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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13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福建 - 厦门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省份/直辖市 福建 所属地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市图书馆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吴老师 136****1819 黄老师 136****4697 林老师 153****3906 更多联系方式(13个)
代理机构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备案编号:CGXM-2026-350201-**********

项目编号:[350201]***[GK]******

采购人:厦门市图书馆

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6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CGXM-2026-350201-**********

2、项目编号:[350201]***[GK]******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小微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厦门市图书馆

地址: 福****路****号

邮编: 361000

联系人: 张志强

联系电话: 0592-***1899

12、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大厦、31A单元

邮编: 361000

联系人: 周孟龙

联系电话: 136****5498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773,333.26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773,333.26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1.00

7,773,333.26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范围: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7,773,333.26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7,773,333.26

总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包1:不组织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4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5

12.1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3名

6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及技术得分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推荐。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采购包1:1名

7

13.2

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8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0

16.1

监督管理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92-***8291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1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网,网址www.****.gov.cn

(2)***网***网),网址****.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网***网)发布的为准。

12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费率;[0―100]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

(2)其他:

注: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以每个采购包中标总价为基数,并按上述收费标准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3、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其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4、账号信息:开户名: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厦禾支行,账号:1293 6010 0100 0777 15。 5、关于质疑提交方式的补充说明:提交质疑函须附上系统报名截图,质疑函须符合第三章投标须知“15、质疑”的要求,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原件提交给代理机构,质疑事项应当在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受理联系人:周孟龙;联系电话:0592-***1033;邮箱:fj****@****.com;联系地址:****路****号****大厦

备注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

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

1)本项目招标投标纠纷的管辖法院为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闽财规〔2023〕29号)规定,取消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内容的要求。 3)关于开标的补充规定:【a.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中心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b.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c.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d.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e.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f.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g.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h.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6660592-***8142)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i.本项目远程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或在3***网络故障,导致远程开标无法进行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现场情况中止开标活动,封存所有开标资料,择期重新开标,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

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其他形式:

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询问,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本国产品与非本国产品相关约定

17.1.1本国产品

(1)本国产品标准 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②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具体判定标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 ③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具体判定标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

(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7.1.2 非本国产品

17.1.2.1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1.2.2 其它非本国产品:指非进口产品且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4***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

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的补充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序号①中的c条款,若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则须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购包1:

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情形1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2

情形2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3

情形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4

情形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带“★”条款实质性不满足或负偏离。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无

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合同期内的包干价,本文件所涉及的外包服务业务工作范围、开放区域、工作地点、开放时间、工作岗位等仅供投标参考,采购人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届时不再调整服务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不可预见的损失以及其他一切事项,提交投标人自身能如期、顺利地完成服务期内服务工作的合理报价,投标人须对以下条款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A.中标总金额为服务期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员工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行政办公费用、人员培训费、服装费用、服务项目所需耗材及设备购置费、税收、保险、企业提取的管理费用等其他合理的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及不可预见的损失。 B.招标内容中未体现,但属于服务期内、整体服务须完成的业务内容,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布置的任务,费用均含在中标总金额中,投标人在报价时须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C.配置岗位数为要求的最低固定岗位数,若项目需增派人员或增加相关联的工作,中标人不得拒绝。除日常工作任务以外,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等服务高峰期或需集中完成较大规模工作任务期间,如果固定岗人员无法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任务,则中标人需以现有人员加班或补充见习岗位人员方式完成工作,费用均含在中标总金额中,投标人在报价时须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其他情形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天),加班时间、加班费用等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中标人收到本项目服务费后,须优先用于本项目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发放缴纳,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应根据员工考核情况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且将员工每个月工资发放银行凭证提供给采购人,作为下个月服务费支付依据。发生拖欠克扣人员工资社保的,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可解除合同,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中标人应为所有在馆服务人员(含新增人员)购买意外伤害责任险,中标人与派驻项目的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中标人应自行交涉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合法合理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若对采购人产生不利影响或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采购人所有的损失赔偿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其他情形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派驻项目的服务人员进行工作调度,中标方不得以工作繁忙、经办人休假、不属于经办人岗位范围、经办人岗位调整、需履行中标方内部审批流程等任何理由进行拒绝或推诿,如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服务方案及服务标准无法满足采购人日常运营需要,采购人有权对管理服务方案及服务标准进行调整。【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其他情形

★⑦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岗前培训且合格后才能上岗。中标人投入的人工费用应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若中标人服务人员配置方案不能满足采购人日常运营需要,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岗位作出调整。投入人员中:现场经理2人,符合岗位相关要求,60周岁以下;对外服务辅助岗2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文献管理辅助岗41人,高中及以上学历,60周岁以下。以上人员均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投标人须完全满足以上需求,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所列条件优于需求的,以投标文件的承诺为准。【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价格符合性:无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00分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0×价格权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报价。注:若报价形式为总价、单价、折扣、上浮率时,评审报价=投标报价,扣除价=评审报价×扣除比例=投标报价×扣除比例,扣除后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扣除价=投标报价×(1-扣除比例)。

技术项(F2×A2)满分为69.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1-1

21.00

根据投标对总体服务内容的【文献资料上架、巡架、整架、调架等】、【馆藏记到、交接、二次典藏与文献消毒】、【闭架索书取书及闭架文献归架】、【合订本报刊装订与加工】、【修补或下架破损图书、期刊、报纸、非书资料】、【馆藏清点】、【蓝牙扫描定位工作】、【文献征集书刊搬运工作】、【读者借阅引导、一般问询回复】、【书刊借还工作】、【少儿服务现场管理工作】、【阅览区管理】、【飞鸽传书服务】、【志愿者管理工作】响应完整性进行评审,每满足1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的得1.5分,共计14项,承诺项中存在负偏离或者缺漏或者未提供上述条款响应承诺的不得分。

1-2

3.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重点难点解决方案】进行评价:①投标人有结合现场勘查情况提供项目开展重点难点解决方案的得2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架图书定位、书目数据检查、少儿图书管理优化、找书难、提升借阅率以及公众满意度等得2.5分;③在满足①和②的基础上,有提供工作流程和人员配置规划,有利于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得3分;④未提供方案或者方案不可行或方案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1-3

3.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人员组织架构】进行评价:①针对本项目提供管理人员组织架构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部门设置、管理人员架构、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等的得2.8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各部分内容详细完整,完全符合本项目情况,且能确保项目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1-4

3.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进行评价:①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培训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安排等的得2.8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各部分内容详细完整,完全符合本项目情况,且能确保项目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1-5

3.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进行评价:①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承诺可防止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发生泄露信息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依据项目需求中的具体内容及实际情况编制人员保密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措施、服务人员保密培训方案等的得2分;③在满足①和②的基础上,有具体的工作流程、奖惩措施得3分;④未提供方案或者单点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方案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1-6

3.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方案】进行评价:①有提供应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制度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防措施、应急事件的处理程序、应急事件的报告制度、组织体系和职责的得2分。③在满足①和②的基础上,明确响应时间、配备人数、奖惩措施、处理方案的得3分。④未提供方案或者单点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方案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1-7

