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
| 项目名称 | 巴彦县兴隆镇隆青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 ||||||||
|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 【关于巴彦县兴隆镇隆青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6]12号】 | ||||||||
| 主要建设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红色教育基地1处,建筑面积1341.92平方米。包括建筑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网工程等。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
| 1 | 巴彦县兴隆镇隆青村红色美丽村庄 建设项目 |
施工 | 公开招标 | 2026年10月 | ****中心 | 804.36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含三级,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网-***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6年06月到2026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和招标文件要求派驻项目管理机构,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暂定本次招标资质要求,具体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制定,以招标公告发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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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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