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司东丽湖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履带挖掘机公开询比租赁项目
(采购方案编号:SCFA00000113901)
询比租赁文件
采购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
建设工程 (一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6 年 10 月 12日
第一章 询比租赁公告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履带挖掘机询比租赁公告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租赁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履带挖掘机询比租赁 。
1.2 采购方案编号:SCFA00000113901 。
1.3采购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1.4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业主工程款。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内,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维修、桥梁改造工程、电气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地道防水堵漏、城市家具、排水工程等。其中道路维修改造417221㎡,****城市主干路;拓宽桥梁2177.5㎡,为跨河桥、单跨跨径13m,桥梁全长65m;新建箱涵为3孔4.5m明涵,面积为860.25㎡;东丽湖地区北水南调工程敷设管道约4615.2m,最大管径DN800;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流量140L/s;****道****.5m,最大管径DN1000;及配套工程。合同额27899.8万元,中型项目,项目进场日期2022年12月20日,合同工期:731天。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履带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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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拟用时间(台班*月) |
计划租赁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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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车起重机 |
25T(五节臂) |
2 |
月 |
3 |
2026/9/30-2027/1/31 |
五年内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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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车起重机 |
50T(五节臂) |
2 |
台班 |
7 |
2026/9/30-2027/1/31 |
五年内设备 |
|
3 |
随车起重机 |
12T |
1 |
月 |
6 |
2026/9/30-2027/3/31 |
五年内设备 |
|
4 |
履带挖掘机 |
260 |
2 |
台班 |
50 |
2026/9/30-2027/1/31 |
五年内设备 |
|
注:1.表中租期为预计租期,具体以项目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2.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其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当满足承租方提出的具体要求,同时符合承租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出租方所供设备的出厂年限需不满5年,且发动机排放标准需达到国Ⅴ及以上标准。 3. 驾驶员由出租方提供。 4.承租方拥有车辆租赁期间的调度权和使用权。驾驶人员应遵守承租方各项管理要求,服从承租方调配,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5.车辆的大修和日常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实施,承租方每月可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出租方设备2天维修时间,故障超过2天(即48小时)以上的部分按月租金除以30天从当月租金中扣除,当车辆故障短期内无法修复、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时,出租方应在3日内无偿替换合格车辆进场以满足甲方需求,车辆进出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维修时间仅限于月租设备,台班租赁无维修时间) 6.月租燃油费由承租方承担,台班租赁燃油费由出租方承担。 7.租赁费用的结算以承租方调度及使用人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运转记录为依据,其他设备签证单或未经承租方授权的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单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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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交货期: 预计2026年10月30日,实际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
2.3 交货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点。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本次租赁设备汽车起重机要求是五节臂,随车起重机要求额定起重吨位12吨,作业回转范围满足现场施工空间需求,液压、起重机构运行稳定,制动安全可靠,履带挖掘机要求斗容1.4立方米,行走及作业性能稳定,整机无结构性损伤,各项安全警示标识清晰完整,所有租赁设备均需按规定完成定期检验,检验报告及相关手续齐全有效,可随时投入施工使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租赁、起重设备租赁等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具备足额资金保障设备维保、人员、保险等投入。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
(5)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租赁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10月 12 日 9 时 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网址:https://****.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10 月 18 日 9 时 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每月16日做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5 %,(其中30天内支付至60%款项、 60天内支付至80%款项、 90天内支付至95%款项),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退场后 三 个月内退还。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 / 其他形式:____/___。
10.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举报电话:马欢/177****1920
举报邮箱:27****@****.com
11. 其他
/ 。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天津市东丽区
邮政编码: 300300
联 系 人: 石婷婷
电 话: 131****8357
电子邮件: 23****@****.com
2026 年 10 月 12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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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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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询比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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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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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租赁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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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租赁小组对响应人提出问题,响应人的有效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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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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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详见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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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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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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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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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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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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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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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þ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5 至 2026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5 至 2026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 :有财务要求的,应选择两种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一种作为财务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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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R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近年是指: /至 /年。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订单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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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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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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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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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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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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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 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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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
按最终报价从低至高的顺序推荐前1-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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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递交时间: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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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 总则
1.1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1.2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 保密
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5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1.7 响应和偏差
1.7.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7.2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8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8.1 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8.2 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1)不廉洁行为
a.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b.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c.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d.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e.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f.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g.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h.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业务职务。
i.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j.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2)不诚信行为
