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拟对《洛江区辖区内北高干渠、洛阳江水源保护区、惠女水库水源保护区、罗溪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及后坂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洛江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现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洛江区辖区内北高干渠、洛阳江水源保护区、惠女水库水源保护区、罗溪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及后坂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洛江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二、项目内容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洛江生态环境局制订的《洛江区辖区内北高干渠、洛阳江水源保护区、惠女水库水源保护区、罗溪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及后坂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洛江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已超过三年,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修订,并于2026年8月份完成备案。
三、单位资格要求
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项目报价单(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请提供)。
五、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请各意向供应商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8时(北京时间)前将有关材料密封提交(邮寄)至洛江生态环境局。地址:泉州****苑(****楼)A21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595-****3280。
注:此次询价仅作为项目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不对外公开。
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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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0288/9WU8y54BMqitpwL5eP2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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