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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城区2026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4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江苏 - 苏州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泰兴市城区2026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省份/直辖市 江苏 地区 苏州市
采购单位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 0523-80870117
代理机构 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王卫明 0523-80870117
所含内容 排水招标给水招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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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泰兴市城区2026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泰兴市城区2026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B3212831886000158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城区2026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已经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泰兴市城区2026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6]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泰兴市城区2026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勘察设计的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泰兴市城区2026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泰兴市城区,鼓楼中路(鼓楼南北路至羌溪路段)、国庆西路(长征路至江平路段)、泰师路(泰师桥南至永丰路段)、延令街道大生集镇、曾涛路(济川路至润泰路)、鼓楼南路(澄江路至文昌路段)、鼓楼西路(江平路至徐庄河段)、鼓楼西路(徐庄河段至金沙中沟段)、东城河片区、兴泰华庭、卜庄、达标区(含泰兴市人民医院长征路院区、泰兴市市容卫生管理处等机关单位和针织厂宿舍楼、丝印新村等老旧小区)
2.3建设内容:(1)市政排水管网改造项目8个:主要为新建和改造雨污水管网,并同步实施绿化补裁、停车位、道路改造、路灯、监控、强弱电杆线等工程。(2)片区雨污分流6处:主要为新建和改造雨污水管网,并同步实施道路改造、强弱电、路灯、绿化、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1)市政排水管网改造项目8个:主要新建DN300-DN600球墨铸铁雨水主管长约3991m、de200-de225PE实壁支管长1185m;改造D300-DN600球墨铸铁雨水主管长约4383m、de200PE实壁支管长约1203m;新建DN300-DN500球墨铸铁污水主管长约6488m、de160PE实壁支管长90m、de200HDPE双壁波纹支管1000m、de75-de160UPVC支管2100m;改造DN400-DN500球墨铸铁污水管道长约1981m;同步实施绿化补裁、停车位、道路改造、路灯、监控、强弱电杆线等工程。(2)片区雨污分流6处:主要新建DN300-DN600球墨铸铁雨水主管长约7507m、de200PE实壁支管长1914m;改造DN300-DN600球墨铸铁雨水主管长约4563m、de200PE实壁支管长约1090m;新建DN300-DN500球墨铸铁污水主管长约8230m、de75-de160UPVC支管1730m;改造DN300-DN500球墨铸铁污水主管长约4446m、de75-de160UPVC支管460m;同步实施道路改造、强弱电、路灯、绿化、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31886000158001001
泰兴市城区2026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勘察设计
泰兴市城区2026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东城河片区、兴泰华庭、东阳路南延东侧桑木村自建房、卜庄组(卜前、卜后)的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及2026年达标区建设(机关事业单位排水整治)、2026年达标区建设(住宅小区整治)等工程项目)设计阶段至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现场踏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通过概算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实施阶段设计服务以及与设计配套的勘察、测绘、物探(含管线摸排及清疏检测)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8.62
2.7工期:45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市政甲级]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专业资质?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含)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1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①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③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3.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3.7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8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8、3.9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10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是;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15分

技术方案:70分

投标报价:10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 / 分(如有)

其他评分因素: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R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

(2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的排水管网新建或改造工程设计业绩(包括单位庭院内部或住宅小区的排水管网新建或改造工程设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设计等)。

(如其他项目中包括排水管网新建或改造工程,且该部分管网工程投资额达到上述要求的,予以认可)

注:须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及工程内容以合同为准,合同不能体现金额或工程内容的,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未从省主体信息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项目组成员

(13分)

1、勘察人员

1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1.5分,最多得2分。

2、设计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2.5分,最高得3分。

2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最多得1分。

③给水排水专业其他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最多得2分。

④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最多得1分。

⑤道路专业其他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的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最多得2分。

⑥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若为联合体单位,则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由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相应人员;负责勘察和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不得相互混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要求:与资格条件中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要求一致。

项目组成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同一人员的职称只按最高等级计。

若不满足以上要求,则该项不得分。

2.2.4

(2)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项目理解(5分)

对招标项目所选小区(片区)认识、理解和总体把握准确、到位,设计构思,全面、合理、深入。(0-5分)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5分)

设计依据充分,改造目标明确、合理,符合居民需求。(0-5分)

摸排、检测资源投入 (25分)

对招标项目摸排、检测工作投入的人员、设备、工作重点加以分析并提出摸排方案(至少包含人员、设备、完成天数、摸排深度等)。(0-25分)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10分)

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各阶段时间分配的合理性,任务分解和设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对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保证性和可操作性。(0-10分)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

(5分)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可靠具体有保障。(0-5分)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15分)

对招标项目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可靠进行评定。(0-15分)

合理化建议

(5分)

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加以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0-5分)

技术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总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

(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0分)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

(4)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

(/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建筑设计 □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下简称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基准分×( / 分)(基准分为150分,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大于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关于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218.90.248.27/),查询各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则以投标人网上申报的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该申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设计)}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按100分计取;该申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设计)不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0}。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0。

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异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1】133号)、关于对《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2.2.4(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服务承诺

(5分)

投标人承诺建安工程费不超过工程投资额的85%得1分;承诺建安工程费不超过工程投资额的83%得3分;承诺建安工程费不超过工程投资额的80%得5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5分。(本标段工程投资额暂定7700万元)

注:承诺的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未提供不得分。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23日00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泰兴市永信大厦四楼
联系人:
王卫明
联系人:
茅莘
电话:
0523-80870117
电话:
0523-87766859
传真:
项目负责人:
茅莘
邮编:
2254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400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泰兴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3-87607586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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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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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92/u8o68pwBcJ7Dd_Tqttf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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