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南昌市新建经开区祥华纺织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9-15至2026-09-20,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6040
通讯地址:江西****路****号
邮编:330038
| 项目名称: | 南昌市新建经开区祥华纺织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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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街****号 | ||||
| 建设单位: | 南昌市祥华化纤科技有限公司 | ||||
| 编制单位: | 江西兴晟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大街****号,属新建性质,年产19200吨POY涤纶长丝。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处理工艺,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按环评要求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面拖洗废水、纺丝组件清洗废水、废气水喷淋废水、真空泵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取混凝气浮+水解酸化+A/O池+板框压滤工艺)处理,***网,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防止项目运营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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