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绿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6-JLSXJB-G1026)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场地绿化建设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下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工程为营区配套绿化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用于完善营区户外景观环境、绿化种植及景观灌溉等配套功能,服务营区户外使用需求。
2.2建设地点: 河北 省(市) 张家口 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 投资估算价:89.4(万元)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场地绿化建设工程,工程内容包含绿化栽植移植、安装工程等全部图纸范围内施工内容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全部内容。
2.6其他: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注: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八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评委会审核)。
3.2在国内注册、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包括并不限于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4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5投标供应商近3年(自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自开标之日起前八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且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企业业绩:近3年(自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并不限于竣工验收单或竣工备案表或业主证明材料或体现单项分包工程承包的企业名称)加盖企业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全的视为未提供)。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www.****.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网完成注册的截图,截图需体现已注册(信息已完善)字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4 日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建设单位指定邮箱报名报名登记。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于 2026 年 9 月 4 日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提供以下材料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网入库审批通过的证明文件(网页打印版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承诺书(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3.4项的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至招标人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均用原件扫描(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及相关资料;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意见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并电话通知招标人,招标人邮箱:77****@****.com。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 北京市(具体地点待招标人通知)。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开标程序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与)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代理人参与),附开标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未携带以上证明文件(原件)的单位,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媒介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王先生
电 话:156****6323、157****5337
监 督 人:杨先生
电 话:010-****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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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45/aT3ha6ABni4p5U9XQf9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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