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后续所有批次补充设计竣工结算审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QT1206G26082600100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关于庆安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6】2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国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庆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安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后续所有批次补充设计竣工结算审核。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
2.3主要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19.7万亩,包括新建9.5万亩、改造提升10.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农田输配电等工程。
2.3.1田块整治工程
水田格田改造14990.27亩,旱田低洼地块整治243.1亩,坑塘清淤及回填20亩,深松整地3000亩,侵蚀沟治理1.657km.
2.3.2灌溉与排水工程
渠道衬砌155.902km(预制砼板27.696km、矩形槽128.206km),排水沟护砌30.271km,排水沟清淤17.047km,购置移动泵车47台套;新建圆涵622座,方涵287座,过水路面86座,水闸3座。
2.3.3田间道路工程
****路****.463km,其中,机耕路(混凝土路面)45.137km,机耕路(砂石路面)17.55km,生产路(砂石路面)194.776km.
2.3.4农田输配电工程
****路****.401km,****路****.081km,变压器及配套160套,T接点及配套设备33套,电力拆除1项。
2.3.5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测土施肥6975亩。
2.4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结算审核报告之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相关报告。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06.37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结算审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结算审核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6月到2026年8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 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注:本次招标不对其他人员做严格规定(上述班子除外),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人员增加但酬金不予追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网"网站(http://****.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只查验承诺书)
3.4.2***网(https://****.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只查验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参加过庆安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补充设计)建设规划、项目设计、评审、施工、监理、财审、决算审计、全过程管理和项目终验等任何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的“***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网”中的《***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网(https://****.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路****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455-***3096
招 标 人:****中心
地 址:绥化市庆安县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99****8013
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中心
联 系 人:郭雯慧
联系电话:136****628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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