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灯塔市养老服务设施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阳市灯塔市养老服务设施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灯塔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中心《关于辽阳市灯塔市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批复,关****中心《关于辽阳市灯塔市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批复(灯市发改发[2026]75号,灯市发改发[2026]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该项目概算总投资8443.43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6935万元,剩余资金由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82.13%,地方政府配套:17.87%,招标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灯塔市珑兴原著西侧(珑兴原著与长大铁路的中间地带)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1331.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为17486.6平方米。地上共五层,建筑面积16270.56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216.04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工程。室外配套道路、绿化、管网等工程,其中绿化面积8532.52平方米,道路及硬覆盖工程8500平方米,本项目共设置400张床位。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502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8年02月29日;
标段名称:辽阳市灯塔市养老服务设施EPC总承包项目
标段编号:E211081ET02000003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本辽阳市灯塔市养老服务设施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承包范围包含设计、勘察、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网配套、竣工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实行工程总承包交钥匙管理。
标段类别: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7405.331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保函(保险)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3.1.1资质要求(1)+(2)+(3):
(1)****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资质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勘察·综合类·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满足文件要求的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经过刷卡或身份证认证通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联合体最多允许3家单位。
(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公告发出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6)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平台-***网上在公示期内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公告发出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ov.cn进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其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成员)、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中华***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网进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8)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上述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
3.4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4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2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10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Inzb.com:8888/zjt-bid/)
5.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Inzb.com:8888/zjt-bid/)”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网、***网、***平台、***平台(辽宁省·辽阳市)上发布。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负责人:韩女士,联系方式:0419-***3399。
2.招标负责人:魏女士,联系方式:0419-***900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心
地址:辽宁****路****号
邮编:/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0419-***9007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街****号****中心
邮编:110000
联系人:陈宇飞、马志强、黄志勇、张洪锋、牛凯鑫
电话:024-****8828
电子邮件:ch****@****.****.cn
网址:https://www.****.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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