3.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临时性突击工作及突发性事件快速响应服务方案】进行评价:①方案包括因聘用人员出现离职及缺岗、设备设施故障,有应急人员补给、调配方案以及相应的条件和流程得1分;②方案包括节假日寒暑假等高峰时段、临时性突击任务及重大活动组织保证措施服务方案,有应急人员补给、调配方案以及相应的条件和流程得1分;③方案包括在架图书敏感信息核查、劳动纠纷处理、读者有效诉求(不满意反馈情况、合理建议等),有应急人员补给、调配方案以及相应的条件和流程得1分;④未提供方案或者单点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方案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1-8

3.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稳定性保障方案】进行评价:①有提供服务人员稳定性保障方案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流失原因分析、服务人员其他福利保障措施及团队招聘(补充)方案的得2分;③在满足①和②的基础上,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及措施,至少包含招聘预算及目标、招聘计划、招聘渠道、人员离职补充、节假日寒暑假等高峰应急补充方案的得3分;④未提供方案或者单点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方案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1-9

2.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薪酬制度】的合理性进行评价:①提供本项目员工薪酬方案的假期(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休假、加班补贴制度满足劳动法规定得1.5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能根据本项目不同岗位进行薪酬设置,详细列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及措施激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或者方案不可行或方案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1-10

3.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过渡期服务团队交接方案】进行评价:①有提供过渡期服务团队交接方案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过渡期间如何与原服务外包单位交接和服务期满后的新入驻服务外包单位的工作交接及人员过渡岗位安排计划,承诺不影响过渡期间图书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的得2分;③在满足①和②的基础上,列明响应时间、配备人数、具体流程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者单点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方案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1-11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一次全部馆藏文献清点工作方案】进行评价:须针对项目图书清点工作及重点、难点拟定清点方案,每满足1点得1分,共3点:①内容至少包含以实物核对馆藏数据进行清点、清点时要核对馆藏信息,纠正错架、问题文献的处理、清点数据汇总工作方案得1分;②内容至少包括清点期间如何维持场馆正常开放、维护阅读秩序,人员配置方面如何在维持场馆正常开放的人员排班的基础上安排专人负责清点工作、突发情况处理方案等得1分;③投标人承诺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馆藏文献清点工作的得1分,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完整不得分。未提供方案或者单点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方案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1-12

3.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优化提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有提供服务优化提升方案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内容包括服务目标、服务满意度调查、投诉服务监管制度、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场馆维护管理单位(如物业等维保单位)的沟通方案的得2分;③在满足①和②的基础上,有具体的工作流程、奖惩措施和人员配置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者单点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方案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1-13

3.00

根据投标人拟派【现场经理】综合能力(2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进行评价:(1)所有人员全日制大学专科(含)及以上学历,图书馆学、图书档案、图书情报专业毕业,具有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得1.5分。(2)所有人员具有县区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或高职高专院校及以上图书馆)部门主任(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或具有公共图书馆(或高校图书馆)服务外包(要包含有书架管理或读者服务项目)现场负责人的二年以上(含)工作经验得1.5分。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以下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职称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开具)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服务合同应能体现该人员姓名及工作岗位,无法体现的还应提供合同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②工作经验证明履历表(要求体现出项目名称、工作内容);③投标人为其缴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因公司新成立或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 【说明:人员要求单人单岗,同一人员不在多条评分项中重复计分。】

1-14

3.00

根据投标人拟派【现场主管】综合能力(至少13人,年龄在25-60周岁)进行评价:(1)所有人员均全日制大学专科(含)及以上学历得1.5分。(2)所有人员均具有一年以上图书馆书架管理或读者服务工作经验得1.5分。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以下证明材料:①须提供人员的清单名录(格式详见《员工花名册》)及对应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开具)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服务合同应能体现该人员姓名及工作岗位,无法体现的还应提供合同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②工作经验证明履历表(要求体现出项目名称、工作内容);③投标人为其缴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因公司新成立或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 【说明:人员要求单人单岗,同一人员不在多条评分项中重复计分。】

1-15

2.00

根据投标人高峰期人员配置情况进行评价:能承诺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高峰期,在岗人数不低于项目总配备人数95%、平时在岗人数不低于项目总配备人数75%的得2分。注: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1-16

3.00

投标人承诺:中标人工作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同意),不得以采购人名义、采购人工作人员身份对外接洽公务、答复业务、签字确认、出具文书、作出承诺。服务范围严格限于本次采购范围内列明的辅助事项,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服务人员开展权限边界培训、日常管理,发生擅自冒用采购人名义、超出服务范围开展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撤换人员、支付违约金、扣除相应服务费;造成第三方误解、投诉、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赔偿与善后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按要求提供的得3分,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17

3.00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除日常工作任务以外,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等服务高峰期或需集中完成较大规模工作任务期间,固定岗工作人员无法完全完成采购人要求时,可以由现有固定岗位人员加班或补充临时性见习岗位人员完成。见习岗人员数量不包含在固定岗位人员总数中;见习岗位人员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并通过相应考核;见习岗位人员应在固定岗位人员的指导下工作,不得单独顶岗。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按要求提供的得3分,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18

2.00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文献管理辅助岗”、“对外服务辅助岗”服务的工作人员,符合招标文件中“固定岗位人员要求”的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按要求提供的得2分,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商务项(F3×A3)满分为21.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2-1

1.00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平台http://www.****.gov.cn)可查询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证书应为有效期限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或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2-2

1.00

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平台http://www.****.gov.cn)可查询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证书应为有效期限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或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2-3

3.00

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图书馆服务(要包含有书架管理或读者服务项目)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 注:需提供业绩的以下四项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①中标(成交)公告(***网站中标(成交)***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采购合同文本(应体现签署日期);④业绩项目已履约完毕的,提供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经验收合格或履约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项目正在履约的,提供履约过程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①-④)资料的不得分。 【同一业绩2-3与2-4不重复得分】

2-4

3.00

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图书馆服务(要包含有书架管理或读者服务项目)项目获得业主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进行评价:每提供1份业主出具的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为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85分以上等的证明材料(合格不予计算)的得0.5分,满分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至少应体现采购合同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期限等)、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满意度证明材料(体现业主单位公章而非部门章或专用章),否则不得分。【同一业绩2-3与2-4不重复得分,同一项目多份合同的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不重复得分】

2-5

2.00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所有服务团队人员需在收到采购人入场通知后15天内入场,入场时需提供拟投入项目的所有人员的清单名录(格式详见《员工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开具,出具时间不早于入场时间前三个月)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证件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存档(日后人员如有变动则在变动后提供上述材料存档)得2分。注: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2-6

2.00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必须做好派驻项目服务外包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派驻服务外包人员的安全,服务期内,中标人的派驻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或造成他人受伤(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损失赔偿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得2分。注: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2-7

2.00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服务期内,若因中标人管理的过失造成了采购人或第三方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损失赔偿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得2分。注: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2-8

2.00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需业务用工具、设备由采购人负责购置的,采购人将固定资产形成清单移交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护完好,合同终止前,根据清单移交给采购人,如有损坏,按照采购人采购时价格折旧后赔偿;中标人应根据业务开展需要,自行配备必要的业务用、办公用的设备及耗材,例如用于安装业务相关APP的办公手机、外包办公室用的电脑、打印机等。中标人应自行配备吸尘器等清洁设备,负责牵头落实对图书、服务台面、分拣室、还书箱、书架、书柜、书框及外包办公室等定期除尘清洁和消毒,及时协调相关人员做好防火、防虫、防蛀、防潮、通风等工作。对于采购人发布的临时清理要求,应立即抽调人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按要求提供的得2分,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9

