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项目为房屋和库棚防水防漏项目,主要为补漏工程和防水工程。
2.2建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广东省佛山市
2.3招标项目投资规模:人民币3547823.25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招标内容:对本项目库棚、楼房进行拆除、修补、防水以及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6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547823.25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68610.56元,暂列金额为300000元);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
2.9项目编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并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审计报告须具有防伪二维码,***平台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注:①社会保障金缴纳根据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缴纳社会保证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证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②纳税证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声明函》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投标人未被《***网》(http://****.mil.cn;***网)列入采购暂停名单、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网查询信息由招标人负责核查,并提供查询截图);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9***网(***网:htt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成功注册截图或查询页面截图证明)。
3.10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人员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专职安全****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均不得为同一人。且须承诺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同时须承诺本项目的团队及施工人员专人专用,不得在其他工程中任职或者施工。(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3.13承诺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1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1年内,发现供应商在该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提供书面声明)。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申领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每日上午 8 :00 至 12 : 00 ,下午 15: 00 至 18 : 00 。
5.2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企业鲜章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通过邮件提交):报名资料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文件申领登记表》及《报名资料格式》
(1)报名资料封面: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4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98****@****.com。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4日 9 时 30 分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0 时 00 分
6.3递交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5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0 时 00 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www.****.cn)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移动电话:177****9586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177****7735
2026年9月24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45/U0wE06ABni4p5U9X92su.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