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9-26J5-FG0291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所需的袋装水泥一批,计划使用工程进度款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报价方式为多轮报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部。
宁国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安徽省宁国市霞西镇境内,上水库位于霞西镇石河村青龙山,下水库位于霞西镇石河村虹龙河的圣龙寺河段,与宁国市直线距离约20km,****城市直线距离约60km,距合肥市直线距离约210km.***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备用任务。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其中引水系统长约1182.14m, 尾水系统长约1072.13m. 地下厂房系统三大主洞室平行布置,主副厂房洞开挖尺寸为178.5m*24.5m*56.2m (长×宽×高,下同),主变洞开挖尺寸为182.0m*20.0m*22.8m,尾闸洞开挖尺寸为147.0m*8.0m*21.1m。
供应商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及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投标依据,供应商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如需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方式:联系人黄峰,联系电话150****4476。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采购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供应商索赔的依据。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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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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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 袋装 |
t |
13800 |
备注:以上数量仅为采购参考数量,与实际需求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数量为根据工程需要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市场开发、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报价要求
2.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海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等其他运抵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2.2、本项目综合单价为浮动单价,报价要求如下:
2.2.1.报价要求人民币报价。
2.2.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结算。
2.2.3.本项目采用浮动单价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装卸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2.2.4.价格组成:
(1)投标综合单价=基准价+固定费用,以F0表示;投标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2)报价期基准价(信息价):以B0表示,响应人以2026年9月4日“***网(https://www.****.com)”****城市“海螺”P.O 42.5袋装价的含税“袋装价”作为基准价。若供应商的响应产品为其它品牌,均按“海螺”***网价格作为基准价。
结算期基准价(信息价):以B表示,合同执行期间以水泥到货当日“***网(https://www.****.com)”****城市“海螺”P.O 42.5袋装价的含税“袋装价”作为结算基准价,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到货水泥按上一工作日价格执行。
(3)固定费用,以D表示,指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标时在信息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金额。固定费用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卸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增加则为“+”,减少则为“-”。在报价时固定费用作为响应人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固定费用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5)报价综合单价F0=基准价B0+固定费用D
结算综合单价F=基准价B+固定费用D。
3、结算及付款方式
3.1结算综合单价确定:结算综合单价=供货期结算基准价B+固定费用D,以F表示;结算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泵送、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1)基准价(信息价),以B表示,结算时供应商以水泥到货当日“***网(https://www.****.com)”发****城市“海螺”品牌的P.O42.5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含税“袋装价”400元/吨作为结算基准价。如果供应商的响应产品为其它品牌的,也按“海螺”品牌“袋装价”作为结算基准价。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到货水泥按发布的最新一期价格执行。
(2)固定费用,以D表示,卖方在投标时确定的固定费用,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固定费用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结算综合单价(F)=(基准价B+固定费用D)。
3.2数量结算:先到货后付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汇总),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据,双方确定后到买方办理本期结算,结算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结算发票。
3.3支付比例:发票开具后3个月内付至已结算总货款的95%;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现场后开始计算。质量保证金在本批次货物质保期满一个月内由买方扣除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3.4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建行E信通、云信等多种方式或任意组合方式支付;卖方完全知晓并完全认同上述支付方式,若买方通知以票据方式支付款项时,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予以接受。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时,上述条款仍然有效。
3.5发票开具执行一票制(1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3.6买方支付货款给卖方时,卖方必须按买方要求提供收款收据等相关资料。货、票、资金必须一致,即货物发票、付款单位、收款单位、资金和货物的流向相一致。
3.7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应给予买方3个月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3.8响应人若参与了采购人的多个工程项目供货,每个项目应单独核算,不得因其它项目款项支付或其它任何问题影响本项目的供货、结算、支付、验收、售后服务及与所供货物相关的一切事宜。
4.技术质量要求:
报价人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袋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及标准修改单的要求;水泥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T 2847-202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17)等的要求,并随车附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5、验收标准、方法:
5.1袋装水泥数量验收方式为理计,按吨计算。
5.2乙方提供袋装水泥时必须随车提供由项目指定人员签发的,注明了运输车号、数量、使用地点的《水泥送货单》,在到达工地后,甲方试验员、材料员与乙方代表共同验收,并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水泥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验收水泥数量的依据。
5.3水泥到达工地后,现场观察水泥有无结块、杂质等问题。甲方有权核查乙方《水泥送货单》供货数量的准确性,甲方可以抽取乙方的任意车辆过磅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复核方式进行复核。到货时需随车提供到货清单、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料,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观进行检查,不代表该批次货物质量合格,具体以第三方检验为准。货到时买方抽取样品封存。
5.4货到时买方在监理见证下另行随机取样进行复检,买方无条件配合。复检不合格的,应予更换或退货,如卖方对产品复检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对产品到货时所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如果受检的材料样品不符合要求,则整批货物视为不合格,货物必须退货,一切费用由卖方自付。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检验费由卖方承担,反之,则由买方承担。
5.5因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工程出现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水电九局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按买方需求计划及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货,不得耽误工程正常施工,并且法定节假日需正常供货,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且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正式需求计划的两日内供货,超过两次达不到供货时间要求的,买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买方的相应损失。合同签订后按买方计划分批次供货至工程结束。
五、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 17:00
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 17: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 14:00
超时竞价:报价截止前20分钟,已报价供应商可进入超时竞价,如有供应商超时竞价,竞价时间就顺延20分钟。
每次超时竞价最小幅度:10000元,如第一供应商竞价为100万元,第二供应商竞价不大于99.00万元,以此类推。
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资格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为生产 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或经销证明文件。
3、供应商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4、供应商应具有水泥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业绩金额清晰可辨),代理商参与竞价的,可以使用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同类业绩作为资格业绩。
5、供应商须提供一份所供应或代理品牌2025年至今生产的任意一批次本次采购规格水泥的检测报告。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年度(2023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自行出具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格式供应商自拟))。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提供不存在禁止投标承诺书(格式供应商自拟))。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
七、评审办法
1.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2.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3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价”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2.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2.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3.当各供应商报价税率不一致时,以不含税报价作为评审价。
4.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4.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4.2评审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5.本次采购为线上全流程采购,供应商只需要在线递交响应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签章文件,不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八、响应保证金
1.是否收取保证金:是。
2.保证金收取金额:贰万元。
3.保证金收取方式:在线收取。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1)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2)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必须公对公且缴费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缴款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严禁通过私人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到账时间,确保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截止时间到账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3)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供应商出现下列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文件编辑账号、设备、后台痕迹相同,文档创建人、编辑痕迹、文件属性等后台信息高度一致;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入同一标段为一供应商缴纳账户的;
⑦不同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或物理硬件标识相同的;
⑧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或物理硬件标识相同的。
(5)其他依法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九、报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平台(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注册在“***网”(网址为https://****.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
3.平台注册、***平台客服,***网站首页“联系电话”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十、报价文件递交
1.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响应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供***平台后,点击左侧“CA 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供应商须登陆“***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 12 小时完成)。
(3)递交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平台”通知所有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报价方式
(1)本次竞价采购报价方式为多轮报价,竞价截止时间前可进行多次报价。
(2)多轮报价规则:首轮报价时必须上传符合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完整《报价
且“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供应商报价未上传相应的“报价表”,***平台上报价,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中心
地 址:贵州省****路****号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851-****0539
电子邮箱:sd****@****.cn
十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0851-****0539
电子邮箱:sd****@****.cn
十三、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 话:0851-****0543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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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63/vEMeoKABni4p5U9XR9P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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