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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湖北工程公司黄冈余热发电旁路阀减温减压器采购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21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湖北 - 黄冈市 - 武穴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湖北工程公司黄冈余热发电旁路阀减温减压器采购
省份/直辖市 湖北 所属地区 黄冈市 - 武穴市
采购单位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57****7746 尹聪 185****8655 139****2728 更多联系方式(33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编号:PC-0120-26J6-FG0538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黄冈亚东水泥公司二线6MW余热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减温减压器

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九月

中国·武汉

目    录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竞价规则

三、采购要求

四、报价明细表

五、联系方式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七、纪检监督机构

第二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第三章  合同及附件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担保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无关联关系承诺函(供应商填写后签字盖章)

八、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选择使用)

第五章  技术规范(选择使用)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因黄冈余热项目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09月24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平台”(网址为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平台客服。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9月2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6年09月2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平台向采购人提岀答疑问题。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备注

1

减温减压器

详见附件

一台

注:采购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若因工程变化、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竞价规则

1、本次竞价采用逆向竞拍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内响应人可多次进行竞价,每次竞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即供应商在除首次报价外,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供应商在参与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才算有效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

2、超时竞价:竞价倒计时结束前0.5小时内,有响应人报价则进入超时竞价,有一响应人进入超时竞价,竞价截止时间就延长0.5小时。“竞价最小幅度”为3000元。进入超时竞价后如果供应商只修改了价格,没有更新上传报价单,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

3、本次竞价评审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  当供应商数量多于3家时,首先按响应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3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响应人”的,按照响应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供应商数量满足3家。

(2)  对进入评审环节的3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响应价进行评审。

(3)  未进入评审环节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4、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审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经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通过(https://****.cn)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若竞价响应人不足 3 家时,采购人有权重新竞价或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6、竞价有效期 120 天。

7、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15:00前(北京时间)

三、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竞价供应商需对所有分项进行报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运费按到达项目指定地点交货价格)、保险、装卸(如需)、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2、交货期:暂定2026年10月30日。以项目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田镇黄冈亚东水泥有限公司

4、价格要求:以上报价为货到项目现场最终价格,并开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包装,运输,保险,等费用)。报价有效期不得晚于120日。

5、质量标准或要求:保证货物在装车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及该产品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质保期:项目整体竣工移交后1 年(详见合同条款)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供应商应当完整理解采购文件载明的技术标准、商务条款等全部内容,对文件内容存在疑问的,***平台线上提出澄清。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上传错误报价,导致本次采购项目终止;或报价提交完成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所填报报价签订合同、履行供货义务的,均认定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执行对应处罚措施

9、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销售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  供应商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4)  供应商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

(5)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和/或近三年财务报表)

(6)  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付款比例:70%、25%、5%

11、验收方式:共同验收。

12、响应保证金:

(a)无

四、报价明细表

  报价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减压调节阀

2

减压调节阀气动执行器

3

蒸汽管道

弹簧安全阀

压力表

双金属温度计

减温水调节阀

减温水调节阀气动执行器

气动执行器

压力变送器

热电阻

总计(含13%增值税)

备注:

1.报价有效期90天

2.最快交货期,收到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排产函后()天。

3.采购合同范本已在竞价文件中提供,贵司未列出差异的条款,将视为全部响应,在后续合同签订中,不允许对合同条款等提出修改。

4.质量要求: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提供产品质量证明等资料

5.付款方式:  75 %、25%、5%(具体条款详见合同模板)

6.供应商与项目部沟通后进行生产。具备发运条件后,提前3-7天与现场项目部沟通确定发货时间,分批发货。材料设备装车必须满足现场吊装、卸车要求,有序摆放并采取有效隔离保护措施。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厦

联 系 人:辛飞

电    话: 027-****0732

电子邮箱: xi****@****.com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接受异议的单位名称: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部

电    话:027-****0732

电子邮箱:xi****@****.com

七、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监督机构: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7-****0910027-****0900)提出投诉。

  2026年09月21 日

第二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将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1

         项目          采购合同                               

第三章 合同及附件

合同编号:

黄冈亚东水泥公司二线6MW余热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

减温减压器采购供应合同

需方: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方:

**年**月**日

目    录

1、总则

2、合同标的

3、合同价格

4、支付

5、合同交货及延期罚款

6、包装与运输

7、保函

8、质量标准、检验及质保期

9、合同的变更、修改、暂停

10、违约和终止

11、保险

12、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13、不可抗力

14、索赔及争议解决

15、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

16、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附件

附件1 技术规范

附件2 供货范围

附件3 质量条款

附件4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5供方的投标资料及澄清、承诺文件

附件6 廉政协议

附件7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8送达方式确认书

 鉴于中标人依法参与了对采购人   黄冈亚东水泥公司二线6MW余热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     的投标并中标,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1、总 则

合同双方: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

                                (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就       供货及服务问题达成协议,并同意签订本合同。

1.1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如下文所定义)中,下文所列的措辞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款赋予的含义。

1)“业主”或“业主方”是指合同设备的最终用户,黄冈亚东水泥有限公司。

2)“需方”是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包括其法定继承人或许可受让人。

3)“供方”是                    ,包括其法定继承人或许可受让人。

4)“总承包商”是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包括其法定继承人或许可受让人。

5)“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指在本合同中作为供方供货范围的分包商、制造商或供货商的任何合法当事人,或此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

6)“技术资料”指供方递交需方并经过总承包商及业主认可的,所供设备的设计、安装、性能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及服务的所有文件、图纸、清册清单、计算书、软件、样品、图样和模型,以及供电厂正确维护和维修的所有相关文件。

7)“设备”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范围内所需提供的构件、专用工具、材料、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

8)“现场”指由业主指定的用于实施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场所。

9)“服务”指需方所要求的,由供方提供的与接口设计、土建、安装、检验、设备验收直至最终完工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指导、现场服务和技术澄清等。

10)“机组移交”指在发电厂机组满负荷试运行(72+24小时)完成之日起12个月,机组所有权移交给业主,同时进入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

11)“性能试验”指对外合同和本合同规定的,在RTR成功结束后为证实电站符合对外合同中性能要求的试验。

12)“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是发电厂机组满负荷试运行(72+24 小时)完成之日起12个月时间(油漆保固质保期36个月),每台机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单独计算。此外,出现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的设备,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也应将从修复后正常投入运行之日起延长12个月。

