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新建)项目长期临租车辆租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讷河市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新建)项目长期临租车辆租赁。
1.2 采购方案编号:SCFA00000110163。
1.3 采购人: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 。
1.5 采购项目资金: 讷河市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新建)项目 。
1.6 采购项目概况: 讷河市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位于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项目总建设规模 30.00 万亩,涉及十个乡镇的十五个自然村,本项目勘测设计工作需深入各村镇田间开展外业实地踏查、现场点位测量、工程现状核查、项目对接沟通等外勤工作,作业范围广、点位分散、田间路况复杂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 1.1 在项目工作开展期间提供四驱 SUV ,预计使用 480 台次,满足讷河市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现场勘测通行需求,适配乡村及田间复杂路况;
2.1.2 车辆出现自身故障时及时提供同规格备用替换车辆,保障高标准农田项目外业勘测工作连续开展;
2. 1.3 配合完成车辆交付验收、租赁期间车况维护、到期车辆回收验收,提供租赁发票及相关履约资料;
2. 1.4 完成合同约定的车辆运维、事故理赔协助、违章对接等全部租车配套辅助服务。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到项目工期结束 。
2.3 服务地点: 项目所在地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车辆租赁经验的租赁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价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车辆相关租赁业绩,需附合同扫描件。
(4)其他要求:/
1)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人要求直接提供,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供应商报名
4. 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 年 9 月 11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网址:https://****.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 ***网 ”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递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 ***网 ”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 1 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 ***网 ”平台线上开标, 不举办 (举办/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9.1.1 甲方所租用乙方车辆的运行费按台次计费。 甲方所租用车辆的运行费包含运行使用期间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车辆日租金,驾驶员工资、维修与保养费,足额投保的交强险、商业险及其他应缴纳的税费等,不包含车辆运行期间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不包含驾驶员外出餐宿费。
9.1.2 按月结算,乙方每月将经甲方签认的结算单汇总后,交甲方办理计量支付流程。每次付款前 15 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审核确认的计量(结算)资料 。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 ☑不要求递交
(2)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 。
10.***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 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 ***网-服务管理 ”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 ”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 ***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 ”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023-****4706
举报邮箱:zj****@****.cn
12.其他
/。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太湖西路 2 号
邮政编码: 401120
联 系 人: 娄老师 电话:177****2104(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话:191****3247 (网络注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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