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岚山区旅游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PPP项目总承包部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岚山区旅游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PPP项目总承包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岚山区旅游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PPP项目 。
1.2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698545。
1.3 采购人:中交二公局岚山旅游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PPP项目总承包部 。
1.4 采购代理机构: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 资金来自业主,出资比例为100% 。
1.6 采购项目概况:岚山区旅游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PPP项目属于新建市政工程,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区域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两子项,共32个分项工程。项目采用“PPP+施工总承包+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合作期固定为20年,其中3年期建设项目,运营期17年,5年期建设项目,运营期15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游艇码头工程等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岚山区旅游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PPP项目 。
2.2 交货期: 2026.9.30-2027.12.31 。
2.3 交货地点: 岚山区旅游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PPP项目施工现场 。
2.4 物资质量标准:所有供应的零星物资需满足国家标准以及项目设计图纸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业绩要求: 有零星物资购销业绩。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
(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供应商报名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 09月 18 日 10 时 00分至 2026 年 09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网址:https://****.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09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1)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2)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16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中期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3)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10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30天内支付60%款项、60天内支付33%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质量保证期为双方自签订《物资结算协议》之日起12个月)。该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退还质量保证金,不免除乙方对材料质量问题的赔偿责任和违约金。),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所有应付款项,应直接付至本合同后附供方银行账户,不得向供方经办人支付或供方非书面委托付款账户上支付。
(6)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7)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材料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
9.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___ 。
10. ***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项目法务部
举报电话: 173****5968
举报邮箱: 40****@****.com
12.其他
无 。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岚山区旅游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PPP项目总承包部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国****楼****楼
联系人:闫占军
电话:180****5235
电子邮件:__****@****.com
2026 年 0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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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36/kpo-sqABMqitpwL5t7B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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