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芦草沟镇晃晃村2026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霍城县芦草沟镇晃晃村2026年乡村基础****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县发改[2026]148号批准建设。****城县芦草沟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城县芦草沟镇晃晃村2026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城县芦草沟镇四宫村
2.工程规模:新建村卫生厕所610平方米,路面硬化22000平方米,管理用房183.32平方米,并配套水、电、暖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3.总承包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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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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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02326081800549002001 |
霍城县芦草沟镇晃晃村2026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
招标内容:新建村卫生厕所610平方米,路面硬化22000平方米,管理用房183.32平方米,并配套水、电、暖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12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它要求:1、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参与招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6、本次招标将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报告,报告编制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中心(中原国际B****楼)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9月22日10时00分至2026年09月28日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心网(http://****.gov.cn)上发布。
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霍城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999-***9599;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①招标人:霍城县芦草沟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媛媛,电话:152****0989;②代理机构:新疆锦云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鸽,电话:133****5013)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城县芦草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城县芦草沟镇
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152****0989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锦云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道****号****大厦商铺
联系人:王鸽
联系电话:133****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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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0723/7RAQw6ABLRKCxEZfVNw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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