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03230725L0270永翠桥、C926230725L0010一号桥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澄清公告(补遗书第1号)
一、项目名称:X203230725L0270永翠桥、C926230725L0010一号桥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JT0804G260924001001
三、招标人:****中心
四、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厚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澄清内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10月26日9时00分。
2.本项目原技术能力:(1)投标人获得部级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得5分;(2)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省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上述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上述不同项目获得的相同类型的奖项可重复计分。注:需提供合规的获奖证书或获奖决定的正式文件及截图,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2)=10分。
更正为:满足资格条件的得10分。
3.本项目原信用评价:(1)满足招标文件信誉最低要求得15分;
更正为:(1)满足招标文件信誉最低要求得10分;
(2)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加5分。
(3)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或交通运
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加4分。
注:1、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
2、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 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3、投标人2025、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2024、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均无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B级对待,加1分。其他情形不加分。
4、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变更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大箐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团结社区
联 系 人:张立常
联系电话:137****1161
招 标 人:****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团结社区
联 系 人:李春淼
电 话:157****510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厚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路****号****苑
项目负责人:董刚
电 话:176****1298
电子邮件:x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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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20/z1G1GqEBni4p5U9XMgR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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