3.00

投标人承诺: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中标,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并开展服务。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按要求提供的得3分,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10

2.00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无条件服从招标文件的“4.管理与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按要求提供的得3分,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异常低价审查

项目

描述

异常低价审查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响应报价×50%。 (3)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即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 (4)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服务项目概况

厦门市图书馆(****中心****城馆区)两馆区面积8.5万平方米,集“藏、借、阅、检、咨一体化”的开放式阅览空间。****中心馆区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中心馆流通库、少儿阅览室、绘本馆、自助图书馆、外文流通库、分拣室等,****楼报刊借阅区、文学借阅区、研究交流空间、主题图书阅览区等),****城馆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楼****楼密集书库,****楼服务大厅、自助图书馆、少儿借阅区,****楼影音和数字阅览区,****楼****楼报刊和综合文献阅览区,****楼特藏图书阅览区、****楼资料库、飞鸽传书文献库等)。现有藏书400多万册(其中开放区域藏书250多万册),年入藏报刊2000余种,以“全方位开放、全公益服务、全社会共享”为服务方针提供全方位开放服务,是厦门市公共图书馆服****中心馆,2025年接待读者534万人次,外借图书600万册件。

(二)开放时间

厦门市图书馆开放时间为8:00-21:00,自助图书馆开放时间7:00-24:00,全年天天开放(开放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委托期限

本项目服务外包委托期限为22个月。在此期间内,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服务外包规定与采购人签订的服务外包委托合同,对该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总体服务内容

严格遵守《厦门市图书馆馆藏文献组织与管理工作规则》《厦门市图书馆书库管理规章制度》等资源建设管理制度,以及《厦门市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规则》《厦门市图书馆读者指南》等读者服务制度。在采购人的具体业务指导下,配合做好所有书库图书、期刊、报纸、非书资料及预约图书等特殊文献的上架、巡架、整架等,馆藏记到与交接,破损图书、期刊、报纸以及非书资料修补或下架、调架、倒架,馆藏清点,协助处理处置文献;读者借阅引导、闭架借阅取书及图书查找,书刊借还,少儿服务现场管理、自助图书馆管理、服务场馆现场维序、***网借、预借服务、蓝牙扫描定位、文献扫描、征集书刊打包搬运、期刊回溯及合订本报刊装订加工、志愿者管理、工作区域卫生清理、开闭馆清查、阅览区安全及其他临时性业务工作。

1.文献管理辅助

(1)文献资料上架、巡架、整架、调架等

服务内容:

负责读者还回(含阅览)、新入藏、物流回库、分馆流通点及汽车图书馆撤回、自助图书馆、密集书库、内部资料库、馆藏布局变更等业务涉及的所有图书、期刊、报纸、非书资料的上架、巡架、整架、调架、下架、变更、打包等。

服务要求:

①图书、非书资料按索书号及卷册顺序细排架;现报按报名排架,过报按报名和年份月份顺序排架;现刊按刊名音序或索书号排架,新一期刊物到馆后,下架上一期进行回溯,过刊按索书号和年份卷期顺序排架;自助图书馆智能书架图书按分类号大类排架,厚度、开本异常及因装帧原因导致智能书架无法识别图书不能上架,期刊、报纸按名称排架;少儿书刊有架标号的按架标号排架,没有架标号的按照分类号排架,同种图书复本集中排架;****楼梯书墙图书按书名上架;每日接收的报纸当日完成记到上架、期刊24小时内完成记到上架。

②流通库接收的每批新书在文献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筛选,筛选出的图书按新书类别先置于新书架,其余图书按索书号上架流通库;每日新到报纸当天完成上架,新刊接收后24小时内全部完成上架。

③经典文献馆、视障文献库、各专题库的图书、期刊、非书资料、成人还书处的少儿图书等归还重新上架前须进行二次典藏,以确保馆藏地点正确。

④每日开馆后及时将前日清场未上架文献全部上架。

⑤新书架每天补充调整近一年出版的新书,图书在架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保证新书架至少八分满。

⑥自助图书馆每周补充调整近两年出版的新书,一般情况下,每种图书一个复本,同时根据文献管理人员指导要求下架流通率低的图书。

⑦根据文献管理人员提供的书单查找或下架图书。调进资料库或密集书库等二线书库的图书、报纸、期刊在每周六前完成上架。

⑧过报退架后整理归架到指定空间,中长期保存报纸、期刊退架后按报刊名上架到储备书库,并按要求进行回溯加工等。

⑨在上架的同时做好整架工作,及时调整错架乱架书刊,及时把读者阅毕文献收回上架,保持架位整齐、有序。及时处理书架垃圾、挡条掉落等情况。

⑩加强主题图书阅览区等半开架图书的巡查工作,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所有书柜是否锁好,确保特藏图书安全。

⑪辅助管理储备书库、接收物流文献和调节书库内书架书刊松紧度。

⑫及时调整架位,保持架位整齐。如遇整体功能区大调整,在文献管理员的指导下完成功能区的重新布局、架位调整、图书整理等工作。

⑬阅览区开架书刊排架差错率不能超过3%,密集书库闭架书刊排架差错率不能超过0.5%。

⑭根据业务拓展需要,***网借、预借等特色服务找书等业务。

⑮做好数字文献处理相关辅助工作。

(2)馆藏记到、交接、二次典藏与文献消毒

服务内容:

①负责新入藏期刊、报纸的记到工作。

②协助新入藏图书、期刊、报纸、非书资料的接收工作。

③协助物流图书、期刊、报纸、非书资料的交接工作,包括转入和转出。

④负责物流图书或还回图书的二次典藏工作。

⑤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文献进行消毒处理。

服务要求:

①负责接收邮局或物流投递的报刊,并做好业务管理系统记到及加盖馆藏章、贴芯片等加工工作。

②图书接收工作包含数量清点、馆藏地点、馆藏状态抽查核对等。并在文献管理员的指导下,对各专题库的图书、期刊、报纸、非书资料进行二次典藏,核对馆藏地点,保证馆藏信息正确。

③物流交接时,要核对数量。在文献管理员的指导下,对转入的图书进行充磁、分拣和二次调配等,抽查馆藏地点是否正确。

④在文献管理员的指导下,对物流图书、还回图书、分馆流通点撤回的图书、期刊、报纸、非书资料进行分拣和二次调配、二次典藏。

⑤已办好交接手续的图书要及时上架,不得私自截留,不能滞留。

⑥每次交接核对数量、签字后保留单据存档。

(3)闭架索书取书及闭架文献归架

服务内容:

根据闭架索书单,负责二线书库闭架文献取书和归还闭架文献归架。

服务要求:

①根据参考馆员发出的闭架索书单取书,文艺馆区20分钟内交给咨询台,****城馆区30分钟内交给咨询台。

②可外借的图书要进行馆藏地点变更、标签检查后交给咨询台。

③仅供阅览的图书、期刊、报纸,读者阅毕还回后,当天返库归架。

(4)合订本报刊装订与加工

服务内容:

负责合订本报刊的装订、数据回溯及物理加工

服务要求:

