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中心
交工80、交工81及半潜驳3船坞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航局****中心交工80、交工81及半潜驳3船坞修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单位自有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交工80、交工81及半潜驳3船坞修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说明
为满足修船生产经营需要,****中心拟对其自有交工80、交工81及半潜驳3船进行船舶修理,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面向合格投标人接受投标。本次投标采用电子化方式,具体的投标时间、报名方式、***平台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包件:确认供应商后,招标方将船舶运输至供应商指定船坞,调遣费用招标方承担。
包件1:交工80船舶坞修服务;(项目单详见招标文件)
包件2:交工81及半潜驳3号船舶坞修服务。(项目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船舶修理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船舶修理相关资质及与交工80、交工81及半潜驳3进坞修理相匹配的船坞设施。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要求。
(5)其他要求:***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 15 时 40 分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 15 时 5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网址:https://****.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每套售价5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或单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均需整标购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不允许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打款。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10日15时50 分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交工80、交工81及半潜驳3船舶坞修服务采购标书费”,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9月16日15时50分前发至邮箱 __****@****.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交工80、交工81及半潜驳3船舶坞修服务采购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秦皇岛市港口专业支行
帐 号: 13050163950800000412
4.3 ***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 。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价格及计价原则
投标人先行报价,招标人审核后经双方协商确定修理价格。单项工程完工后,按实际验收的工程量据实结算。结算价款为含税价款(含增值税),投标人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均已包含在结算价款中。
10.2. 竣工资料与验收
单项制作工程完工后,投标人应在 10 日内整理并上报竣工资料,招标人据此出具《船舶修理完工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因投标人延迟上报竣工资料及《船舶修理完工验收单》导致结算工作自工程完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办理结算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办理该部分工程的结算。
10.3. 结算价款及税费调整
投标人凭招标人签认的《船舶修理完工验收单》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结算价款以招标人最终审核值为准。
结算时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价款为含税价款(含增值税),投标人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已包含在本次结算中。如国家税率政策发生改变,则依据新税率调整结算价款中的税金部分,保持不含税金额不变。
10.4. 付款方式
船舶修理完成后出厂前,支付合同价的 60% ,船舶出厂后两个月内总金额支付到结算价的 97% ,剩余 3% 结算款算作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且保修期满后无任何遗留问题,招标人应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 40 日内一次性将所扣质保金无息支付给投标人。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重大变更如单项费用大于1万元的删减项目,出厂前的付款比例,双方协商同意后再执行。
保修期限:固定部件保修期为修理工程完工后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修理工程完工后三个月。
招标人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理、E 信通、易收+、民生赊销e、第三方垫付方式或其他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投标人均应予以接受,前述各方式视同现金支付,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每笔款项支付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收款收据,收据上注明“此收据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生效”;支付尾款时,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尾款结清说明。
10.5. 开票要求
在招标人支付维修款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对发票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招标人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的双方基本信息以本条款约定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0.6.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心
举报电话:187****2198
举报邮箱:hu****@****.cn
12.***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关于中标服务费问题,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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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36/sJZqj6ABMqitpwL55k8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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