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咸宁市咸安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 (标段/包名称)
招标文件预公示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咸宁市咸安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宁市咸安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6]105号(项目代码:2511-421202-04-01-53286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本项目 咸宁市咸安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建设规模:主要包括:1、拟对桂花镇2座水库、2条灌溉渠的重金属污染底泥进行清挖32529m³。2、清挖后运至暂存场进行筛分、脱水干化处理,产生的废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砾石和干泥运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消纳或资源化利用 。
2.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1、拟对桂花镇2座水库、2条灌溉渠的重金属污染底泥进行清挖32529m³。2、清挖后运至暂存场进行筛分、脱水干化处理,产生的废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砾石和干泥运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消纳或资源化利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0 万元。备注:须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会计报表 (2025年及之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不需要提供)。(3)业绩要求: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环保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县级***网***网址或省级***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4.竣工验收报告。联合体形式取得的业绩,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证明满足类似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htt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其它:_/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年 月 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 月 日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 月 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网(http://www.****.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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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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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车站路与双峰路交汇处 |
地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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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437000 |
邮 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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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罗超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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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73****1819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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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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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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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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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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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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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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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咸宁****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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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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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15—8322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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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715—8322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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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4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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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09 月 日
文件预公示:招标文件-咸宁市咸安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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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0715/l5qIsqABMqitpwL5b9J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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