①根据厦门市图书馆报刊合订本装订需求,完成中长期保存报纸和期刊合订本的装订。

②在文献管理员的指导下完成数据回溯与物理加工。

(5)修补或下架破损图书、期刊、报纸、非书资料

服务内容:

负责破损图书、期刊、报纸、非书资料的修补处理。

服务要求:

①轻度破损的图书、期刊、报纸应及时用胶水、胶纸进行修补。书标、条码、电子标签、透明胶等损坏应及时修复更换。

②破损散页较为严重无法自行修补的图书、期刊、报纸或已损坏无法读取的光盘,及时下架提交给文献管理人员修补或剔除。

(6)馆藏清点

服务内容

在文献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对馆藏文献包括图书、期刊、报纸、非书资料进行实物清点。服务期间完成一次馆藏文献全面清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

服务要求

①以实物核对馆藏数据进行清点。

②清点时要核对馆藏信息,纠正错架。

③发现有问题的文献应下架提交文献管理员处理。

④配合文献管理员处理清点数据,完成清点数据汇总。

(7)蓝牙扫描定位工作

服务内容:

手机蓝牙扫描定位图书。

服务要求:

****城馆区流通库及经典文献馆图书每米书架扫描头尾两本进行图书定位,并严格按照定位上架。确保倒架和新书上架后的准确定位。新书上架后当天完成蓝牙定位,倒架完成后24小时内完成定位,每季度整体扫描一次。

****城馆区少儿借阅区图书按照架位号归架,每一本新入藏图书均需蓝牙定位扫描、贴架标后再上架,每周六前完成蓝牙定位。若是落地变更的图书,需先变更馆藏地点,后进行蓝牙导航定位,贴架标后再上架。若架位已满,倒架后需及时重新蓝牙定位更新架标。每半年整体扫描一次,确保导航准确。

(8)文献征集书刊搬运工作

服务内容:

配合做好文献征集的打包搬运工作。

服务要求:

配合文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文献的打包、搬运(人工)及入库工作。

2.对外服务辅助

(1)读者借阅引导、一般问询回复

服务内容:

①接受读者一般性问题的问询。

②及时解决馆内各类型文献及馆际互借等借还问题。

③及时纠正馆内不文明阅读行为。

服务要求:

①解答读者现场或电话问询,回复读者提出的关于图书馆服务的一般问询,正确引导读者查找文献或引导读者向参考馆员咨询。

②及时反馈查找读者还书不成功、芯片无法读取、数据错误等图书,提交给文献管理人员处理。

③根据文献管理人员提供书单查找或下架零借阅图书、主题推荐图书或其他需要图书,并根据要求进行变更、上架。

④在文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下开展闭架文献借还检查工作,协助做好文献意识形态审查,确保文献安全使用与回库,发现文献有问题及时反馈。每日做好闭架文献的流通统计工作。

(2)书刊借还工作

服务内容:

①承担读者外借工作,负责办理书刊借还、读者借还指导、续借书刊的申报登记及办理、逾期书刊的催还、预约借书的上架和下架、读者荐购图书的整理交接等事务。

②负责收取和管理读者书刊借阅滞纳金、书刊丢失、污损等罚款金,并做好统计和结账。

③负责图书保护的检查和破损图书简单修补工作。

④负责受理读者口头、电话询问和现场找书指导。

⑤收集读者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

⑥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和读者文明阅读引导。

⑦负责读者预约图书的归还、上架和下架。

⑧每日登记到馆人次并报送服务数据。

⑨负责服务区域环境卫生整理。

服务要求:

①服务态度好,办理借还手续要及时、高效。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不得因服务态度、仪容仪表等原因导致投诉产生。

②必须提早10分钟上岗,推迟10分钟下岗,读者的所有问题已处理完毕才能离岗。

③按规定着统一服装和挂牌上岗,服装样式、颜色需经采购人认可。

④读者排队不能过长,同一时间排队不超过8人,排队超过8人应立即安排人员增设加强岗协助处理。除特殊情况外,每个读者办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⑤不得出现空岗情况。

⑥读者信息填写要完整正确,账目清晰。

⑦回答读者的问题,要及时准确。

⑧不得在岗位接听私人电话、看手机、阅读书刊、聊天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⑨读者个人信息要做好保密,不得外泄读者借还记录等所有信息。

⑩现场秩序要文明有序,设施设备故障,要第一时间报修。

⑪读者预约图书到馆后,要当天上架,每天要检查预约图书是否到期,并下架超期图书。

⑫如出现因还书不成功等原因造成的读者滞纳金或赔偿减免申请,需按要求填写好申请单,并查明原因后,提交审批。

⑬做好读者调看监控申请单,并协助处理好调看监控事宜。

⑭处理临时交办关于借还的有关事宜。

⑮需按财务制度要求,及时做好结账工作。

(3)少儿服务现场管理工作

服务内容:

①负责少儿服务的现场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含自助借还书排队维序)和文明阅读引导。

②指导读者自助借还书和查找图书。

③负责受理读者口头、电话询问。

④及时报修场馆内故障设施设备。

⑤每日登记到馆人次并报送服务数据。

服务要求:

①服务态度好,办理借还手续要及时、高效。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不得因服务态度、仪容仪表等原因导致投诉产生。

②必须提早10分钟上岗,推迟10分钟下岗,读者的所有问题已处理完毕才能离岗。

③按规定着统一服装和挂牌上岗,服装样式、颜色需经本馆认可。

④不得在岗位接听私人电话、看手机、阅读书刊、聊天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⑤现场秩序要安静文明有序,设施设备故障,要第一时间报修。

⑥回答读者询问要及时、准确。

(4)阅览区管理

服务内容:

①负责阅览区的现场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和文明阅读引导,负责书架的简单整理。

②指导读者自助借还书和查找图书。

***网

④负责受理读者口头、电话询问。

⑤及时报修场馆内故障设施设备。

⑥每日登记到馆人次并报送服务数据。

服务要求:

①服务态度好,具备相应的沟通能力,不得因服务态度、仪容仪表等原因导致投诉产生。

②必须提早10分钟上岗,推迟10分钟下岗,读者的所有问题已处理完毕才能离岗。

③按规定着统一服装和挂牌上岗,服装样式、颜色需经本馆认可。

④不得出现空岗情况。

⑤不得在岗位接听私人电话、看手机、阅读书刊、聊天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⑥读者个人信息要做好保密,不得外泄读者借还记录等所有信息。

⑦现场秩序要文明有序,设施设备故障,要第一时间报修。

⑧回答读者询问要及时、准确。

⑨处理临时交办关于阅览区管理的有关事宜。

(5)飞鸽传书服务

服务内容:

①负责找书、协助打包、生成快递。

②协助飞鸽传书书库图书的定位上架和下架。

③负责日常飞鸽传书书库的管理,书架整理。

④负责读者快递图书的接收和重新定位上架。

⑤协助解答读者的电话咨询。

⑥负责飞鸽图书的打单、找书、处理、交送。

⑦配合做好其他飞鸽传书业务工作。

服务要求:

①按规定着统一服装和挂牌上岗,服装样式、颜色需经本馆认可。

②非特殊情况下,快递要在当日寄送出去交付物流发货。

③查找图书要正确,读者快递信息要核对清楚。

④飞鸽库保证书库基本藏书,按图书馆管理人员要求配置图书。新书要当日内上架定位;读者还回图书当日内回库定位上架;在管理人员指导下,对三个月未外借的图书及时下架,调整变更馆藏地点重新入馆内其它各库。

