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9月连云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水稳、沥青混凝土、侧石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稳、沥青混凝土、侧石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临港产业区道路改造提升建设工程总承包(EPC),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项目建设包含五条新建道路、一条改造道路及三项其它市政工程,其中,新建道路分别为:海滨大道东延段(港区路),青岛路东延段(纬八路东延段),宁波路西段(纬四路西段),连碱之家西侧规划道路;连碱之家东侧规划道路。改造道路为连云港大道西段(纬七路西段)。三处其它市政工程分别为:经十路道路修复;经八路、新纬七路过路圆管涵排水工程;土方转运工程。
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内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夏文萱 155****975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经验的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无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
(5)其他要求:***平台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同一项目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包件,若同一投标人同时获得两个包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优先确定包件序号靠前的中标资格;其余包件依次顺延选取下一顺位中标候选人。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5日14:20至2026年9月20日15: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网址:https://****.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每套售价5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因未按规定缴纳标书款和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缴纳标书款后未在截止时间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的,均不退回标书款)。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19日12:00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材料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9月19日12:00前发至邮箱851****@****.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公司提交**项目**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4405015417020000301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城支行
银行行号:105581020014
4.3 在“***平台”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平台”线上开标, 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平台”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买卖双方以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15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合格后180天,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100%。货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或票据支付(包含不限于中交E信,商承,E信通,云信等)由卖方承担融资费、贴现费、手续费等办理付款业务的一切相关费用。单价中将默认包含票据贴息费用(一年期3%),后续的结算、付款买方将不再额外承担除合同约定单价以外的其他费用。若买方付款为现金支付,将不承担合同单价中包含的贴息费,差价将在后续的结算付款中扣除。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每包件中标金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020-****6544
举报邮箱:__****@****.cn
12.***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平台”(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平台-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平台-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本次招标由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代为组织实施,中标后合同签订主体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港产业区道路改造提升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请各投标人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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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36/AkS7o6ABni4p5U9Xh0h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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