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5-26J6-FG0661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和龙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部所需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和龙抽蓄位于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头道镇仲里村,距离延吉市130公里,距离和龙市37公里,****道****线25公里左右。项目主要负责进厂交通洞工程及其交叉段(长度约1.89km)、4#~5#施工支洞(长度约1.22km)、Y1~Y3永久公路(长度约2.53km)、主要临时公路(长度约2.23km)、安全监测土建、接地和穿路埋管安装等主体工程施工、试验、试运行、完工验收前运行维护及验收移交等工作。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所承建的和龙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商品混凝土材料。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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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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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混凝土 |
C25F100 |
m³ |
2909 |
罐车自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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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5F200 |
m³ |
1659 |
罐车自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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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m³ |
4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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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询比数量仅为估算量,仅作为询比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方及合同签订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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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供货周期预计2-3个月,预计2026年11-12月供货结束,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送货时间需满足买方24小时连续施工进度要求,不得因送货不及时影响买方施工进度。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八家子镇和龙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指定地点(和龙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一工区施工项目,位于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头道镇龙门村距离延吉市110公里,距离和龙市30公里,****道****线3公里左右,供应商需自行充分考虑运输方案)。
6、质量要求:
6.1商品混凝土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混凝土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NB/T 11011-2022《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 5330-2015 《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L/T5144-2015《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GB/T 50080-2016《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19《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DL/T5150-2017《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GB 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6.2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GB 50164-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含条文说明》的有关规定。
6.3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偏差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预拌混凝土》(GB 14902)的规定。
6.4混凝土拌合物的外加剂使用应符合DL/T 5100-2014《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混凝土拌合物的粉煤灰使用应符合DL/T 5055-2024 《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程》;混凝土拌合物的砂石骨料应符合DL/T 5151-2014《水工混凝土砂石试验规程》;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
6.5采购人百分百进行检验,检查结果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的,不予计量结算,补强或拆除发生的施工及拆除的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及现场管理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6.6要求供方随车提供符合规范的《商品混凝土配比单》、产品合格证、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买方有权取样复检,若检验不合格,供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7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3年1月1日至今)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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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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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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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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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网址为:https://www.****.gov.cn)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上表中所列入1~4项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询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同时参与询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1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平台(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平台”(网址为https://****.cn)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 12 小时完成)。
(3)响应文件开启由“***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平台客服(https://****.cn),***网站“首页/****中心***平台-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网(http://****.cn)***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28-****2744
电子邮箱:71****@****.com
物资使用单位:三公司和龙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联 系 人:沈斌(项目)
联系电话:133****1006(退还保证金,联系此电话)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 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电 话:028-****2744
电子邮箱:71****@****.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028-****1576)提出投诉。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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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63/FKfgLaEBMqitpwL5fC9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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