⑤完成当前飞鸽库、****城****中心馆区分馆库图书查找、归置、数据处理及交物流等相关工作。

⑥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图书推荐工作,按要求做好扫描编辑等辅助性工作。

⑦根据业务拓展需求,***网借、预借找书、还书等配套业务工作。

(6)志愿者管理工作

服务内容:

配合采购人做好志愿者管理工作,收集好志愿者服务情况相关材料。

服务要求:

①配合采购人做好志愿者接待、岗前培训,并合理分配其工作,加强志愿服务纪律。

②收集志愿服务档案,配合图书馆做好志愿者报名登记、签到、服务情况等工作,提交给采购人存档。

(二)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①严格遵守厦门市图书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②配合做好安全巡查与秩序维护,包括读者的导引、违纪或不良现象的制止与劝导、突发事件的处理与读者疏导等,履行首问责任制,为读者开展服务不得推诿,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③做好开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电闸、门窗、检索电脑、读者用机、显示屏、RFID门禁等是否正常;清理服务台桌面,检查个人工牌的佩戴以及桌牌的摆放;检查服务台工作用机及刷卡器是否正常,是否显示带有读者个人隐私或聊天记录等窗口界面;完成准备工作后,在开门清查工作表签字。

④做好闭馆前检查工作、闭馆清查及班后安全检查工作,确保阅览区读者都离开后,服务台工作用机、检索电脑、读者用机、显示屏设备等正常关机,读者用设备等收纳归位,门窗均已关闭后,关闭电闸并在闭馆工作表上签字。

⑤做好设施设备的报修工作。本着谁发现谁报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需对阅览区设施设备及时报修。

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120学时,内容包括进驻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法规知识培训、文明规范、安全管理规定、图书馆业务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等。

3.中标人不得干涉或影响采购人委托事项外的一切业务工作,中标人受托业务过程中,应制定工作记录及报告制度,对每天的工作情况记载完整、详细的工作记录,每月初编写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向采购人汇报工作情况,对于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

4.中标人应教育、督促服务人员,遵守相关工作纪律,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任何非法活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抽换、伪造档案及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档案资料带离工作场所或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对外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业务信息。因中标方原因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不利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项目所需业务用工具、设备由采购人负责购置的,采购人将固定资产形成清单移交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护完好,合同终止前,根据清单移交给采购人,如有损坏,按照采购人采购时价格折旧后赔偿;中标人应根据业务开展需要,自行配备必要的业务用、办公用的设备及耗材,例如用于安装业务相关APP的办公手机、外包办公室用的电脑、打印机等。

6.中标人应自行配备吸尘器等清洁设备,负责牵头落实对图书、服务台面、分拣室、还书箱、书架、书柜、书框及外包办公室等定期除尘清洁和消毒,及时协调相关人员做好防火、防虫、防蛀、防潮、通风等工作。对于采购人发布的临时清理要求,应立即抽调人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

7.中标人应当建立员工管理数据库,及时更新录入员工人事信息数据,以便采购人及时了解服务人员人事信息。

8.服从管理部门的安排,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1.总体要求

(1)依据项目服务的特点,构建高效、专业、合理的管理和组织架构,保证管理落实到位。

(2)依据精干、高效、一专多能、忠于职守的原则配备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具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要求。

(3)服务人员经常性培训,包括进驻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法规知识培训、图书馆业务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等。

(4)服务人员队伍稳定,杜绝频繁的人员流动。

(5)投标人及服务人员必需遵守《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

2.服务岗位数量与人员素质要求

(1)固定岗位工作人员。本项目固定岗位41个,固定岗位工作人员至少65人,中标人须与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固定岗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项目须设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与采购人联络沟通并统筹规划项目运行,项目经理不包含在以下岗位中。

①固定岗位人员数量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个)

人员数量

(人)

备注

文艺馆区

集美馆区

文艺馆区

集美馆区

现场经理

1

1

1

1

两馆区各1人

现场主管

少儿借阅区主管

1

1

至少配置13人,其中两馆区各1人兼任现场经理助理;不单设岗位,计入文献管理辅助岗及对外服务辅助岗,且须参与上述岗位工作

成人综合服务主管

2

2

成人文献管理主管

4

3

文献管理辅助岗

少儿文献管理辅助岗

7

6

9

8

至少设岗26个;通过考核的固定人员不低于41人

成人文献管理辅助岗

7

6

14

10

对外服务辅助岗

少儿服务辅助岗

3

3

5

5

至少设岗13个;通过考核的固定人员不低于22人

成人服务台辅助岗

2

1

5

4

成人阅览区管理

1

1

飞鸽

0

2

0

3

合计

21

20

34

31

②固定岗位人员要求

岗位

在岗要求

人员素质要求

其它要求

现场经理

周一至周五两馆区必须至少1人在岗,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高峰期每班必须2人同时在岗(两馆区各1人)。

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全日制大学专科(含)及以上学历,图书馆学或图书档案或图书情报专业毕业,具有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要求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或具有县区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或高职高专院校及以上图书馆)部门主任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要求提供任职的相关证明材料。
3.或具有公共图书馆(或高校图书馆)服务外包(要包含有书架管理或读者服务项目)现场负责人的二年以上(含)工作经验,要求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该项目的采购合同。提供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必须通过甲方考核与同意方可上岗,专职从事本项目本岗位工作,且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现场主管

高峰时间所有现场主管必须全员在岗,其他时间现场主管必须9人以上同时在岗。文艺****楼专题文献管理需由主管担任,专人专职并安排有固定的B岗。现场经理不在岗时,兼任现场经理助理主管必须在岗并履职。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25-60周岁,具有一年以上图书馆书架管理或读者服务工作经验,熟悉工作程序,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形象气质佳,思路清晰,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提供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现场主管必须通过甲方考核与同意方可上岗,并参与文献管理辅助岗及对外服务辅助岗具体工作。

文献管理辅助岗

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高峰期,文献管理辅助岗不可空岗。

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符合劳动法规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形象气质佳,思路清晰,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提供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必须通过甲方考核方可上岗。

对外服务辅助岗

具体工作由甲方指定,保证每个岗都有工作人员在岗。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形象气质佳,服务意识强,热情主动,性格温和,思路清晰,表达能力强,年龄50周岁以下。基本掌握图书馆业务操作技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网络开展业务工作。提供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必须通过甲方考核方可上岗。

③固定岗位人员数量以实际签到记录和按时发放工资银行证明材料为准。

④项目经理负责与采购人联络沟通并统筹规划项目运行,应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管理经验丰富。

(2)见习岗位人员。本项目除日常工作任务以外,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等服务高峰期或需集中完成较大规模工作任务期间,固定岗工作人员无法完全完成采购人要求时,可以由现有固定岗位人员加班或补充临时性见习岗位人员完成。见习岗人员数量不包含在固定岗位人员总数中;见习岗位人员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并通过相应考核;见习岗位人员应在固定岗位人员的指导下工作,不得单独顶岗。

3.其他要求

(1)中标人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截留新到书刊,不得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本馆阅览区,更不得监守自盗,占为己有。一旦发现按偷窃处理。

