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张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021 年度)》 已由延审投发( 2021 ) 59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延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川县张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021 年度)主要建设内容为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1.93km2, 其中综合治理面积 421.54hm2, 栽植乔木林 335.58 hm2, 经果林 85.96hm2, 封禁治理 771.58hm2, 疏林补植 4.67 万株 , 封禁标牌 1 个,围网栏 0.65km 。依据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川县张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021 年度)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行审涉农发〔 2021 〕 1 号),共划分为 1 个施工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负责实施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持 CA 锁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 2 楼交易厅,持投标信息确认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
地 址:延安市延川县
联 系 人:加彩虹 电 话: 水利招标采购https://www.slzb.net
代理单位: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新区翰林府 17 号楼 2 单元 1302 室
邮 编: 716000
联 系 人:付龙龙 电 话: 水利招标采购https://www.slzb.net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65/zIlUKHsBCmDyuluYh3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