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1、将原招标文件附件中工程量清单中“水利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删除2、将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基准价算法修改为:评标基准价=A×70%+B×30%;A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B为所有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3、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工程量清单。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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