(2)中标人工作人员不得在场馆内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和危害图书馆安全的活动,不得在场馆内喝酒、抽烟、吵架、会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3)中标人工作人员不得将读者信息泄露给任何机构或个人,一旦发现追究个人及中标人责任,并上报公安机关。

(4)熟悉场馆功能布局,遵守《厦门市图书馆服务规范》《厦门市图书馆书库管理规章制度》《厦门市特藏文献管理工作规则》《厦门市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

(5)中标人工作人员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高峰期,在岗人数不低于项目总配备人数95%、平时在岗人数不低于项目总配备人数75%。

(6)中标人工作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同意),不得以采购人名义、采购人工作人员身份对外接洽公务、答复业务、签字确认、出具文书、作出承诺。服务范围严格限于本次采购范围内列明的辅助事项,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服务人员开展权限边界培训、日常管理,发生擅自冒用采购人名义、超出服务范围开展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撤换人员、支付违约金、扣除相应服务费;造成第三方误解、投诉、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赔偿与善后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服务期为22个月,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入场通知后的15天内必须入场,且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少于65人;所有工作人员均需进行入场考核,入场考核合格率达到70%且经采购人综合评价通过后开始计算服务期限,服务期开始日期至次月同一日期为第一期,依次类推总共22期

2

交货地点

****中心馆区(****路****号****城馆区(****路****号

3

交货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6

合同支付方式

1、进度款,接到采购人入场通知后且服务人员通过采购人的入场考核后,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0%

2、进度款,服务费按月结算;采购人每月月底前完成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考核,产生扣款金额从下个月服务费用中扣除;采购人在每个考核期完成后的10日内支付当月全部实付服务费用;中标人服务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如产生扣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50%

7

履约保证金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说明:(1)收取时间:合同签订时提交。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约定缴纳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退还时间:在合同项下全部服务最终验收合格、未发生应扣款项,且双方就合同履行无未决争议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3)提交方式:允许中标人自行选择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式。(4)不予退还的情形:若中标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继续追偿。

8

其他

★进度款付款方式及金额以此为准:1、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入场通知后且服务人员通过采购人的入场考核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等额发票后10日内,支付第1期服务费。 2、服务费按月结算;采购人每月月底前完成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考核,产生扣款金额从下个月服务费用中扣除;采购人在每个考核期完成后的10日内支付当月全部实付服务费用;中标人服务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如产生扣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其他商务要求

9.报价要求

(1)报价及结算基本原则

①本批招标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

②本次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③投标人报价应以月为单价计算,并须提供报价的详细组成因素。

★④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合同期内的包干价,本文件所涉及的外包服务业务工作范围、开放区域、工作地点、开放时间、工作岗位等仅供投标参考,采购人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届时不再调整服务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不可预见的损失以及其他一切事项,提交投标人自身能如期、顺利地完成服务期内服务工作的合理报价,投标人须对以下条款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A.中标总金额为服务期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员工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行政办公费用、人员培训费、服装费用、服务项目所需耗材及设备购置费、税收、保险、企业提取的管理费用等其他合理的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及不可预见的损失。

B.招标内容中未体现,但属于服务期内、整体服务须完成的业务内容,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布置的任务,费用均含在中标总金额中,投标人在报价时须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C.配置岗位数为要求的最低固定岗位数,若项目需增派人员或增加相关联的工作,中标人不得拒绝。除日常工作任务以外,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等服务高峰期或需集中完成较大规模工作任务期间,如果固定岗人员无法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任务,则中标人需以现有人员加班或补充见习岗位人员方式完成工作,费用均含在中标总金额中,投标人在报价时须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⑤人工费用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按照服务目标完成服务范围内工作所需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福利费、教育附加费、工会费、残疾人保障金、住房公积金、服务范围内加班补贴等所有人员费用。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上述费用按政府现行的要求执行,如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有调整,则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天),加班时间、加班费用等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中标人收到本项目服务费后,须优先用于本项目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发放缴纳,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应根据员工考核情况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且将员工每个月工资发放银行凭证提供给采购人,作为下个月服务费支付依据。发生拖欠克扣人员工资社保的,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可解除合同,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中标人应为所有在馆服务人员(含新增人员)购买意外伤害责任险,中标人与派驻项目的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中标人应自行交涉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合法合理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若对采购人产生不利影响或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采购人所有的损失赔偿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⑥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服务目标自行制定具体管理服务方案及服务标准,包括管理人员架构、管理部门设置、服务人员配置及相关的管理办法等。在投标时需根据评审要求提交一次全部馆藏文献清点工作方案、服务人员稳定性保障方案、人员培训方案、员工薪酬制度、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方案、临时性突击工作及突发性事件快速响应服务方案、人员保密管理方案、服务优化提升方案及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解决方案。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派驻项目的服务人员进行工作调度,中标方不得以工作繁忙、经办人休假、不属于经办人岗位范围、经办人岗位调整、需履行中标方内部审批流程等任何理由进行拒绝或推诿,如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服务方案及服务标准无法满足采购人日常运营需要,采购人有权对管理服务方案及服务标准进行调整。【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⑦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岗前培训且合格后才能上岗。中标人投入的人工费用应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若中标人服务人员配置方案不能满足采购人日常运营需要,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岗位作出调整。投入人员中:现场经理2人,符合岗位相关要求,60周岁以下;对外服务辅助岗2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文献管理辅助岗41人,高中及以上学历,60周岁以下。以上人员均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投标人须完全满足以上需求,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所列条件优于需求的,以投标文件的承诺为准。【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⑧人工费用需按服务方案中组织机构排序逐项列出,人工费用中所有的岗位、人数应与服务方案中岗位、人数一一对应。

10.有关服务外包管理项目的说明

(1)中标人不得将本服务外包管理项目擅自分包给其他单位。

(2)采购人在适当时候对该服务外包管理进行考核评比,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价,严重违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3)本项目所需业务用工具、设备由采购人负责购置的,采购人将固定资产形成清单移交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护完好,合同终止前,根据清单移交给采购人,如有损坏,按照采购人采购时价格折旧后赔偿;中标人应根据业务开展需要,自行配备必要的业务用、办公用的设备及耗材,例如用于安装业务相关APP的办公手机、外包办公室用的电脑、打印机等。

11.合同签订

(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联系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合同签订的基础。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中标人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承担因违约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

12.管理与考核办法

(1)管理模式

①监督机构:采购人指定的文献管理部门、流通服务部门。

②监督方式:采购人通过以下方式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A.审核中标人提交的服务管理计划、服务标准、人员资料以及人员排班表、薪资发放证明等。

B.组织对中标人服务的各项工作进行抽查和考核。

C.对书架管理、对外服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D.对中标人日常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供评估意见。

(2)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1

工作执行机制

1)管理机构完整、制度健全,并能正常履行,凡机构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缺一项扣1分;

2)提前3天提交周排班表,未提交1次扣1分;

3)每月考核时提供人员在岗证明和按时发放工资银行证明材料,未提供扣2分。

2

工资待遇

1)违反劳动法及最低工资标准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凡发现1例违规扣5-10分

2)拖欠员工工资超过1个工作日每人每天扣1分,拖欠员工工资超过15天 ,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

3

人员管理

固定岗位工作人员至少65人,均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考核或考核未通过人员上岗视为缺岗。

