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各供应商:
为满足我局日常办公设备及相关设施使用和维护需求,保障各类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我局拟对通用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通用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
本项目主要为我局通用办公设备、空调、家用电器提供维修、检测、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服务设备及设施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工作站及图形工作站、服务器、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及复印机、显示器及会议设备、冰箱、电视机、洗衣机及空调等。具体维修设备、故障类型及维修内容以实际发生的维修需求为准。
3、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提供设备及设施故障检测、维修、维护、清洁、调试及其他与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和使用相关的技术服务。空调维修服务主要包括空调日常维护(清洗、检查、调试)、空调故障检测及一般维修、空调制冷系统检漏及维修、空调制冷剂加注等服务。对于需要更换配件、零部件或使用相关材料的维修事项,供应商应在维修前向采购人说明设备或设施故障情况、拟更换配件或使用材料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及价格,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或使用。
4、配件及材料计价
本项目涉及的维修配件、零部件、制冷剂及其他相关材料原则上不纳入本次统一报价,由采购人根据实际维修需求据实结算。供应商提供的维修配件及材料应为合法渠道的合格产品,如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产品来源、厂家供货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材料。
维修配件及材料价格以实际提供配件、材料当日的市场公开销售价格作为价格参考,***平台同品牌、同型号或同等规格产品的公开销售价格。***平台均有公开销售价格,原则上以价格较低者作为价格参考。***平台公开报价截图、网页链接或其他有效的价格证明材料。未经采购人确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配件或产生相应费用。
5、维修服务及费用
本项目维修服务费用以供应商在本次征询中填报的人工服务项目及报价为基础,作为采购人后续开展项目采购、预算测算及价格评估的参考依据,具体服务费用以采购程序确定的结果及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上门服务费按照供应商报价表中确定的标准计收,按维修人员实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现场服务的日期计算。同一地点同一天内,无论维修设备数量及维修事项多少,上门服务费每天只收取一次,不得重复收取。
除经采购人事先确认的配件、零部件、制冷剂及其他材料费用,以及按照合同约定计收的上门服务费外,供应商不得另行收取检测费、诊断费、拆装费、调试费或其他与本次维修服务相关的费用。同一设备自采购人提出维修需求起,至本次维修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期间,视为一次维修服务。无论本次维修涉及何种故障、维修部位、维修操作或更换配件数量多少,原则上只收取一次相应类别的维修人工服务费,不得重复计收或拆分收取人工服务费用。
对于专业性较强、维修难度较高或不具备常规维修条件的特殊设备,可由采购人与供应商根据实际维修需求另行协商确定维修方案及费用。
6、服务响应要求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维修需求后,应在1小时内线上响应,并根据故障情况及时安排维修人员。一般维修需求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对于影响正常办公的紧急故障,供应商应优先安排人员处理。
7、维修报告及验收
供应商每次完成维修服务后,应向采购人提供维修记录或维修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如有)、故障现象、故障原因、维修内容、更换配件及数量、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用以及维修结果等。维修完成后,供应商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功能测试和调试,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经采购人确认后视为本次维修服务完成。
8、服务地点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南沙基地、南沙科研码头、广州基地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9、服务期限
2026年10月至2029年10月(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后,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商务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办公设备维修服务相关经验。
2、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附件报价表的要求,对本项目所列人工服务项目进行报价。报价表中的单价为相应服务项目的人工服务费,维修配件、零部件、制冷剂及其他材料不要求供应商在本次征询中逐项报价,其费用按照本函约定的计价原则,在实际维修过程中据实结算。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相应维修服务所需的全部人工服务费用,包括设备及设施检测、故障诊断、拆装、维修、清洁、调试等相关费用,以及供应商应承担的税费等其他费用。
3、报价及分包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对报价表中能够自主提供的维修服务项目进行报价,并提交报价单;对于自身不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无法自主提供的维修服务项目,可采用分包方式实施,并针对相关项目提交分包承诺函,明确承诺能够通过合法、合规的分包方式提供相应服务,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维修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履约责任。
4、其他要求
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最终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维修服务及配件、零部件、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产品质量要求。
本次征询报价仅作为采购人开展项目采购及价格测算的参考依据,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报价作出成交承诺。
项目联系人:夏万钧
联系电话:173****5946
邮箱:95****@****.com
联系地址:****路****号
附件:报价表
2026年9月20日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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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2151/okgKvqABni4p5U9XMHi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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