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北京建筑材料科****广场停车场改造工程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9-24 16:05:11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8005059-XJ-2026-0055
采购单位: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27 18: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29 15: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9-28 00: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9-29 15:00:00
采购类别:工程项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8005059-XJ-2026-0055)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8005059-XJ-2026-0055)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东广场停车场改造工程 | 专业施工 | 1.000 | 项 | 电汇 | 北京建材总院 |
收货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石景****路****号****大厦
┃详情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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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询价人: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东广场停车场改造工程 (三)项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北路 69 号院 (四)服务范围及要求: 1.满足附件五技术要求。 2.按照附件六规划方案,完成全部停车位重新划分工作。实施地面交通标线施划,包含车位线、行车导向箭头、禁停线、停车导流线、车位编号、无障碍标识标线等全部交通标线施工,确保标线清晰、耐磨防滑、符合道路交通标识国家标准,整体车位排布规整、利用率最大化、停车通行安全顺畅。 3.对停车场原有进出口进行优化升级改造,根据车流走向调整进出口宽度、坡度、通行视野,整改进出口路面破损、沉降、积水问题。优化进出口分流设计,实现进车、出车单向分流,避免车流交叉拥堵;同步改造进出口安全缓冲区域,完善进出口路缘石、路面硬化、防滑处理,保障车辆进出平稳、高效、安全,****广场高峰期车流通行需求。 4.根据停车场整体规划,配套安装完善交通安防设施,包含进出口道闸基础、减速带、反光警示桩、警示牌(限速、禁行、出入口提示)、反光标识、导向指示牌等设施的采购、安装、固定调试。整体配套设施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停车场规范化、安全化运营标准。 5.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组织、现场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承担施工期间场地防护、交通疏导、安全警示、扬尘管控等工作。 6.项目完工后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现场整改、移交工作,对所有标线、设施、进出口通行功能进行全面调试,确保所有系统及设施正常使用。 7.质保期三年,提供完整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对施工质量问题、设施损坏、标线脱落等问题免费维修更换,保障停车场长期正常稳定使用。 8.参与本次报价的单位需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可进行报价。 9.中标方需与我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及《环保管理协议书》,详见附件三、四。 10.中标方承诺为安排到我公司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应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商业保险赔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 (五)投标报价 固定总价合同:以固定总价方式进行报价,单位为人民币。 二、报价人资格预审要求 1.提供***平台,如提供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报价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资格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近12个月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3)近12个月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4)两年内未受到违规违法处罚(以“天眼查”“***网”等网站或第三方查控软件查询结果为准)。 三、报价单及提交要求 下载附件二 报价单填写规范每页加盖公章,***平台。 四、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投标截止时间:***平台发布为准。 2.现场勘查时间:2026年9月28日上午十点。 3.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010-****2620 杜工 联系电话:010-****1686 五、询比价说明 1.询比价原则 本项目比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进行。 2.询比价办法 本次询比价采用最低价成交评分法。 六、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有效期内 (90 日) 价格固定不变,需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公告及询价函服务需求及服务承诺,其报价均包括税费等交付询价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中注明税率。 2、投标人按询价函中服务内容要求进行报价。 3、固定总价:以固定总价方式进行报价,单位为人民币。 4、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大小写金额需一致。 5、费用结算时,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联系人
刘工 / 010-****2620
杜工 / 010-****1686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4584
监督举报邮箱:d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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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37/2RNy0qABLRKCxEZf-qj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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