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口岸联检设备采购及安装EPC总承包项目
智慧应用系统开发_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四航局_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口岸联检设备采购及安装EPC总承包 项目因施工需要,现需采购 智慧应用系统开发 ,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作为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口岸联检设备采购及安装EPC总承包的设备设施补充招标项目,需完成口岸单位监管查验及工程建设范围内所需智慧工程的设计、采购采办、施工等,及实施过程管理中必要的审查、审批等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招标内容:海关、海事、边检联检单位的智慧应用软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开发、部署、集成、测试及培训服务,具体软件系统如下:
1)海关智慧应用软件系统:海关一张图系统、海关口岸数据服务系统、海关综合监管系统、***网系统;
2)海事智慧应用软件系统:海事一张图系统、海事综合监管系统、海事气象水文系统、***网系统;
3)边检智慧应用软件系统:边检一张图系统、边检综合监管系统、***网系统。
(3)服务期限:180 日历天。
(4)地点: _广东_省_湛江_市_徐闻__区/县_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EPC总承包__项目经理部(或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采购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并完成资料费缴纳后,请于2026年9月15日11:00至 2026年9月22日11:00***网(https://****.cn)下载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文件收取 300 元/套的资料费。请投标单位报名确认后,以公对公转账的形式在2026年9月22日10:30前将资料费汇入指定账户,并将转账凭证发送到邮箱( 16****@****.com)并联系招标人确认下载资格,同时在投标文件内附转账凭证。
收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77017591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备注:账户横杠不可删除)
转账时,请备注清楚“湛江港徐闻口岸联检设备采购及安装EPC项目智慧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采购投标资料费”。
发票由收款单位根据缴费信息开具资料费电子发票,投标人可于次月下旬联系招标人领取。
(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0日11:00,截标同步线上开标。
(2)***网(https://****.cn)
(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https://****.cn)上发布。
6.1***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6.2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3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6.3.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3.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3.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3.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3.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6.4支付流程
6.4.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 “***网”(网址:https://****.cn)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6.4.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6.4.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6.4.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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