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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2026-09-04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黑龙江 - 大庆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大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省份/直辖市 黑龙江 所属地区 大庆市
采购单位 大庆市大同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 徐长伟 136****0444
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龙弘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大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第2次)

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大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二、项目编号:SL0509G260807002001

三、提问:信誉要求: (4)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 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有 违规出借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1、上述条款引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中所指“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惩戒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投标,惩戒期届满后不再作为投标资格否决条件”, 还是只要企业存在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让、违规出借资质的全部历史不良行为记录(已过惩戒期限的历史记录也包含在内)均不可以参与此次投标?

2、本项目是否限定仅核查近三年上述类型不良行为记录;已超出惩戒期限的历史不良行为记录,是否作为本项目投标资格否决条件。

3 、 招标文件引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中并没有明确写出不良行为的投标时间限定,招标文件解读模糊,易产生误解。

回答:《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并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时间限制,本项目招标信誉要求已超出惩戒期限的历史不良行为记录不作为否决条件,视为合格投标人。

本澄清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市大****中心

地址:****路****号

联系人:徐长伟

电 话:136****044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龙弘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广场

项目负责人:刘艳军

电 话:152****279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洪刚

联系电话:133****4776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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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20/bT0Da6ABni4p5U9XIaI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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