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龙江森工集团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片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F2026-GK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龙江森工集团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片区)项目已批准执行,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开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年龙江森工集团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片区)。
2.2 项目地点:五七农场一、二、三分厂、新胜林场、育林林场、建设林场、东方红林场、老松沟林场。
2.3 项目概况: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为1.6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道路、桥涵、排水沟、土地平整等。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工作结束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勘测、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同时按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设计变更、配合上图入库、施工期间技术服务、参加交(竣)工验收以及协助招标人迎接检查等相关服务工作。
2.6 主要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为1.6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道路、桥涵、排水沟、土地平整等。
2.7 最高投标限价:最终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勘测设计费的100%;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并达到相应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各阶段深度要求。
2.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并同时具备3.2.1及3.2.2。
3.2 资质要求:
3.2.1至少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至少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应全程参与服务工作,并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及地点,提供全员驻场服务工作,做好技术咨询、技术交底、指导施工、审核设计变更、处理突发不明地质情况方案、配合验收等工作。(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的承诺,格式自定)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有效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的“***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手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的“***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09时30分。
7.3 开标地点为****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中共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451-****3535
招标人: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地址:通河县清河镇
联系人:李延军
电话:158****4950
招标代理机构:开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大道****号南岗工****大厦(113)室
联系人:闫念超
电话:131****8893
电子邮件:kf****@****.com
监督人签字:
招标人签字:
招标代理签字: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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