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YQT1105G26090900100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黑河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嫩江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预算)的批复》--黑市农字[2026]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95%、省级配套资金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检测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涉及11个乡镇的39个村和1家农业企业,建设地点在嫩江市海江镇东风村、红塔村、红星村、金星村、长华村、五星村,科洛镇富民村,塔溪乡河北村、塔丰村、杨树村,伊拉哈镇兴隆村、永发村、展望村,白云乡青良村、群山村、宝山村、北源村,长福镇靠山村,霍龙门乡南街村、窝窝村、前屯村、霍龙门沟村,长江乡沿江村,双山镇蔡窑村、双兴村、青山村、展新村,前进镇东升村、繁荣村、联合村、前进村、文质村、新华村、永胜村、祯祥村、中原村,临江乡庆丰村、江南村、小石砬村,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嫩江农场塔溪分场,共11个乡镇的39个村和1个农业企业;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50万亩,其中新建30万亩,改造提升20万亩;
2.4服务期: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5招标范围:依据工程设计文件、相关技术规范及施工进度计划,独立开展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原材料进场检测、施工过程质量抽检、疑点项目复检等,并最终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正式检测报告;
2.6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46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公司业绩、不良行为记录和涉案涉诉情况,同时继承有效,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对瞒报其不良行为记录、涉案涉诉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
3.7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 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誉要求相关承诺,前述处罚期限届满、惩戒措施已依法解除或取消的,视为符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的“***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网***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中心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网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心
地址:****街****号
联系人:王维华
电话:0456-***109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颀晟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生创业园
项目负责人:冯佳莉
联系人:冯佳莉
电 话:0452-***3733
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12.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平台后,***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街****号
电 话:0456-***4114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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