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欧根河堤防及护岸下游段水毁修复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J1206G260902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安县欧根河堤防及护岸下游段水毁修复工程勘测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庆安县中****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庆安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铭林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安县欧根河堤防及护岸下游段水毁修复工程勘测设计
2.2主要建设内容:修复堤防工程4段,长度2.0公里;修复护岸10段,长度2.5公里;修复建筑物8座。
2.3 服务内容:庆安县欧根河堤防及护岸下游段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勘测设计等技术服务,提供设计成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
2.6招标控制价: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
2.7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现场设代及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8招标范围:完成庆安县欧根河堤防及护岸下游段水毁修复工程勘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等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1.2勘测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3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社会保障资金(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人员实缴信息截图(其中养老保险需提供企业账号登录查询的个人实缴信息截图,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网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 ***网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https://****.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的“***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19时00分至2026年09月1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的“***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6.2开标地点:****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网上进行。
8. 公告发布媒介
***网
9. 其他事项
9.1***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网”的《服务指南》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可在“***网”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庆安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455-***2819
招 标 人:庆安县中****中心
地 址:黑龙****路****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455-***57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铭林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大街****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1060
邮 箱:mi****@****.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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