13)“最终完工证书/最终验收证明证书”是指根据对外合同在每台机组移交证书已签发,且该机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成功结束后21日内由业主签发的对该机组最终验收的证书。

14)“潜在缺陷”是指在质保期结束之前由于供方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未被业主或工程师发现的缺陷,供方必须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

15)“潜在缺陷责任期”是指机组移交之后的12个月。

16)“天”/“日”,指一个公历日;而“年”指365日。

17)“变更”指根据本合同第9章由需方指示或批准的对本合同要求进行的任何调整或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减少、加快以及任何材料改变。

18)“设计院/设计单位”指  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9)“随机备品备件”指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以及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期间所必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0)“强制性备品备件”指对外合同规定的,为电厂顺利运转所需的2年备品备件

本合同包括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及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相关补充文件(含双方达成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书面同意、确认、备忘录、签字的会议纪要等)。上述附件及相关的补充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责任和义务

1.2.1本合同签订时,供方确认已对构成本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要求、交货进度、标准规范、试验检验、售后服务、价格等服务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条件、资料、信息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已认真考虑了全部影响或作用本合同的风险、意外事件及其它情况。供方有义务及时向需方指出合同中的遗漏、错误或差异,并通过与需方协商解决,但供方不得因在此之下减免其责任与义务。供方应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1.2.2所提供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符合对外合同相关要求、本合同第二章合同标的和技术协议的具体规定;按时交货、完整无损、出厂文件和备品备件齐全,外观质量好;装箱合格率达100%。

1.2.3由需方颁发给供方的所有文件的版权,应属于需方的财产。供方可为了合同的目的自费复制、使用和传送此类文件。除此之外,没有需方的同意,供方不得使用、复制此类文件或将之传送给第三方。

1.2.4为履行合同之目的,供方及其分包商必须遵守保密责任。所有由需方或其他方为对外合同目的准备并提供给供方的图纸、技术规范、计算书、资料报告以及文件和信息均被认为是保密范畴。在此处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在任何时候都属于提供方。供方在无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都不可直接或间接地为其他方的利益出版、泄漏或扩散、复制或使用机密信息。对本款的任何违反都可成为终止合同的原因,需方将有权通过任何有管辖权的法庭得到补偿,包括违约赔偿金和由于此违约而失去的预期利润和利益。需方和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持续至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被终止或失效后5年。

1.2.5供方应服从需方的确认、变更或修改。除非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供方应遵守需方根据合同发出的指示。当要求需方对延期和补偿做出决定时,需方应与供方协商并尽力达成一致。如未能达成一致,需方有权根据工程项目需要对之做出决定。

1.2.6供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其关联公司或单位)。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本合同中涉及性能和安全的主要部件进行分割、分包给第三方。拟雇用的分包商或分供货商须得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需方的上述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固有义务,供方仍然应对其分包商的过失、疏忽或其它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供方所供货物的生产地点要明确,凡在生产地点以外的加工,均应视为分包。再分包商名称及地点要经过需方的书面认可。

1.2.7需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与总承包商达成涉及本合同的任何协议、确认或谅解备忘录之前,应尽可能与供方充分协商。如供方对工程实施过程中需方与总承包商达成的涉及本合同势必影响供方合同义务履行的任何协议、合同或谅解备忘录有异议,可向需方提出,但应先于执行,执行后双方应争取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时,供方可适用本合同第13章有关条款。

1.2.8本合同签订时,供方将被认为已对合同签订时所有的合同文件清单中所列的合同文件以及构成本合同的价格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条件、资料、信息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并已认真考虑了所有影响履行本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全部风险,任何误解资料或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均由供方自行负责,但据本合同需方确有义务提供正确资料除外。

1.2.9在设备设计准备前,供方须将本合同设备中关键、重要的零部件、外购件供货商和重要的工艺协作方名单及其有关资料提交需方确认,但需方的确认并不减轻供方在此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

1.2.10供方和需方兹确认:本合同以及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都可转让给总承包商或业主,此等转让无需供方另行重新确认。

1.2.11设计、设备的制造均应遵照对外合同规定的国际标准或等效的中国规范、技术标准(如果使用了等效的中国规范、技术标准,请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并注明相对应的国际标准)。并应遵循现行的成熟的生产管理办法。合同中注明的标准,除非另有规定,此类标准规范或等效的中国标准应被理解为在合同生效日的适用版本。如果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后执行最新的国家规范、技术标准或规章含有实质性变动,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建议。如果需方认定此类建议构成变更,则应按照第9章进行变更。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于黄冈亚东水泥公司二线6MW余热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

2.1  工作范围(详见附件2)

2.1.1设备/材料名称:      

在技术协议中未作描述,但按常规属于供方供货范围内或构成设备必需的物资、材料等,仍属于供方的供货范围。

2.1.2技术图纸和资料。

2.1.3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2.1.4 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需方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技术配合(若有的话)、现场开箱、安装指导、维修消缺和质保期内的配合等。

2.2  本合同包括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将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

附件1 技术规范

附件2 供货范围

附件3 质量条款

附件4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5 供方的投标资料及澄清、承诺文件

附件6 廉政协议

附件7 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8 送达方式确认书

2.3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次序如下:

(1)      总合同;

(2)      供需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条款及所有附件;

(4)      采购期间澄清答疑文件;

(5)      投标书及附件;

(6)      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7)      经需、供双方同意的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上述文件中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应以优先次序在先者为准;但如优先次序在后的文件对供方工作范围和内容或商务要求(如材料的质量、交货期、环境、安全、人员、误期、消缺等)有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则仍应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为准,尽管其文件优先次序在后。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就同一事项在不同时间内形成的文件中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应以时间在后者为优先。

3、合同价格

3.1.1供方应被认为已完全理解了合同价格的合理性和充分性。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价格应包括供方在合同中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合理设计、制造、交付设备和技术服务(包括现场服务)并修补任何缺陷所必需的全部。

3.1.2本合同价格按人民币计价。本合同为含税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根据本合同标的所对应的合同总价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含增值税额             元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价、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设备/材料(包括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包装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用(含邮递费用)、试验费用、技术服务费(含技术人员生活费、差旅费、饮食费、交通费、通讯费、保险费、现场津贴等)、保函费、运输费(从供方厂区至需方指定交货地车板交货)、保险及所有设备包装及发运以及投产前的设备消缺等费用等。

