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港发(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9月纤维、阻锈剂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现该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纤维、阻锈剂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交一公局港发(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基地坐落于江苏省镇江新区大路镇,地理位置优越,南邻北港路,东西两侧均有便捷的无名道路,且东侧毗邻港口。产业基地占地面积广阔,总计约148亩。厂区内配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包括2台混凝土拌合站、2条钢筋智能化生产线、2条管片智能化生产线以及5个堆存场地。投产后,基地将具备年产盾构管片21万立方的生产能力。
公司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大路镇
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嘉远 178****638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经验的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无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
(5)其他要求:***平台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同一项目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包件,若同一投标人同时获得两个包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优先确定包件序号靠前的中标资格;其余包件依次顺延选取下一顺位中标候选人。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5日14:00至2026年9月20日15: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网址:https://****.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每套售价5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因未按规定缴纳标书款和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缴纳标书款后未在截止时间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的,均不退回标书款)。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19日12:00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材料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9月19日12:00前发至邮箱851****@****.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公司提交**项目**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4405015417020000301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城支行
银行行号:105581020014
4.3 在“***平台”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平台”线上开标, 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平台”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包件01、包件02
(1)买方在取得卖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按月支付,结算后2个月内支付材料款的70%,结算后4个月内支付27%的材料款,剩余3%的材料款在结算后12月内支付。
(2)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或金融产品(一年期)、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付款;如使用金融产品支付,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实际支付为准),单价中将默认包含票据贴息费用(一年期2.2%),后续的结算、付款买方将不再额外承担除合同约定单价以外的其他费用。若买方付款为现金支付,将不承担合同单价中包含的贴息费,差价将在后续的结算付款中扣除。
(3)金融产品包含:E信通、云信、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保理等。
说明:本条约定的2个月内、4个月内、12月内,原则上为结算完成后第2个月、第4个月、第12个月支付。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每包件中标金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020-****6544
举报邮箱:__****@****.cn
12.***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平台”(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平台-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平台-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本次招标由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代为组织实施,中标后合同签订主体为中交一公局港发(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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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36/swuoo6ABLRKCxEZfesQ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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