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本项目为利津县灌排体系治理强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采购人为利津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山东方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利津县灌排体系治理强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内容:4.1行业分类:水利工程 4.2工程概况:打通灌排堵点9处,维修改造泵站1座;新建支渠节制闸1座;拆除新建太平河田家桥1座,支渠方涵桥5座;对褚官河迷官堰进行除险加固。本工程规模为中型,实施后改善农田灌排面积15万亩(其中灌溉面积10万亩,排涝面积5万亩)。 4.3分包划分:本项目共两个分包。A包为利津县灌排体系治理强基工程(一期)勘察;B包为利津县灌排体系治理强基工程(一期)设计。 4.4采购范围: A包: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报告编制、内部校核审查、成果送审修改、施工阶段勘察技术交底、现场答疑、补勘配合、竣工验收后期技术服务等全部勘察相关工作。 B包: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概预算文件的编制、设计变更、补充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 4.5合同履行期限: A包: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完整勘察成果送审稿,成果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开展要求。 B包: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并出具成果文件并通过审查。 | |
| 5、预算金额:23万元,其中A包预算金额3万元,B包预算金额20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A包的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参与B包的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并留存证据,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网”http://****.gov.cn,***网站查询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分包,但只能成交一个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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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9-16 23:30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9月10日00:00至2026年9月16日23:30***平台(http://www.****.com)***网上报名。***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注:***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供应商注册、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操作流程详见阳****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9-23 9:00 | |
| 3、递交地点:山****中心交易大厅(****路****号****大厦)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09-23 09:00:00 | |
| 2、开标地点:山****中心交易大厅(****路****号****大厦)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平台(www.****.com)、***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利津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南侧,****花园西侧(****路****号) | |
| 联系人:万先生 | |
| 联系电话:0546-***2351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山东方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山****路****号 | |
| 联系人:赵先生 | |
| 联系电话:0546-***7858 | |
| 九、其他说明 | |
| 1、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监督部门:利津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546-***2164 3、技术支持电话:0531-****5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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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2004/KJSKhaABMqitpwL5WdQ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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