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51305工作面上部坝内积水疏排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JZEG-GF-26-G1-F-0018898 | 采购经理 | 王航飞-151****7521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10-19 15:3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10-19 17: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SXMY51305SBJSSP | 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51305工作面上部坝内积水疏排服务 | SXMY51305SBJSSP | 1 | 项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疏排水服务项目结束,乙方配合甲方到现场,由甲方人员核验疏排水服务情况,符合要求后完成验收。2、服务完成后乙方依据合同金额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3、本项目要求实行总价报价,此报价包括完成此项目服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成交价即合同价。4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技术服务费总额的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2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3.技术条款:技术要求: 1、乙方须在约定工期内将坝内积水全部疏排完毕,无残留积水,疏排完成后须经甲方地测部门验收合格。 2、合同签订后20天内,乙方须完成坝内全部积水疏排工作,因任何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疏排水全过程中,乙方须安排人员轮值监测排水流量、路径通畅情况、沿线耕地及水塘状态,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处置。 其他要求: 1、该项目实施地点及过程涉及东风社跨越达拉特旗界内,乙方负责所有村民的关系协调工作,承担该区域施工过程中若因排水漫溢、设备碾压、施工造成东风社或达拉特旗界内村民树木、青苗、耕地损毁、水塘污染、地面附着物损毁等任何纠纷,全部由乙方出面与村民协商解决,并承担所有协调费用、赔偿费用及纠纷处置责任。确保排水作业在两地均合法合规推进。 2、若未能按照上述条款要求有效处理施工过程中与村民的纠纷,导致项目延误、或损害甲方利益的,除承担相应费用外,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合法有效。2、未纳入异常名录。3、未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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