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庆安县欧根河治理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QT1206G260930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庆安县水务局以庆水发(2026)2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庆安县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龙涵盛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庆安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庆安县欧根河治理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
2.2主要建设内容:欧根河综合治理河长39.57千米。
2.3建设地点:庆安县境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5招标范围: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等等全过程项目管理相关服务内容。
2.6招标控制价:1800000元。
2.7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平台备案登记截图(要求包含水利水电专业)。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6年06月至2026年0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的"***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1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网"中的《***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
5.3开标地点:****中心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网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庆安县水务局
电 话:138****7435
招标人:庆安县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
联系人:杜军羽
电 话:0455-***242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龙涵盛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亮
项目负责人:史建梅
电 话:0451-****3377
地 址:****道****号****楼一单元17层1室
电子邮箱:hl****@****.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20/sFCNGqEBni4p5U9XTu8e.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