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严家山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六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6-10734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盘龙区严家山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六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为《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现由采购人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1)盘龙区严家山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盘发改投资〔2023〕53号文批准建设。总投资估算约3120.05万元。
(2)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铂金大道、世博路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盘发改投资〔2023〕30号文批准建设。总投资估算约4527万元。
(3)盘龙区羊肠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盘发改投资〔2023〕54号文批准建设。****城乡建设局对资金筹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负责。总投资估算约12979.76万元。
(4)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盘发改投资〔2023〕55号文批准建设。总投资估算约7293万元。
(5)昆明市盘龙区小窑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盘发改投资〔2024〕1号文批准建设。总投资估算约63475.93万元。
(6)****城****城***网衔接配套道路提升整治工程: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盘发改投资〔2025〕12号文批准建设,总投资估算约17643.26万元。
2.2磋商范围:
(1)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组织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否合格的结论,确保水土保持验收成果数据按时提交并协助采购人及验收单位最终拿到水务部门回执函;
(2)成果要求:以上报告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等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编制,协助采购人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所需的相关报告及书面材料,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要求并通过验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3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取得批复,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止。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6项目规模:300000.00元。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8其他补充说明:按照《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规定:“承担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的单位,不得作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以上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风向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得再参与本次磋商。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部门登记核发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和技术能力,未被行业相关主管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3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度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4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磋商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否决其磋商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4月29日16时00分至2026年5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平台(网址:https://****.com,凭注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平台(网址:www.****.com)注册的用户,***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账号后,***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竞选人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路****号****中心)会议室进行。
磋商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磋商申请人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在线签到,并在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开标流程进行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磋商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磋商申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技术操作咨询:云南纽智晨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300。***平台相关操作流***平台(网址:https://****.com——下载专区页面下载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4.3发票开具:***平台首页“最新资讯”。
5.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路****号****中心)。
5.2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竞争性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并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
5.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www.****.cn)、***平台(http://www.****.com)、***平台(网址:https://****.com上发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城乡建设局
地址:****路****号
联系人:刘雯佩、王欣悦、潘园
联系电话:0871-****5792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路****号****中心
联系人:赵笑婷、李曼溪、谷一鹏
电话:132****2390、158****5353
传 真:(0871)****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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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0660/ZKa52Z0BLRKCxEZf5sJ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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