3.1.3除本合同明确规定外,供方无权向需方要求本合同总价外的任何额外款项。但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效力。

3.1.4在合同执行期间,需方有权对合同清单中材料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时,按合同清单中对应设备/材料的单价对总价进行相应调整。

4、支 付

4.1  支付原则

4.1.1需方有权在每笔对供方的付款中扣除任何截至该笔款项支付日止,由于供方原因导致的违约金、损害赔偿款、需方的垫支款和其他费用(如有)。

4.1.2需方为避免扩大损失而主动支付的成本费、损失费或其它各种费用,若按合同规定应由供方承担的,需方可将此款从付给供方的款项中扣除。

4.1.3需方根据本条规定暂扣任何付款后到实际支付期间,无需就因此所延迟支付的款项支付利息。

4.2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到货款:由需方项目部负责验收及结算支付,货到验收合格且需方收到以下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批交货金额的70%。

(1)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发票,或提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而引发的责任由供方承担);

(2)产品材质证明书及合格证书。

(3)设备到货清单,加盖公章

(4)合同总价格10%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原件

2、验收款25%

当每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整套试验运行,完成试运行及性能验收试验,业主已经签发合同性能验收证书,供方提交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60个日历天内,需方支付每批设备结算价的25%给供方:

3、质保金5%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移交收到工程接收证书签发之日起满1年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且全场的性能试验通过,则需方支付合同设备结算价的5%给供方(无息支付)。如在质保期内发生因供方原因的质量问题,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负责免费及时处理并达到质量要求,质保期顺延。发生质保金扣减情形按约定扣减后仍有余额的,支付余额部分;质保金不足扣减的,不足部分由供方另外向需方支付。

4.3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长期供应链等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4.4  进度款支付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经需方监造人员对货物质量、包装等检查认可后方可办理。

4.5  增值税发票

供方应在货物发运后、根据需方要求开据满足退税要求的当批货物总价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供方原因导致总承包商退税损失的,则需方有权在向供方支付的进度款中扣除该部分损失金额。

5、合同交货及延期罚款

5.1  交货

5.1.1交货日期

本合同的交货期为暂定2026年8月1日 (以项目部排产函为准),材料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进度和顺序的要求。若需方要求供方提前交货,供方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

5.1.2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  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田镇黄冈亚东水泥有限公司。 

5.1.3工期要求及进度计划

工程总工期要求:                                    供方材料的交货进度应满足上述工程总工期要求。

合同生效后10天内供方应向需方提交满足对外合同和本合同工期要求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等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表和交货进度计划表。在未通知需方的情况下,进度计划或此类安排和方法都不应有重大更改。若制造、供货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需方可通知供方修改进度计划,指出为履行合同须做的必要更改,供方必须执行此类更改要求。若在任何时候供方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原定的进度计划,或很明显将落后于该进度计划,则供方应向需方提交一份考虑到当前情况的修订计划,此计划应取得需方的认可,否则将按5.2条款赔偿执行。供方同时应将正在采取的为加快施工进度,以便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的步骤通知需方。

如果进度的延误是完全由供方原因所导致,由此产生的需方一切损失及费用,可由需方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供方的款项中扣除。

5.1.4技术资料交付

供方应编制足够详细的技术资料,以满足所有对外合同和本合同的所有相关要求,为其它分包商和施工人员施工提供足够的指导。不论在何处编制技术资料,需方有权对系统、布置、接口等及用于施工的技术资料进行会审。

如果供方对已批准的技术资料及中间资料要进行修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向需方提交修改后的文件供需方/总承包商/业主审批。此类修改不应影响工程的进度要求,由此引起需方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如果需方指示为实施工程需要进一步的技术文件,供方在接到需方的指示后,应立即编制要求的技术资料。供方应自费修正所有的错误、遗漏、模糊、矛盾、欠缺以及缺陷。需方的任何批准均不能解除或减轻供方固有的责任。

5.2  延期的违约罚款

5.2.1如果供方未能遵守双方最终约定的交货进度计划,供方应向需方支付以下相应金额,但全部支付款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损害赔偿费(如有时)的限额。在不排除采用其它方法收回该款项的前提下,需方可从应支付或将支付给供方的款项(或从履约保函)中扣除该罚款的总额。误期损失赔偿费不得解除供方完成合同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如供方未能根据供货计划按期交货,则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违约罚款, 违约罚款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 迟交7日以内,每日违约罚款为迟交设备总金额的2‰(千分之二)。

* 迟交20日以内,每日违约罚款为迟交设备总金额的3‰(千分之三)。

* 延迟20日以上需方有权拒收、解除合同,供方需承担合同金额10%违约金和需方的相关损失。

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实际损失,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补足不足部分。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能解除供方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5.2.2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按照本合同约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5.2.3供方支付违约罚款并不解除供方在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如交货义务)也不影响需方就供方违约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向供方索赔。

6、包装与运输

 6.1供方交付的所有设备/材料要具有适合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材料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材料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为保证所有设备/材料途中的安全,供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投保运输险。

6.2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6.3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      合同号;

2)      目的地;

3)      收货单位名称;

4)      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      箱号/件号;

6)      毛重/净重(公斤);

7)      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设备,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设备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6.4  对裸装设备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设备应带有足够的设备支架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二份。

6.6  技术协议应明确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6.7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

6.8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量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6.9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6.10  所有接线端口、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盖防护。

6.11  供方及/或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6.12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设备,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6.13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便于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      合同号

2)      收货单位名称

3)      目的地

4)      毛重

5)      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7、保 函

7.1  作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先决条件,供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15天内,向需

方提供一份金额为合同总价格10%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为供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的履约和支付义务提供担保。作为供方在本合同项下为其履约提供担保。上述银行保函项下担保银行应独立承担主债务人责任,担保银行应明示放弃本合同项下供方拥有的契约抗辩权。上述银行保函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格式开具(具体保函格式由需方审核确认后出具);  

7.2  履约保函须保持持续有效并可执行,有效期应自开具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或者设备连续正常运行满一年,以上时间以先到为准(保函到期时间不满足有效期要求的,供方在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办理保函延期,保函到期前三天,未提供续期的保函,需方将对保函进行兑付)

