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C-0112-26J6-FG0166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施工科学研究院项目
冲击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文件
二○二六年九月
中国·杭州
采 购 公 告
因水电十二局施工科学研究院生产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采购一套冲击机及配套设备,请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平台(****.cn)。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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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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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冲击试验机及配套设备 |
详见质量标准及要求 |
1套 |
二、采购要求
(一)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报价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包含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专用工具、生产制造、包装、装车、产品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产品出厂试验费、管理费、税金(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现场配合验收、资料费、指导安装、售后及技术培训、设计联络会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二)交货期:
预计自2026年10月15日前交货,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交货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4.1本次竞价设备仪器需是严格按国标GB/T3808-2018《摆锤式冲击试验机的检验》开发的产品,按JJG145-2007《摆锤式冲击试验机》出厂检验,按国标GB/T229-2007《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对金属材料进行冲击试验,根据要求可扩展到符合ASTME23-2018《金属材料缺口试样标准冲击试验方法》中夏比试验(简支梁)、ASTMA370-2010《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和定义》、《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229-2020、《金属材料焊缝破坏性试验冲击试验》GB/T2650-2022、《钢的应变时效敏感性试验方法(夏比冲击法)》GB/T4160-2004。本项目所涉货物应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在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或合同履行期间,上述标准发生更新或修订,则自动适用最新版本的标准。若不同标准之间存在差异,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4.2冲击试验机型号要求为半自动。
4.3配套冲击试样缺口液压拉床型号要求V 型缺口拉刀(45°,r=0.25mm)。
4.4配套冲击试样低温恒温槽型号要求控温精度不高于±0.5℃,温度范围不低于-40℃。
4.5游标卡尺测量范围为(0~100)mm。
4.6响应人需提供技术资料清单,竞价设备应完全相符或优于本技术参数。
4.7响应人提供的设备(不包含工器具、量具)必须为整套设备,不接受拆分投标、零散供货及非成套设备响应。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按分项报价表中载明的内容统一整体报价,不得删减设备组成部件、缺失配套服务、更改成套配置方案。
(五)质保期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起计12个月。质保期内如出现非采购人人为因素产生质量问题,则质保期顺延。如非采购人人为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产品因其制造、设计、工艺等方面原因造成的任何问题或缺陷进行免费处理、修理或更换零部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24小时内有能力解决问题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提供服务,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对故障设备的完全修复时间不能大于 48 小时。从采购人发出故障通知算起,因设备修复时间超过 72 小时对采购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劳务费用、发电量和信誉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质保期结束,如采购人仍需要相关设备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成交供应商将以优于市场价格提供。
2、在产品质保期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所供产品为采购人进行免费的技术指导(包含但不仅限于现场服务、电话及邮件指导)。
3、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本项目无法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由此带来的项目整改费用及相关损失。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最终用户继续提供该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六)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2、价款支付:设备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支付全额货款的30%;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货款的60%;剩余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24个月)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交货和验收
1、成交供应商需提前派遣技术人员自行对道路运输能力进行考察,并提出合适的设备制造和运输方案。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或保管过程中所必须的包装物应符合安全和环保、产品性能要求,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成交供应商必须依照竞价文件要求及报价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4、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5、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6、成交供应商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7、采购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方供应商承担。
(八)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应是在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的销售授权文件。
2、响应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承担本项目设备的供货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3、响应人应具有相应的生产与供货能力,近3年内具有冲击机及配套设备的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3万元以上(附清晰的合同扫描件)。
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报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三、响应文件须提交
1、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表。
2、营业执照、销售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3、类似业绩证明(附清晰的合同扫描件)
4、产品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措施(包括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维修及质保期满后维修的收费情况等服务项目承诺)。
5、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技术资料。
四、成交确定原则:
1、仪器满足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后续合同签订主体为科研院下属子分公司,供应商须充分知晓并认可该签约主体,投标即视为同意后续与该子分公司完成合同签署、履约结算、验收维保等全部合作流程,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约、变更报价或提出额外诉求。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科学研究院
地 址: ****城****广场****楼
联 系 人: 薛先生
电 话: 0571-****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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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63/kJWQiqABMqitpwL5RpX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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