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农村公路差等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塔县农村公路差等路改造项目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金塔县农村公路差等路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行服〔2026〕7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金塔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金塔县农村公路差等路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查的批复(金交政许〔2026〕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金****中心,建设资金拟争取省市补助及县财政配套等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金****中心,批复的招标组织方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汇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招标范围以及标段划分
2.1 建设地点:金塔县部分乡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等级:对金塔县境内12条路线,****道****条、乡道1条、县道2条,改造路段全长19.044Km,全线按照原有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路基路面维持原有宽度;全线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等。
技术标准:本项目主要是对路面养护维修,设计标准维持原有公路建设期技术标准。X273肃航路-核技术产业园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X263金塔-鼎新镇公路为三级公路,局部穿插四级路段,设计速度30km/h、20km/h;C011金大路-上新坝村、C024酒额路-牛头湾村、C557友好村三组-友好一组、C634鼎新镇老道板至洪号村一队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完成金塔县农村公路差等路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2月13日,总工期: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金塔县农村公路差等路改造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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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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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以下施工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投标人(仅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站查询截图,以网上可以查询到的业绩为准)。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2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或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项目经理: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该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资格; (3)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人企业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近3年内(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在1项类似工程(类似该工程是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查询截图,以网上可以查询到的业绩为准)施工标段中担任过[项目经理]职务; (5)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6.项目总工: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人企业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3)项目总工(施工标段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务)近3年内(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在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查询截图,以网上可以查询到的业绩为准); (4)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在甘肃省上述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该年度或上一年度(该年度尚未公布时使用上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截止时***网(https://www.****.com.cn)进行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网站获取相关澄清,否则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网(http://www.****.com.cn)“操作手册”中的《***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3其他补充内容: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6年9月12日18时0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管理机构现场人员信息表》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甘肃****路****号楼4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网上开标时间:2026年9月28日8时30分。
5.2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平台”(https://****.vip:13100/bid-ejiaoyi-jqs/)进行,投标人需***网(http://www.****.vip)****中心下载“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9067。
5.3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其他补充内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进行踏勘,均视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现场状况,对由此产生的理解偏差、报价失误、方案缺陷等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对此不负责,也不会因此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
6.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网(https://www.****.com.cn)、***网(https://www.****.com.cn)上发布。
7.评标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中心
地址:****路****号
邮政编码:735300
联系人:丁玉柱
电话:177****137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汇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楼4层1号
邮政编码:735000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138****4526 19993703243
监督部门: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路****号
邮政编码:735300
电话:0937-***1233
2026年9月7日
金塔县农村公路差等路改造项目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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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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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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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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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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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职务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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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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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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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专业类别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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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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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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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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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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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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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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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代理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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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内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一式三份,由投标人填写并加盖公章;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代理机构统一报送招标单位盖章。
3.此表由招标单位及代理机构盖章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放入彩色扫描件。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申请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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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386/ej7_eaABni4p5U9XLZ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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