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市街区整修
二、项目概况
1.基本内容:对原下陷、破损沥青混凝土道路进行翻新改造,其中,面层及基层整体拆除翻新面积为4788.04平方米,面层铣刨重铺1890.06平方米,配套建设照明、排水等附属设施;同时对值班室进行翻新改造,面积为55.3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3.预算金额:220万元
4.预计采购时间:9月份
5.工期:60日历天
6.质保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入股企业。
(三)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及中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正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质保服务
(一)投标人所投工程质保期限5年,在质保期内均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二)中标单位提供的质保服务必须具有时效性,不得长期拖延维修时间(进入现场时间不超过2天),如未及时响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质保金支付,如质保金不足,剩余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结算审核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委托第三方造价公司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到审定金额的97%(留3%质保金),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必须开具等额真实发票。
六、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2.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需向建设单位缴纳中标金额的1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建设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
七、意向公开时间
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22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先生
联系电话:173****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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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45/MwfefqABLRKCxEZfrxR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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