1)入场后第2个月起每缺岗1人每日扣300元;

2)如在工作中,甲方发现人员不符合要求,可无条件退回,乙方需次日补足服务台岗位人员数额、7日内补足书架管理岗人员数额,否则按缺岗1人每日扣300元标准,从月服务费中扣除;

3)每个月固定岗位人员低峰期应达70%、高峰期应达95%,如果因人员不足造成工作失误或未达工作目标的扣1-20分;

4)现场经理或现场主管须经甲方同意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更换现场经理或现场主管需提前15日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更换,未经审批每更换一名现场经理扣除乙方月服务费5000元、每更换1名现场主管扣除乙方月服务费2000元。

5)每年固定岗人员变动不得超过二分之一,每超过1人扣300元;

6)见习岗位人员未经考核上岗,每发现1人扣1分;见习岗位人员单独顶岗,每发现一次扣1分;

7)乙方服务外包人员少于要求人数的90%(含)超过三个月,从人员缺额月开始,按缺额人数乘以足额月服务经费除以65计算,扣除服务外包经费,乙方服务外包人员少于要求人数的80%(含),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合作协议。以上人员调整不含甲方要求调整人员。

4

仪容仪表遵纪守法

1)凡发现未统一着装、未配带胸卡上岗1例违规扣1分。

2)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缺岗、脱岗、睡觉及从事聚众聊天、玩手机、阅览书刊、做饭、会客等与工作无关的事1例违规扣1-2分。

3)在场馆内喝酒、会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打牌、吵架等,1例违规扣2-10分。

4)在场馆内辱骂、殴打他人,1例扣5-20分。

5

服务质量执行情况

依《厦门市图书馆文明服务规范》执行。

1)凡不执行服务规范,发现一项扣1-2分;

2)对读者的行为未加管理和引导,导致现场混乱或存在安全隐患,视具体情况,扣1-10分;少儿阅览室阅览秩序混乱,声音嘈杂,读者跑跳冲撞等未进行劝导,发现1例扣1-5分;

3)凡不执行服务规范,与读者发生冲突,或因服务态度被读者有效投诉,视情节轻重:投诉到本馆,每次扣1-2分;投诉到媒体(***网)或市长专线,每次扣2-3分;被纠风办、效能办、文明办或上级部门投诉通报,扣1-20分。

6

询问解答

1)解答有误,一例扣1-2分。

2)采用首问责任制,发现有推诿现象,一例扣1-5分

7

借还服务

1)借还手续办理有误,一处扣1分。

2)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导致排队过长、现场混乱,或排队超8人,未立即安排人员增设加强岗协助处理导致现场混乱等,一例扣2-5分。

3)泄露读者信息,视情况扣5-50分。

4)未及时结账,一例扣1-5分。

5)账目混乱,资料管理不及时规范,一例扣2-10分。

6)预约服务有差错,一例扣1分。

7)处理读者荐购图书有差错,一例扣1分。

8

书刊交接、上架执行情况

依《厦门市图书馆馆藏文献组织与管理工作规则》执行。

1)凡未及时规范做好馆藏书刊交接1例扣1分。

2)少儿图书按规定加工贴标,1天内上架,凡延迟上架发现1例扣1-2分;

3)凡图书未及时上架,积压在阅览区、各库房、分拣室、消毒间、物流送回等任何地方的图书合计数超出规定数量的发现1例扣1-5分。

4)自助还书箱(含自助分拣室还书箱)图书满箱未及时清理上架,发现1例扣1-2分。

5)利用工作之便截留新到书刊,发现1例扣1-5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本馆,每现1例扣2-10分;监守自盗,占为己有,一旦发现扣5-50分并按偷窃处理。

6)以上延迟或积压的图书超过2000册的,每1例要另从月服务费中扣除5000元。

9

书架维护执行情况

1)依排架规定要求抽查架上书500册,凡发现排架差错超出3%的,视情况轻重1例扣1-5分;

2)未及时做好下架、调架、倒架发现1架违规扣1-2分;

3)凡发现书刊破损未修补,超出10册后,1册扣1分,修补质量差1册扣1分,凡发现条码与书标损坏无法使用而未提出修补,超出5册后,1册扣1分。凡发现书刊破损严重未及时下架处理,1例扣1-2分。

4)书架、书车混乱, 1例扣1-10分。

5)收书不及时,造成地台、阅览桌、地上、椅子、书架顶端等地方图书严重积压,1例扣1-10分。

6)每类书架满架率低于采购方要求数量,每低5%,扣1-2分;

7)二线书库、书架管理混乱,视严重程度扣1-10分。

10

专题或新书架书刊更换情况

新书架每批更新,及时换下受损图书,在架时间不超过1个月,自助图书馆每天更换新的报刊、每周更新图书,半年全部更换至少一次,热门书架1季度全部更换至少一次,专题书架及时上架、补充图书,新书架保持八分以上架位,发现违规图书超过5册后每册扣1分。

11

闭架借阅服务执行情况

1)闭架取书或归架有误1例扣1分;

2)闭架取书或归架时间延误1例扣1分。

12

清场执行情况

闭馆时需将书架、阅览桌和书箱图书清理干净,凡发现未清理图书1例扣1-5分。

13

报刊管理情况

1)报刊记到、回溯数据错误1例扣1分;

2)标识加工错误1例扣1分;

3)延迟上架报刊1例扣1分;

4)提早下架报刊1例扣1分;

5)执行其它报刊管理要求,未按要求执行的扣1-5分;

6)按要求装订和加工期刊及报纸合订本,未按要求执行的扣1-5分。

14

馆藏清点执行情况

1) 清点口令、清点标识等操作失误,每发现1例扣1分;2)遗漏清点每发现1例扣1-5分;

3)清点过程中未及时发现问题图书,导致漏点错点,每发现1例扣1分;

4)如发现有问题的文献未提交处理或大类错架未纠正,每发现1例扣1分;

5)未按清点时间要求执行清点进度的,每超过7天扣1分。

15

集中任务执行情况

书库调整、大面积倒架、较大量退架图书整理等较大型工作任务需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完成,未按要求执行进度并确保质量的,每超过3天扣1分。

16

蓝牙定位执行情况

按时做好蓝牙定位扫描工作。

1)扫描定位不准确超过5册每2册扣1分。

2)扫描定位不及时、不准确,造成读者图书查找不到等不良影响的,每1例扣1-2分。

17

飞鸽传书服务

1)快递要在当日交付物流寄送出去,发现一例未及时寄出,扣1-2分。

2)查找图书要正确,读者快递、取书等信息要核对清楚。一例差错扣1-2分。

3)新书要当日内上架定位,未及时上架,一例扣1-2分。

4)读者还回图书当日要回库定位上架,发现一例未及时处理或有差错,扣1-2分。

5)打包读者包裹有错误的一次扣1分。

6)及时打印找书清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及时提交给物流配送,未按要求执行的扣1-5分。

18

安全工作执行情况

依《厦门市图书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1)未关好门窗和电器设备即离岗下班者,1次扣2分。

2)在馆内吸烟者,1次扣10分。

3)在阅览区、书库(含业务工作间)及设备间私自使用非本馆配置的电器设备者,扣2分。

4)未做好安全巡查与秩序维护,1例扣2分,发生责任事故的,扣50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非工作时间无故在馆内逗留,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19

