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泊位码头工程项目联锁块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泊位码头工程项目联锁块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书编号:FA00000694666
二、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标的物要求:
主要质量与技术规格要求如下表1-1:
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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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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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联锁块 |
125530.28 |
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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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混凝土平石 |
120*300*500 |
3721.66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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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本工程量清单所列清单强度等级及性能指标均以施工图纸设计要求为准。
若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需要,出现本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的型号(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强度等级、不同特殊性能要求的),其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1)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型号的,参照清单中相同或类似型号的综合单价执行;
(2)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型号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原则提出相应综合单价,经双方同意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3)以上数量为暂定工程量,实际结算以招标人书面认可且质量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本项目以þ银行电汇 þ供应链金融产品(一年期贴息率为4.5%,半年期为2.25%) þ银行承兑 ¨以投标文件供应商报价约定情况为准 ¨其他: 方式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甲方相关支付手续,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付款周期为:
以合同约定为准:
(一) 结算
1.买卖双方以每月 26 日至次月 25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 30 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
2.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结算流程进行结算:
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结算,出具结算书,结算总价款以买方最终签认的数额为基准计算。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卖方应及时向买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如原件不便于提供,可以提供加盖公章后的领购簿复印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
3.买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结算款项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最后一批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 12个月 。在无质量争议且质量保证期满后10日内无息返还给卖方。
(二) 支付
1.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2.支付时间及比例: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 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至百分之 97 。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 /
四、招投标时间
1.售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 11时00分——10月14日11时00分(共5日)
2.投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11时00分——10月19日11时00分(共5日)
3.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日期一致
五、文件获取与投递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投递应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cn)进行文件的下载与上传,并保存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据底单备,具体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投标文件范本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标书费用,费用为1000元(人民币)。在下载标书时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收XX公司—XXXX(招标编号)标书购置费(南通总项目部)”。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 号:7546 0188 0003 03368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六、投标保证金
1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在投标之日起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收XX公司—XXXX(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南通总项目部)”,请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按废标处理。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 号:7546 0188 0003 03368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支行
投标保证金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电汇保证金、银行保函、***平台保函三种担保方式,其余形式担保一律无效,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原账户,采用保函方式的,保函必须为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不得增设索赔前置条件及限制性条款。保函所载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等关键信息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按结算额的3%收取,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退还。
注:履约保证金与质保金不重复收取。
八、开标、评标方式:
1.开标
本项目将在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开标并由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平台查看开标结果。
2.评标
最低价评标法。
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为870.35万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中心****大厦
联系人:王冬
电话: 139****9059
十、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与企业相关的资质、信用、财务情况、业绩、拟提供的货物与服务情况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许可证、纳税资格证明、近2年财务情况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企业银行信用评级证书(如有)、企业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网企业信息查询(企业全称及法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他 。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正本一份;
2.本次投标划分 / 包件,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包件中的 个包件投标,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包件投标时,最多能中 个包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货/完工日期: 以甲方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3#泊位码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6.如果投标方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说明;
7.投标人主体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基础资料及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9.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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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36/11F8HqEBni4p5U9XWH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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