7.3  需方有权行使其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当供方未能按需方的要

求延长保函的有效期时,或当供方出现任何违约事项时,需方将提取保函。

7.4  合同项下的保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和解释。所有由保函引起的争议,将提交需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8、质量标准、检验及质保期

8.1  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

供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应完全满足对外合同中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供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应完全满足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所指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应该是上述验收标准的一个组成部分。当二者发生误差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当二者发生矛盾时,由需方和业主协商确定适用何等标准。

在对外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时,可参照最新版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采用的现行规范,标准索引》所列的表一、表二、表三中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标准。

8.2  质量见证与检验

供方应有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编写适合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文件,以保证符合合同要求。需方有权审查质量保证体系的任何方面,并有权要求对其进行修正。遵守该质量保证体系不应解除或减轻供方应有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业主/业主代表、总承包商或需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合同规定所提供材料及其工艺和性能在现场、制造地点或其它地点进行检查、审核和检验。不论检查或检验在供方或供方分包商的所在地,供方应为此类检查或检验免费提供所需的全部文件和其它资料,以及为有效进行检查或检验所需的协助、劳工、材料、电、燃料、仓库和仪器仪表。需方有权在材料制造过程中随时派遣驻厂代表,了解材料组装、检验、试验和材料包装质量情况。业主/业主代表、需方参加检查,不意味着解除或减轻供方任何保证或责任与义务。如果需方在检查、审核和检验中发现供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总合同或设计、规范要求,供方应根据需方的要求进行修复或拆除或重新采购材料直至需方满意,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对于需方、总承包商或业主/业主代表参加的见证检验、检查,供方应统一部署,供方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做好需方、总承包商或业主/业主代表的验收工作,并提供一切方便,同时按需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检验试验文件。

业主/业主代表、总承包商、需方在见证中确认材料或包装质量有缺陷或其它不符合合同的规定,需方可拒收此类材料,并应立即通知供方,同时说明理由。如果此类拒收和再度检验致使业主/业主代表、总承包商、或需方产生了附加费用,应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对该处理的批准并不解除或减轻供方对该材料的责任。

不论需方、总承包商或业主/业主代表是否参与监造和试验见证或者对监造和试验报告的认可,均不能被视为供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或减轻。需方、总承包商和业主代表的任何建议、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动(包括没有否定),均不解除或减轻供方的任何固有责任,包括对其错误、漏项、误差以及未能遵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责任。

如供需双方代表在质量检验中对检验结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需方或总承包商委托(中国)国家指定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材料到达工程地点现场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委派工地代表到现场与需方、总承包商和业主(或施工单位)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进行开箱检查验收,验收货物的数量,规格,外观质量和箱内的技术文件,做好开箱记录,由各方签署现场开箱验收合格通知单。若供方未能委派工地代表在通知指定的日期内到达现场,视为供方放弃该权利,需方、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自行开箱验收,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各方同样有效。现场开箱记录作为需方向供方索取短缺件或提出修理或更换的有效依据。

现场安装、调试或试运行期间,如发现材料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和规范时,供方应及时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关税、工程所在国当地税等相关费用均应由供方负担。该等费用需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或通过履约保函进行索赔。

供方修理或换货或补缺的时间,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且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1个月;如因供方修理或换货影响整个工程工期,供方应负责赔偿需方由此蒙受的损失。

需方、总承包商未对任何材料、设计或工艺提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需方拒绝该材料、设计或工艺的权利。

供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提供技术资料、装运凭证、各类标准、检验记录表和安装监督项目表以及诸如产品质量证明书、人员名单等其它文件,如果供方提供文件不及时、有错漏或份数不足(以需方收到为准),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7天内补齐。

如供方提供的材料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按总合同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8.3  完工验收

供方提供的材料应在安装完成后,与总承包商设备一同按对外合同要求进行整个工程的完工试验,直至整套机组圆满移交并获得业主签发的移交证书。

8.4  完工条件

本合同项下供方的完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供方已按合同要求提供所有材料和各项服务;

二、所有的系统和材料均能够根据本合同要求成功通过机组试运行;

三、业主和总承包商验收完毕,并且总承包商取得由业主签发的 “最终移交证书”;

四、消缺清单项目(包括业主在移交证书内提出的消缺项目)已全部完成,业主及总承包商已签字确认;

五、供方已按本合同要求提交了所有的竣工文件和相关资料手册等;

六、供方应支付的罚款、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款、需方的垫支款和其它费用均已从工程款中扣除或都已支付或清算完毕。

8.5  质保期

8.5.1修补或更换

在质保期内,如果出现任何缺陷或损坏,供方应立即进行必要的修补或更换。

如果缺陷或损坏不能在现场及时修补,在征得需方的同意后,供方可以将此类有缺陷或损坏的材料从现场移出以进行修补,需方有权要求供方为该等材料提供相当于其全部重置成本的银行保函,并补偿需方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供方如需将材料或其一部分运回国内修补或更换,或补充所需的备品备件,供方应自行负责安排,需方及业主将给予协助;供方应承担因发运而发生的国内、外往返运输、仓储、装卸、保险、报关及有关费用,以及需方或业主由此而引起的费用或损失,包括政府征收的相关关税、海运或空运费用及其他费用。

8.5.2质保期延长

如果某区段或材料出现缺陷或损害,在供方修补或更换并按对外合同中要求重新进行有关试验后,该区段或材料的质保期应按对外合同中有关规定重新计算,供方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同样应相应地延长至该区段或材料重新计算的质保期终止日后的90天失效。

8.5.3替代履行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质保期期间出现的任何缺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立即进行修补或更换,如供方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仍未修补缺陷,或供方怠工、需方认为供方严重违约;在收到需方通知后的2日内仍未改正,则需方或业主有权自行自己或委托他人完成进行修补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应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从银行保函中或/和应付款中扣除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该部分材料的合同价格加上安装、更换材料所需的费用等。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质保期期间,由于出现意外事故或与工程有关的其他故障,对于业主或需方认为为了安全有必要进行的紧急修理或处理的其他工作,需方将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而供方未能或不愿意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上述工作,业主或需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完成该工作,除非按照合同,该工作不应由供方负责,否则由业主或需方代为修理或委托他人完成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应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从任何应支付供方的付款和/或保函中扣除上述费用。