其他服务要求执行情况

牵头落实对图书、服务台面、分拣室、还书箱、书架、书柜、书框及外包办公室等定期除尘清洁和消毒,及时协调相关人员做好防火、防虫、防蛀、防潮、通风等工作。未牵头开展定期除尘清洁和消毒工作的,或未及时发现积灰严重等情况的,或未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防火、防虫、防蛀、防潮、通风等工作的,一例不符合要求,视情节轻重扣1-5分。

20

加分(考核总分)

1)制止重大安全事故,1例加30分。

2)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馆部,1例加2分。

3)受到媒体或政府表扬,1例加2分。

4)受到读者书面表扬1次加1分。

5)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被甲方采纳,1次加1分。

6)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高峰期或集中开展较大型工作任务期间主动增加见习岗位人员,总工时外(65人*8小时/日)每增加8小时加1分。

21

负向分(考核总分)

1)未纳入以上考核内容的,但招标需求“服务内容及要求”中有要求的项目, 一例不符合要求,视情节轻重扣2-5分。

2)未纳入以上考核内容的,但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提供的项目,一例不符合要求,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3)甲方布置的业务任务,一例未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4)因管理不当造成安全等事故发生。1次扣30-100分,情节严重的需承担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乙方在场馆红线范围内电动车充电,发现1次扣30分。

(3)其他考核内容

★本次招标各岗位人员的素质条件需达到采购人要求,固定岗位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频繁更换。现场经理或现场主管须经采购人同意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现场经理或现场主管。每年固定岗人员变动超过二分之一或擅自更换现场经理或现场主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需就以下条款提交书面承诺,作为中标后的考核内容之一:①本项目固定岗位工作人员至少65人(若投标人承诺优于采购需求,则以投标承诺为准),工作人员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缺岗1人每日扣300元;②如在工作中,采购人发现人员不符合要求,可无条件退回,中标人需次日补足服务台岗位人员数额、7日内补足文献管理辅助岗位人员数额,否则按缺岗1人每日扣300元标准,从月服务费中扣除。③更换现场经理、现场主管需提前15日书面向采购人申请,采购人审批通过后方可更换,未经审批每更换一名现场经理扣除中标人月服务费5000元,未经审批每更换1名现场主管扣除中标人月服务费2000元。④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少于要求人数的10%,采购人有权按裁减人数同比例扣除月服务外包经费,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少于要求人数的20%,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合作协议。

以上人员调整不含采购人要求调整人员。

(4)考核方法

采用不定期的日常检查(占60%)与每月现场考核(占40%)相结合的模式,依据事实,客观评价。

(5)考核结果

①月考核满分为100分,月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月服务费。月考核得分95分以下(不含95分),以95分为扣减基准,扣减服务费=(95-月考核得分)×对应扣减标准。具体如下:得分90-94分,每扣1分按500元标准从月服务费中扣减(如:考核得分91分,扣2000元;考核得分91.5分,扣1750元)。月考核得分85-89分,每扣1分按1000元标准从月服务费中扣减(如:考核得分86分,扣9000元;考核得分87.3分,扣7700元),考核得分80-85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扣1分按2000元标准从月服务费中扣减(如:考核得分84分,扣22000元;考核得分81.5分,扣27000元)。甲方按扣减后的服务费向乙方支付月服务费。

②月度考核不合格且得分80分以下,甲方将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和书面上报具体整改措施,并全额扣减月服务费。

③当乙方连续两个月出现月考核得分85以下或一年内三次月考核85分以下情形时,视为乙方已经构成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④根据支付方式约定,以上产生扣款金额均从下个月服务费用中扣除;中标人服务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如产生扣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3.其他事项

(1)中标人应严格依据投标文件所做承诺履行职责,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根据协议、合同采取措施保证本次服务外包招标的顺利进行,并相应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涉及与有关行业部门的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处理。

(3)中标人如在管理期限内不能完成投标中承诺的服务外包目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人必须做好派驻项目服务外包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派驻服务外包人员的安全,服务期内,中标人的派驻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或造成他人受伤(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损失赔偿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

(5)服务期内,若因中标人管理的过失造成了采购人或第三方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损失赔偿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

(6)中标人须提供常设的服务工作热线,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自检体系,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服务需求,及时处理投诉问题,并对投诉内容进行及时跟踪、回访。对采购人的投诉事项,必须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处理完毕,若突发事件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中标人必须采取应急措施,或按采购人认可的应急方案执行,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7)定期报送工作简报,包含值班工作情况概述、开放期间服务情况、存在问题、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以文字方式形成周报、月报及年度报告,有效协助采购人做好运营情况分析和决策。

(8)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及时与原服务单位进行交接,交接过程中中标人需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充分了解,保证采购人业务正常开展,所有交接手续应在服务期开始前办理完毕。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过渡期服务团队交接方案。

(9)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中标,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并开展服务。

(10)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2027年1月26日至2028年11月25日(22个月),若因采购人不可预测因素需提前或推迟入场,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入场并提供服务。

14、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4.1 关于串标情形及后果的告知函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嫌串通投标情形处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串标情形及后果的规定列明如下,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要遵纪守法,公平参与竞争,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串标情形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

一、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

二、后果

1、《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

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三、虚假应标风险提示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加强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供应商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望引以为戒。

14.2对《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补充如下:

14.2.1《技术商务部分》的格式补充如下: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条款号

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以上★号条款为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求,投标人必须逐条如实地书面响应。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二)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

序号

评分标准要求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技术因素评分

1-1

1-2

1-3

1-4

商务因素评分

2-1

2-2

2-3

(三)员工花名册

序号

岗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籍贯

家庭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学历

职称(如有)

工作经验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本项目招标文件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 的 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合同标的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_____________元)。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 元)。

其他方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

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

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

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

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

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

(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5.4.3其他要求: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6其他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

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8.8其他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十、履约保证金

□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

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

十一、合同期限

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

十三、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13.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情形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其他条款

十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

17.5其他

十八、合同附件

十九、合同融资支付约定

19.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_______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甲方(采购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 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 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9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10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 证明材料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资格审查的1.3的“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二-2-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二-2-1、二-2-2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2-1 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二-2-2 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二-4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5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6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7-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报价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报价)一览表

二、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350201]***[GK]******

项目名称: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包:1(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序号

报价内容

最高限价

响应报价

价款形式

1

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7773333.26 元

「汇总引用」 元

总价

备注:无

时间: 年 月 日

签章: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350201]***[GK]******

项目名称: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包: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投标人名称:

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最高限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1

厦门市图书馆服务外包项目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7773333.26 元

{=总价/数量} 元

1.0000

{供应商响应} 元

合计:

备注:无

时间: 年 月 日

签章: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认证种类

*

*-1

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

备注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本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

三-3-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三-3-②《本国产品成本占比说明》(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并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规定,本公司(单位)所提供的以下产品,完全符合本国产品认定标准,属于本国产品: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本国产品

响应的产品是否为本国产品

1

2

3

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是否达到80%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存在虚假承诺或与实际不符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经济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如后续有更新的,则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下附件1)提供该产品成本在产品总成本中占比。

2. 供应商须同时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下附件2)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三-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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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228/I0Ktj6ABni4p5U9XC5I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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