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长江(重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网保障工程2026年9月工程质量检测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长江(重庆)水利工程有限公***网保障工程2026年9月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网保障工程2026年9月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FWFA00000113238。
1.3 采购人:中交长江(重庆)水利工程有限公***网保障工程项目经理部。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业主出资。
1.6 采购项目概况: 中交长江(重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网保障工程项目:括但不限于完成改造长度约6.2km的截污干管三、四级缺陷改造,塑料管道更替为金属管道等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检测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工程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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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求名称 |
计量 单位 |
暂定数量 |
计划交货 日期 |
控制单价(含税)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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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质量检测 |
项 |
1.00 |
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 |
50106.00 |
****城镇、隆盛镇 |
2.2 交货期:2026年9月-2026年9月。
2.3 交货地点:***网保障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4 服务质量标准:
应满足按《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渝水〔2018〕110 号)、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24〕13 号)等文件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进行施工质量抽样检测,且需满足业主方相关检测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长江建设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确认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 9 月 14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网址:https://****.cn)确认参与本项目的询比采购,下载采购文件。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19 日 12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8. 合同主要条款
8.1付款条件:
8.1.1无预付款。
①中期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90天内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7 %。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中期结算后,最终结算含税价款 3 %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支付乙方剩余价款,不计利息。
②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8.1.2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按甲方财务相关规定在计量金额确认后7天内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开具的发票需符合国家增值税征管规定,若发票不合规(如虚开、税率错误),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重开,重开期间付款期限顺延;因发票不合规导致甲方被税务机关处罚的,乙方需全额赔偿。并及时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8.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额的 10%;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中交内部单位可提供行政保函。
9. ***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0.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长江(重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
举报电话:1394399674
举报邮箱:24****@****.com
11. 其他
11.2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不得高于第2.1项内单项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文件按作废处理。
11.3报价为一轮报价,不进行二轮报价,且报价形式为线上报价,最低含税有效报价为中标价,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人同为最低价时,通过谈判形式确定中标人。
11.4不允许缺项报价,缺项报价视为包含在总价中。
11.5本次采购方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如有需求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长江(重庆)水利工程有限公***网保障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书香名都3栋12-7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35****9674
202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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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36/KAoTnqABLRKCxEZfOdE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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