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贵州省黔西南州水文水资源局2026年国家、省、市生态流量监测断面监测设备更新升级设备采购
二、采购方式
询价
三、采购服务情况
采购主要内容:数据采集终端(RTU)6套、雷达水位计6台、蓄电池6个,太阳能充电控制器10个,四芯屏蔽电缆100米。
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6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60000.00)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
服务地点:黔西南州。
四、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五、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电子邮箱发送。在获取询价文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材料:
①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获取文件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贵州省黔****楼。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黔****楼。
采购人将于2026年10月26日14:30对所有按时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检查与开启。开启过程由采购人组织,报价供应商可自愿派代表到场监督,未到场的视为对开启结果无异议。
七、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九、项目联系人
如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贵州省黔西南州水文水资源局
项目联系人:宋林虹
地 址: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官田东路州水文局
联系方式:187****1805
询价响应须知
一、响应费用
响应单位应自行承担其编制、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无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对响应单位的上述正常参与费用不予补偿。
二、报价说明
(一)响应单位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便对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响应报价为:总价结算;响应货币:人民币;响应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总价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装卸费、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合同外费用。
三、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四个部分:(1)报价文件(2)资格部分(3)技术部分(4)商务部分。
四、评标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响应单位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人作为成交候选响应单位的评标方法。
(二)询价小组
根据相关采购法律法规及贵州省黔西南州水文水资源局内控制度,按审批同意的方案组建询价小组。
(三)其他
1.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少于 三 家或经资格审查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少于 三 家,作流标处理。
2.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签订前,发现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其响应资格将被取消;已获得成交资格的,成交无效。采购人应将相关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1)以他人名义响应或相互串通响应;
(2)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
(3)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五、公示
本次采购结果在确定成交响应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网站进行公示,为期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成交响应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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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497/2RlyI6EBLRKCxEZfz8f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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