8.5.4进一步检验

如果由于任何对缺陷或损害的修补或更换影响工程或区段或材料的使用性能,需方或业主有权在缺陷或损害得到修补或更换后28天内向供方发出通知,要求对工程或区段或材料进一步进行完工试验及相关试验。供方应按先前试验的同样条款进行上述试验。

供方可以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进行他认为必要的检验。

由于供方原因而导致的进一步检验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引起的需方及业主的额外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8.5.5质保期结束

质保期届满后,供方仍应负责完成届时尚未履行的任何义务。就确定该等未履行义务的性质和范围而言,本合同应被视为仍然有效。

应业主/业主代表和/或需方代表的要求,供方同意在质保期后对项目提供任何必要的技术服务和协助。

8.5.6潜在缺陷责任期

供方应负责在本合同中规定的潜在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工作和义务。在潜在缺陷责任期内,供方应负责通过替换、修理或其它方式立即消缺,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9、合同的变更、修改、暂停

9.1  在合同执行期间的任何时间,业主、总承包商、需方有权通知供方对其服务和工作进行任何变更,供方应接受这些变更。如果供方认为此项变更将导致合同价格和/或工期调整,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对于重大变更供方应在14日内提交上述文件,一般变更应在3日内提交。需方在收到供方的上述文件后,应尽快给予答复,或说明批准与否或提出意见。

对于需方提出的范围变更要求,供方应及时遵照执行,对变更补偿的任何争议不应影响变更的执行。如果供方在变更工作的价值确认前被指示进行变更,供方应保留所有变更涉及的费用及导致的工期延误的同期记录,需方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检查这些记录。

然而以下情况,不能视为变更:

a)需方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前,供方已经自行开始进行的工作;

b)合同要求的服务和工作;

c)由于供方未遵守合同要求引起的修正工作;

d)按照总合同和本合同要求对合同项下工作的进一步补充、细化、完善、改进或微小的修正工作;

e)由于供方人员的行为或疏忽对供方履约造成的影响。

在重大变更的情况下,若需方特别要求,则履约保函作相应的调整。

9.2 变更支付

如果供方认为此项变更将导致合同价格和/或工期调整,供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向需方提供以下文件:

1)调整的详细理由及状况的详细描述;

2)对调整方案及其影响的解释和说明;

3)与调整有关的文件、图表、照片等资料;

4)所涉及的合同条款;

5)需方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对于重大变更供方应在14日内提交上述文件,一般变更应在3日内提交。如果因为供方未能遵循前述时间要求,供方将无权要求工期延长或额外费用,相关损失应由供方自身承担。

需方应按照供方提出的索赔意见与总承包商、业主/业主代表按照对外合同及总合同就任何与供方工作范围相关的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和/或工期延长事宜进行协商,供方应当承认并接受总承包商、业主关于变更的决定。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由于变更而导致的工程费用的增减,属供方工作范围的部分均由供方承担或受益,合同价不作调整。供方有责任协助需方、总承包商就变更事宜向业主索赔。

9.3  需方可随时指示供方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在暂停期间,供方应保护、保管以及保障该部分或全部设备免遭任何损蚀、损失或损害。

9.4  如果供方在遵守需方根据第9.2款所发出的指示以及在复工时遭受延误和(或)产生额外费用,供方应通知需方。在收到通知后,需方将同意或决定供方是否有权获得合同期的延长和(或)额外费用补偿,并相应通知供方。若暂停是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的,包括修复由于供方错误的设计、工艺或材料引起的或由于供方未能按照第9.2款采取适当措施引起的损蚀、缺陷或损失,供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无权获得工期延长和费用补偿。若上述持续的非累加计算的暂停超过182天,供需双方将共同协商合同的终止事宜,并根据合同终止的处理结果妥善处理双方内部事宜。

9.5  根据9.3条款规定暂停由供方造成的,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或从履约保函中扣除)。

10、违约和终止

10.1 违约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果需方认为供方未能实质履行其在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则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通知要求修正。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3天或商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如果供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或措施对其失误进行修正,需方有权在向供方发出通知14日后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合同。

10.2 终止

10.2.1发生以下任何情况之一,需方可在向供方发出通知14日后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合同:

1)供方破产或其他债务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

2)供方未能按本合同条款交货,忽视本合同的任何义务;

3)供方拒绝需方的指令,未经需方同意擅自转让合同;

4)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而供方无力修复或无法及时修复的,需方将另行雇佣他人来完成,所支付的费用在供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5)出现严重偏离进度计划,拖延工期,并在短时间内无法调整或弥补的,需方将另行雇用他人来完成,所支付的费用在供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6)业主提出终止对外合同;

7)供方没有取得或丧失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要的任何资质、执照或许可;

8)因供方原因造成供方采购的材料被法院查封或设置抵押、留置及其他权利限制,或有任何他方对其主张权利的;

9)不可抗力条款约定的终止;

10)供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函。

10.2.2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终止或部分终止本合同,都应发出正式书面通知;该等正式书面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终止合同的项目名称和范围、生效日、原因;

10.2.3本合同根据第10.2.1和10.2.2条终止后,需方可自动获得供方在现场的任何材料及物品,必要时,需方还可以出售上述材料及物品,所得价款用于补偿供方因违约而应支付给需方的赔偿金。如不足弥补产生的损失,需方将在相应的阶段付款中扣除。需方应尽快确定供方在终止合同日期为止,应得到的所有款项结存余款(指在确定交货和修补任何工程缺陷的费用、误期损害赔偿费用等所有应扣减费用后);

10.2.4如果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部分终止合同,供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供方对部分终止项目的安全性负责,并直至交接完毕,使需方委托的新承包商能顺利开始工作。在本合同终止后的14天内,供方应确保工程施工完成在安全位置且得到需方的认可并不对需方造成任何损害;

10.2.5本合同终止后,保密、质量保修、争议解决条款和其他本合同项下已经产生但尚未执行的违约责任和义务仍将继续有效。除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外,双方均无权随意终止本合同。

11、保 险

11.1 供方应为其现场服务人员提供人身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健康)保险,并在其服务人员启程赴现场前向需方提供保单复印件。供方应在整个现场服务期间保持这些保险的有效性。

