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补遗书(第1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舟山市千岛中央商务区ZS-LC-20-05建设组团11-1****中心项目 装修工程(项目编号:JGLWXM202608270420)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舟山市千岛中央商务区ZS-LC-20-05建设组团11-1****中心项目 装修工程澄清
回复疑问:具体如下: 1、商务文件内容是否是预审文件内容,招标文件第13-25页? 回复:是。 2、其他附件是指84页附件3乙方拟投入管理人员表、附件4乙方拟投入周转材料清单、附件5乙方拟投入设备清单 回复:其他附件处如招标文件未做特殊要求可不上传,p84页内容(附件3乙方拟投入管理人员表、附件4乙方拟投入周转材料清单、附件5乙方拟投入设备清单)为合同附件。 3、招标文件第41页,报价说明第一条“报价清单在系统内填写,无需上传扫描件”,那我在上传招标文件的时候,是否还需要上传报价文件?如果要上传,那上传模版是不是填写报价清单这个表格?还是上传招标文件第43页的报价函? 回复:递交响应文件时在“价格响应文件”处上传招标文件P43页的报价函,无需上传报价清单。报价清单在系统“填写报价单”处填写。
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9月17日14时00分。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6 年9月14日14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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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1892/Gpc9nqABMqitpwL5ZTq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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