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松嫩平原松花江上游左岸排涝工程考古调查勘探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QT1200G260917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松嫩平原松花江上游左岸排涝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已由水规计〔2026〕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省级专项前期经费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绥化市水利水电勘测研究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化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铭林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松嫩平原松花江上游左岸排涝工程考古调查勘探
2.2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考古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服务地点:绥化市:肇东市、北林区、海伦市、兰西县。哈尔滨市:松北区、呼兰区。
2.5招标控制价:470万元。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现场调查勘探(如有调整,以实际约定为准);外业结束后30日历天提交正式调查勘探报告(含电子版、纸质版);配合文物主管部门评审、修改报告直至通过备案。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考古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等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博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外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注:2023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4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3年9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网”(http://****.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网站截图为准)。
3.5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3年9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前)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网”(htt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网站截图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https://****.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的“***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的“***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6.2开标地点:****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
9、其他事项
9.1***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绥化市水务局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455-***2563
招 标 人:绥化市水利水电勘测研究院
地 址:****街****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455-***256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铭林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大街****号
联 系 人:逄女士
电 话:0451-****1060
邮 箱:mi****@****.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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