11.2 供方负责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材料、备件)的运输到现场的保险。

12、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12.1  合同执行期间,供方应提供足够的安装以及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期间所必需的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由于供方的原因(诸如本身属易损耗件或产品的质量问题、设计的缺陷等),提供的随机备件的数量不能满足安装以及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期间的需求,供方应无偿提供,并以最快的速度交付至现场,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若由此导致工程延期使需方遭受索赔或损失,供方负责赔偿。

12.2  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必须分别单独包装置于某个箱子内或单独成一件发运。供方应提供所有的备品备件的搬运及仓储保管要求。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的定义

在本条中,“不可抗力”系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异常事件或情况:

(1)一方无法控制的;

(2)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准备的;

(3)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

(4)不能主要归因于对方的。

只要满足上述(1)至(4)项条件,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种异常事件或情况:

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3、供方人员和供方及其分包商其他雇员以外的人员的骚动、喧闹、混乱、罢工或停工;

4、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但可能因供方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

5、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或火山活动,人力无法控制,且其影响造成重大损失、人力无法挽回。

上述事件只有在对外合同下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才能作为本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

13.2不可抗力的通知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使其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已或将受到阻碍,应立即向对方发出关于构成不可抗力的类型、时间或情况的通知,并应明确说明履行已或将受到阻碍的各项义务。详细情况报告应在一方察觉或已察觉到构成不可抗力的有关时间或情况后7天内发出。发出通知后,该方应在该不可抗力阻碍其履行义务期内免于履行该义务。若未按照本条发出通知或报告,视为不可抗力事件未对一方合同义务的履行造成任何影响,该方放弃以不可抗力为原因而要求延期履行或免责的权利。

不管本条的其他任何规定,不可抗力的规定不应适用于任一方根据合同向另一方支付的义务。

13.3将延误减至最小的义务

双方都应始终尽所有合理的努力,使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任何延误减至最小。对于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各方仍应毫无迟延地继续履行,不得拖延。当一方不再受不可抗力影响时,应向另一方发出通知。

13.4供方工期调整和需方选择终止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供方履行本合同,供方在按第13.2条的规定发出不可抗力的通知后,可向需方申请对其履行合同的期限进行适当调整,最终的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工期调整以需方批准的结果为准。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工程实施受阻已连续120天,或由于同一通知的不可抗力断续阻碍几个期间累计超过180天,需方可以向供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在此种情况下,终止应在通知发出7天后生效。供方应负责编制任何需方要求的、对外合同及本合同终止所可能需要的支持性文件。但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一方对另一方先前违约所享有的权利。

14、索赔与争议解决

14.1 索赔

14.1.1 供方有责任协助需方向业主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14.1.2 供方应在现场或需方可接受的另一地点保持用以证明任何索赔和反索赔可能需要的同期记录。需方可在不必事先承认需方或业主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对供方的同期记录进行审查,并可指示供方保持进一步的同期记录。供方应允许需方审查所有此类记录,并应需方要求提供复印件(如果需方指示的话)。

14.1.3在需方发出任何有关协助进行索赔的通知后28天内,或在需方可能同意的其他时间内,供方应向需方(或通过需方向业主/业主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并提交任何必需的支持性文件,详细说明索赔的金额及索赔的依据。当引起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时,上述报告应被认为是临时报告。随后,供方应按需方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提交进一步的临时报告,说明累计索赔金额及任何进一步的细节。在向需方,或通过需方向业主/业主代表提交临时报告后,供方还应在索赔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向需方(或通过需方向业主/业主代表)提交一份最终报告。不论任何索赔进展如何,各方仍应尽最大努力履行其在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4.1.4供需双方间的任何索赔或争议,均应尽力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在任何索赔争议的解决过程中,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总合同及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4.1.5 在合同设备验收、安装、调试、型式接收试验及质保期内,如因供方原因合同设备在数量、质量、设计、技术参数、型式和技术运行等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索赔。供方应按下列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结合与需方达成协议。

(a) 同意退货并赔偿需方相应损失,供方赔偿额为相应合同设备价格和已发生的银行利息、手续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现场存放费、装卸费、业主验收费用、已发生的合同设备保管等费用。

(b) 根据合同设备缺陷程度、损坏程度和损失金额,经双方同意对设备进行折价。

(c) 用符合本合同技术要求的新的零、部件对有缺陷或损坏的零、部件进行更换、对缺少的设备进行补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需方的直接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更换后的设备质保期按本合同关于质保期规定要求相应顺延。

14.1.6 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单后7日内没有答复,则视为供方接受需方索赔要求,供方应按索赔单要求赔偿。

14.1.7 因供方原因而更换的急需的合同设备,供方应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货,费用由供方负担。

14.2 争议解决

14.2.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需方住所地管辖法院诉讼。

14.2.2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对本合同项下工作范围不得对合同外第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部分或全部的转让或分包,如经需方许可,供方将部分工作分包的,供方应保证其与供应/分包人的分包合同中的争议解决约定同样执行上述条款,否之,供方应承担需方被其供应/分包人直接诉求的除应付工程款外的费用损失。

14.2.3争议未解决前,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终止的合同条款除外),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怠工、停工对诉讼施加压力。供方若发生怠工、停工、罢工等情况,应当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需方有权向供方索赔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5、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

15.1  供方保证为合同履行所提供的任何材料、设备、技术、服务或文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产权、专利、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如果出现上述任何形式的侵权指控时,应在被指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对方,同时,供方应完全负担与此有关的包括与指控方的交涉责任及任何第三方索赔时的损害、赔偿、诉讼等所有费用,并承担需方因此类纠纷受到牵涉产生的费用损失。供方应尽快消除指控对需方或总包人/业主的不利影响,且无论如何供方不得影响或有损于需方行使本合同及总包人/业主总合同权利的履行。

15.2  供方同意并保证其任何分包人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需方及总包人/业主任何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设备及材料等所享有的留置权,并承诺其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权利瑕疵、权利负担或其他影响需方或总包商/业主行使权利的情形。如果出现前述情形,供方应当立即向债权人付清欠款或采用其他的方式解除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影响需方或总包人/业主权利的情形,并承担由此给需方或总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16、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16.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6.2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向需方提供执行本合同主要授权负责人及相关商务、设计、生产、检验、资料交付等主要人员名单(包括资历),由需方批准认可。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有变动,应事先通知需方并经认可。若上述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不尽职的行为发生,需方有权要求更换。

