 | 注册编号 | 沪131191006301;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特级 | ||||
投标报价 | 38500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 | 注册编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 | 注册专业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38500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 | 注册编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 | 注册专业 | /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9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施工业绩:闽南古镇B-E部工程 设计业绩:唐山市路北区秦黄下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第一中标排序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设计费暂定:385 万元,施工建安工程费总价约83685万元(含工程直接费、总包管理服务费、规费、税金、利润等国家规定的各项取费),投标报价下浮系数13%。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95/_LE0KXsBCmDyuluYTe0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