a.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b.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c.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d.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e.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f.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g.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h.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i.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j.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3)其他情形
a.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b.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c.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d.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e.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8.3 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5年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1.8.4 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1.8.5 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供应商需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2)报价承诺书;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5)响应保证金(如有);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8)响应方案(如有);
(9)信誉情况承诺函;
(10)信用承诺书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网”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网”发布。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响应保证金(如有);
(4)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6)响应方案(如有);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通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7)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采购设备的业绩要求。
3.6 响应方案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函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网”。线上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应以线上报价为准。
4.1.2 逾期未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网”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5. 评审
5.1评审小组
5.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5.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5.1.3 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5.1.4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2 评审
5.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5.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合同授予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报价最低)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2 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网”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3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
6.4 签订合同
6.4.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4.3 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项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纪律要求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7.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7.4 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 (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
成交份额: (如有)。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6.3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
||
|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
|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8.1项规定 |
||
|
…… |
…… |
||
|
2.2.2 |
评审价格 |
||
|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3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þ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 |
|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 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网”填报的投标总金额。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原响应报价为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 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 特殊情况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或者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内,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维修、桥梁改造工程、电气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地道防水堵漏、城市家具、排水工程等。其中道路维修改造417221㎡,****城市主干路;拓宽桥梁2177.5㎡,为跨河桥、单跨跨径13m,桥梁全长65m;新建箱涵为3孔4.5m明涵,面积为860.25㎡;东丽湖地区北水南调工程敷设管道约4615.2m,最大管径DN800;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流量140L/s;****道****.5m,最大管径DN1000;及配套工程,同工期:731天。
项目位置: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大道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设备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拟用时间(台班*月) |
计划租赁时间 |
备注 |
|
1 |
汽车起重机 |
25T(五节臂) |
2 |
月 |
3 |
2026/9/30-2027/1/31 |
五年内设备 |
|
2 |
汽车起重机 |
50T(五节臂) |
2 |
台班 |
7 |
2026/9/30-2027/1/31 |
五年内设备 |
|
3 |
随车起重机 |
12T |
1 |
月 |
6 |
2026/9/30-2027/3/31 |
五年内设备 |
|
4 |
履带挖掘机 |
260 |
2 |
台班 |
50 |
2026/9/30-2027/1/31 |
五年内设备 |
二、技术性能指标
汽车起重机25T和50T均要求为五节臂结构,12T随车起重机要求起重作业参数符合额定吨位标准,整机工况完好,无结构性损伤、部件无过度磨损,各项安全保护装置配备齐全且运行灵敏可靠,作业性能稳定,吊装精度满足施工要求,尾气排放符合环保规定,260型履带挖掘机要求整机动力充沛,行走、回转、挖掘等动作灵活可靠,液压系统工作稳定无故障,斗容参数符合规格要求,结构部件无开裂变形,安全警示标识清晰完整。
三、检验考核要求
现场验收,其设备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当满足承租方现场施工要求,同时符合承租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出租方所供设备的出厂年限需不满5年,且发动机排放标准需达到国Ⅴ及以上标准。
五、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无。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履带挖掘机询比租赁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报价承诺书
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五、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六、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如有)
七、报价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九、响应方案(如有)
十、信誉情况承诺函
十一、信用承诺书
十二、其他资料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税金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增值税税额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承诺书;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5)响应保证金(如有);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8)响应方案(如有);
(9)信誉情况承诺函;
(10)信用承诺书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租赁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报价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1、在研究贵单位所发的 采购/租赁文件,并已完全熟知所需供应的内容,我单位愿意按文件中规定承担全部义务,并严格按照质量和技术要求来实施。
2、我单位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报的 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原因提出调整。
3、安全特别承诺:我单位对租赁期间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任何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由我单位负责解决。
4、如果贵单位接受我单位报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组织货源,实行“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贵单位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书及中标通知,将构成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文件。我单位将严格遵循本报价书的各项承诺。
6、我单位承诺本报价书、中标通知文件将作为双方合同协议书附件。
7、我单位理解贵部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原则。
供应商(公章): 地址: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电话:
签字日期: 邮编:
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本次租赁(编号为: )的报价,并按照租赁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资料,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作为独立供应商,对所有申报资料负责,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经证实的虚假材料,贵方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 |
法人代表身份证(反面)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六、响应保证金
(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询比采购活动,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七、报价表
1. 报价表说明
1.开具发票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含税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单价+增值税税金;含税总金额=含税综合单价*暂定数量*拟用时间。
3.本次报价统一为一票制报价
2.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拟用时间(台班*月) |
含税综合单价 |
税率 |
不含税总金额 |
含税总金额 |
备注 |
|
1 |
汽车起重机 |
25T(五节臂) |
月 |
2 |
3 |
|||||
|
2 |
汽车起重机 |
50T(五节臂) |
台班 |
2 |
7 |
|||||
|
3 |
随车起重机 |
12T |
月 |
1 |
6 |
|||||
|
4 |
履带挖掘机 |
260 |
台班 |
2 |
50 |
|||||
|
合计报价 |
||||||||||
八、资格审查资料
(适用于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6)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设备名称 |
|
|
规格和型号 |
|
|
项目名称 |
|
|
买方名称 |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
备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九、响应方案
(适用于要求提出响应方案的情况)
1.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2.技术支持资料
3.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信誉情况承诺函
(报价人名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7)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供应商;
(8)其他: 。
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发现我单位存在上述 ~ 条所列任一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均属实,如发现我公司存在漏报、瞒报或虚假填报的,我单位将接受采购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处理我单位的投标行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十一、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样本)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其他廉洁要求: 。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做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其他资料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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