16.3 一切与合同标的有关的国内税费及供方的现场服务人员的当地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16.4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或应予修正,将结合该条款上下文做出安排,但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

16.5 如果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可实施或经有管辖权的法庭宣布无效,双方将仔细考虑、解释保留条款,尽可能接近原意,不影响条款。

16.6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所有款项结清,供方完全履行完毕对外合同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对外合同失效后,本合同才失效。

16.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特别表述外,本合同中提到的合同也包括其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16.8 尽管需方接收设备或按照相关条款终止合同,供方应承担已经发生的、未完全遵守和履行的和/或已经修改过的所有责任与义务和权利。需方无条件或有条件已经获得效益、或未完全享有、实施和/或满意(包括但不限于责任与义务和权利,如果涉及机密、索赔、担保、保证)直至供方已经完全遵守,履行和/或修改的责任与义务,需方完全享有、实施和/或满意的权利后,设备的接收或合同的终止被视为完成。

16.9 供方同意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所拥有的留置权,并承诺其提供的所有设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影响需方行使物权的行为、事实,如果出现前述的情形供方应当向债权人付清欠款或采用其他的方式解除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影响需方行使物权的行为、事实,与此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提供为需方所能接受的银行保函。

16.10需方和供方的法定代***平台线上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16.1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处理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12供方承诺,保守其在本合同协商、签订过程中知晓、保存、接收或获悉的所有有关工程和业主的保密信息。

16.13联络

16.13.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文件、函电、证书(包括总承包商发出的)均可通过专人递交、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将其送达本合同指定的联系地址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重新指定的联系地址。任何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将被视为已经送达。重要文件必须专人递交并签收,电子方式发出的文件需电话催告。收到后在7天内反馈,特殊情况除外。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发出的通知将在发出5天后被视为送达。

16.13.2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如下:

需方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田镇

联系人: 刘松雨

电话:150****7655

电子邮件:li****@****.cn

供方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16.13.3无论何处述及双方发出或颁布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约定外,此类通讯联络均应为书面的,且不得无故被扣押或拖延。一般情况下,双方同意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答复的视同对上述书面文件的认可,除非书面通知或其它文件中有特殊约定。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需方: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授权人:

经办人:

电话: 027-****583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友谊大道支行

账号:556061086067

税号:91420000300257588L

供方:

地址:

授权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行号: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附件1  技术协议

另附

附件2  供货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1                                       价格表

1、价格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

设备名称型号:         

总价:            (大写)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总价

备注

1

(设备/材料)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包装费

5

运输费

6

保险费

7

现场服务费

合  计

注:合同设备为车板交货价格。具体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以技术协议为准。并需保证供货的配套性、完整性。

2、设备分项清单及价格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单重

总重

单价

总价

图号

标准

备注

小计

3、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价

总价

备注

小计

4、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价

总价

备注

小计

2-2                                                  交付进度

项目名称:                       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交货地点

***

***

***

重量

数量

交货期

重量

数量

交货期

重量

数量

交货期

2-3                     分包、外购件/材料情况

分包情况表

序号

设备/部件

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厂家名称

备注

国内分包及采购

进口外购件/材料

注:上表中的序号和内容应与供货范围一致。

附件3                        质量条款

为保证                     工程             供应质量达到总合同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实现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统一,确保电站安全可靠运行,提出如下质量条款。经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充分讨论协商,达成一致,经正式签字后作为本工程材料采购供应合同的补充文件,并与相应的合同文本同时生效。

1、供方应按本单位通过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需方及EPC总合同的质量要求,对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和加工件的采购、供应活动编制相应的中英文版《质量计划》,在本合同生效后1周内向需方提供,经需方审批后实施,以备需方和最终用户在供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查。

2、《质量计划》至少应包括:供方执行本项目的管理机构、职责和专业人员,与材料供应质量关系密切的检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和运输设备等资源的配置计划,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不合格品的控制计划等,质量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变化需经需方同意。

3、供方提供的材料和加工件应在质量验收和交付时向需方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涉及加工过程的材料和加工件还应向需方提供原材料的材质分析报告或金属试验报告,以证明提供的材料符合设计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对需方参加验收的材料和加工件,供方应在正式交付的5天前书面通知需方验收,需方将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验收。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对材料和加工件的验收和交付提出参与见证的要求并将提前5天通知供方,供方不得拒绝总承包商和业主的见证。

5、在设备/材料的加工、制造期间,需方将派员驻厂监造,供方应为需方的监造、验收无偿提供所需的人力、材料、检测仪器、验收标准等资源。

6、由于供方的原因导致需方到达验收地点无法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造成需方的重复检验,需方重复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将在合同费用中扣除。

7、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方或主合同或技术规范的要求认真整改,需方不接受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和加工件,供方的任何整改都属于供方的责任,供方有责任在不影响交货期的前提下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材料和加工件。

8、供需双方应加强友好合作、互谅互助,确保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供应计划能够实施,对需方参加验收的项目,供方不得拒绝或不及时通知需方而直接交付使用,如发生上述情况,需方有权拒收并按规定执行检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严重的将扣除本合同质保金的10-50%,直至拒付材料款。

9、需方在完成验收后,在供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验收单上签字认可。但需方的质量验收不能代替最终用户的最终拒收,也不能替代供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需方的验收不作为供方保证产品质量的最终证据。

10、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做好材料的包装储运工作,防止因包装运输原因造成材料质量的变化,经验收合格的材料因供方包装原因引起的运输过程的变质,需方有权拒收。

11、本质量条款为采购供应合同附件,如有与采购供应合同和总合同不一致或不明确之处,以采购供应合同和总合同约定为准。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需方)                         (供方)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附件5  供方的投标资料及澄清、承诺文件

附件6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外包、物资采购廉政合同

需方: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方:           

      为了加强对公司经济运营活动的监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暗箱操作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经需供双方约定,特签订本合同。

12、需方廉政责任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需方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要或接收供方的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及其他馈赠;

3、需方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接收供方的请吃、请钓、旅游和各类消费活动;

4、需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变相接收供方的钱物;

