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等技术改造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9-09至2026-09-15,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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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江西****路****号
邮编:330038
| 项目名称: | 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等技术改造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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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泉岭乡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 ||||
| 建设单位: | 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 编制单位: | 江西赣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位于南昌市进贤县泉岭乡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属技术改造性质,依托现有项目二期已建的2×600t/d机械炉排炉(3#、4#炉)、三期在建的1×600t/d机械炉排炉(5#炉)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处理工艺,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按环评要求分别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采用预处理+MBR生化处理系统处理,高浓度废水和低浓度废水依托二期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浓缩液用于脱硫石灰浆制备,清水回用于生产及炉渣综合处理厂房。炉渣综合处理厂房生产废水经车间三级沉淀池处理后通过循环水池回用于炉渣厂生产。无阀过滤器反冲洗排水、循***网排入抚河。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防止项目运营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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