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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工程施工(二次)

2026-09-09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黑龙江 - 绥化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项目预算 443万
省份/直辖市 黑龙江 所属地区 绥化市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项目联系方式 杨儒 189****9999
代理机构 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徐艳丽 188****1913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工程施工(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二次)已由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以《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黑税函〔2024〕2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工程施工(二次);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康庄路西、聋哑学校南;

2.3工程规模: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建筑面积 2906 平方米;维修项目包括: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5日,总工期:62日历天(注: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4,43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注:若投标人按照《****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资质,则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网-***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其他:

3.7.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其中,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提供用企业账号登录查询的人员实缴信息截图,***网***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须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材料)。

3.7.2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配备,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7.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获取文件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网https://****.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https://****.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情况,以获取文件截止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4)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5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书中任何一证应证企相符;以上证书、证件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3.7.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网http://****.gov.cn)”点击首页“***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9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网-***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网http://****.gov.cn)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绥化市****城

联系人:杨儒

联系电话:189****9999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众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系人:徐艳丽

电 话:188****1913

代理项目负责人:徐艳丽

电 话:188****1913

投诉受理部门:****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5-***706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中心

电 话:0455-***7044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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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20/aUBkhaABni4p5U9XguL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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