5、需方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在供方报销个人负担的费用或以各种名义领取酬金。

(1)供方廉政责任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供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向需方及亲友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及其他馈赠;

3、供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请需方及亲友宴会、钓鱼、旅游和各类消费活动;

4、供方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向需方工作人员变相赠送钱物;

5、供方不得为需方工作人员报销个人负担的费用或以各种名义发放酬金。

三、违约奖罚

1、需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发生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条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 ;

2、供方发生违约行为,需方有权解除相应合同;

3、需、供双方均未发生违约行为,需方应支付含廉政约定保证金在内的应付款。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需供双方签订工程(商务)合同时一并签订,并具有同等效力,并作为相应合同附件一并存档;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解决,并报需方纪委监察部门备查;

本合同一式三份需供双方各执一份,报送需方纪委监督部门一份;

三、本合同的解释权为需方纪委监察部门;

四、本合同监督部门为需方纪委监察部门。

举报电话:027-****0953

需方(盖章)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附件7                设备物资采购安全管理协议

需方: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设备运输过程和作业现场设备安全、及售后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全力保障工程建设正常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本协议为物资采购合同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控制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事故(件);

(5)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件);

(7)不发生扰民及影响周边社会环境的事件;

(8)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发生;

(9)不发生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行为。

二、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供方运输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进行资格抽检。

2)可要求供方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

3)督促供方建立运输及人员进场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要求供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

4)协助供方对进场道路段运输线路进行勘察,负责清理现场道路的障碍物,满足运输车辆安全的通行和卸车条件。

三、供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供方权利:有权要求需方在进场道路段运输线路勘察方面提供协助与配合。

2)供方的义务:

(1)任命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对送达合同约定地点前的货物、车辆及随车人员的安全负责。对进入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及其他售后服务的供方工作人员(含供方合作方人员)的安全负责。

(2)承运企业资质必须满足《电力大件运输规范》DL/T1071要求,对承运司机及随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交底。运输车辆必须具有相关证照,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适合本大件运输条件;驾驶人员应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证件在有效期内。如委托物流公司承运,必须与物流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对物流公司承运车辆及人员的证照、运输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对承运司机及随车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负责与公安、交通、路政、市政、通信、电力、铁路等相关部门商订运输具体实施的细则。负责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第12号)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4)负责运输路线的勘察并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盖章版有效的路勘报告。确定沿途有关弯道、桥梁、架空线路、隧道等可能影响运输的相关措施,选择最优安全运输路线;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落实运输方案安全措施及运输货物、道路情况的检查,确保本合同货物安全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

(5)根据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6)负责运输货物的绑扎,确保绑扎牢固和货物安全,悬挂安全标志、并确保特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相关测量仪器的完好和正常运转;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物资必须做好防护、覆盖严实,达到环保要求;运输途中因车辆原因及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停车费、过渡费、过桥费均由供方自行承担。

(7)途中引路车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道路情况的观察,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对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电力线路等管线构架,应保持安全距离。

(8)人员及货物进入需方现场前应提前通知需方,接受需方的检查及安全告知,服从需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待装卸,不听从指挥,所发生的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未经需方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9)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现场规章制度,接受需方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在需方规定的区域作业,接受需方管理;危险作业必须按要求开具安全施工作业票。

(10)建立运输及人员进场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针对本项目货物运输及现场作业制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预案应有针对性。

(11)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货物损坏等事故,供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时承担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等对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2)严格执行《电力大件运输规范》DL/T1071、《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第1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在风机机组、塔筒或其他相关设备卸货、转场、起重安装、调试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服从需方统一管理。

(14) 供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四、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需供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3、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需方(盖章):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附件8:

送达方式确认书

受送达人:   (全称)                             

受送达人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其他有效的方式:                             (可以填写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等)

说明:(1)以上送达方式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通知书、告知书、规章制度、工作联系单、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或其他机关。送达主体按照上述送达方式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以文书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若被退回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到达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上述送达方式、受送达人等发生变更的,受送达人应履行通知义务,因受送达人送达方式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导致未能被对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编号:XX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黄冈亚东水泥公司二线6MW余热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减温减压器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担保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三、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四、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响应函

致:  (采购人全称)    :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竞价采购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税率 13  %,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竞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4、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120日内有效。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响应担保

全流程: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开标前送达(可邮寄)指定地点,响应文件中采用扫描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扫描件。

1.保函

(1)采用保函的,格式如下:

响应保证金银行保函

(若供应商按照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须按本格式编制)

致:(受益人,以下简称“贵方 ”)

本保函作为       (供应商名称)对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包号: )的响应邀请而提供的响应保函。

我们         (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保证金: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拒绝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供应商串通响应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同时,我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按实际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向贵方支付保证金,该保证金最多不超过本保函第二段承诺的金额。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响应有效期满后止。如果贵方和供应商一致书面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则本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

如果供应商成交,本保函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生效,直至供应商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为止。

出函银行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发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原则上不得对保函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承担可能承担的响应失败的风险

(2)保函原件退回地址:                                                。

2.保证金

(1)汇款回单

(2)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规范名称)

开户行号:

银行账号:

四、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制造商

所属集团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或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主要负责人

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年生产

能力

职工人数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名称

生产厂家及地址

名称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名称

生产厂家及地址

名称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近3年资产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负债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

营业收入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利润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

净利润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经营范围: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5、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财务报表)。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业绩汇总表

序号

名称

项目业主

规格型号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执行年份及情况

1

2

3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报价表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六、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无关联关系承诺函(供应商填写后签字盖章)

无关联关系承诺函

致:【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本单位自愿参与【项目全称】(项目编号:【XXX】)的投标工作,为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采购文件全部要求,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本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形。

2、本单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相互串通投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未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分割投标标段、放弃投标等方式操纵或干预本次招投标活动。

3、本单位不存在股权交叉持股、人员交叉任职、资产混同、财务混同、经营管理混同等隐性关联关系,我单位为独立经营、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合法市场主体。

4、本单位充分知晓,若经查实,本单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各类关联关系、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情形,自愿接受采购单位的一切处理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无效、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隐瞒、误导性陈述,本单位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注:1.表中应包括报价表中的所有材料等;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选择使用)

序号

项      目

采购文件要求值

响应保证值

偏差

1

2

3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规范(选择使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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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63/-0jMwaABni4p5U9XuvO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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