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场地路面及排水维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场地路面及排水维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场地路面及排水维修
2.2项目编号:2026-JLPFZZ-G1036
2.3工程特征:对场地路面沥青进行重新铺设并同步升级改造排水设施。详细商务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某指定地点。
2.5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场地路面及排水维修(工程量清单、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估算价:79.97256万元。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0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道路维修或道路改造工程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提供首页、合同标的和金额页、显示类似项目的关键词页、落款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2024和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等),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3.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承诺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网(www.****.mil.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5.3***平台***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提供承诺函,采购机构评标期间现场核实)。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6年 9 月 24 日至 2026年 10 月 9 日,每日 00 : 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5.2 地点:网上申领。
5.3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格式详见附件)
5.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3.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3.4 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5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3.6 未被列入本公告3.5.1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3.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5.3.8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5.3.9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施工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提供首页、合同标的和金额页、显示类似项目的关键词页、落款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4 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无需致电)。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大约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期间无需致电!!!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78****@****.com 。
注:投标人发送报名材料时,请同步填写附件2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电子版(Excel格式),并随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河南省郑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www.****.mil.cn)上发布。
8.现场踏勘
8.1 现场踏勘时间: 2026年 10 月 10 日09:30集合完毕。
8.2 踏勘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8.3 联系人:刘先生
8.4 联系电话:182****8177
8.5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现场踏勘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单位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刘先生、郭先生
办公电话:0371-****9354
移动电话:182****8177、153****1009
项目监督人:孟先生
办公电话:0371-****9172
移动电话:185****3454
某单位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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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45/jEzg0qABni4p5U9XM2G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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