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明珠公司2026年哈尔滨分公司立式天然气锅炉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明珠公司2026年哈尔滨分公司立式天然气锅炉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6002682。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1家符合资质的供应商为明珠公司旗下哈尔滨分公司提供立式天然气锅炉设备及配套的软化水设备的生产、配送、安装至调试、试运等一站式交钥匙配送服务及安装售后服务。本项目不含税总价限价为215042元。具体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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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名称 |
设备吨数或者立方数 |
设备主要参数 |
设备预估配套专用辅材 |
不含税总价限价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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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式天然气锅炉(含控制系统) |
1T |
额定蒸发量:1000kg/h; 额定压力:0.70MPa;热效率:91%; 燃气消耗量:82.4Nm3/h; 燃气动态压力:6-10kpa; 燃气口径:DN40; 水容积:431L; 蒸汽出口:DN50; 进水口:DN25; 安全阀:DN40; 烟囱直径:Ф300mm;外形尺寸:L1650*W1650*H2620;重量:2084kg。 |
立式天然气锅炉 |
阀门仪表(工厂配套)1个; 燃烧机(LTG-100)1个; 主配电箱1个; 补水泵(一用一备CDL1-13FSWPC)2个; ND钢烟气节能器(JNQ-1000)1个。 |
215042元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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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辅机设备 |
不锈钢水箱(2m?)1个; 烟囱(Ф315mm碳钢)20米; 节能器循环水泵(工厂配套)2个; 纯水机(1.5t/h)1个; 水处理系统(包含除铁锰过滤、软化过滤、滤、盐箱、精密过滤器、树脂、石英砂、锰砂等滤料)1个; 电控及增压系统(增压泵自动清洗、增压泵、电线、仪表等)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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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气缸及管道 |
分气缸(含阀门)(Ф219mm,长1.5米,厚6mm)1个; 分气缸保温(彩钢外壳及岩棉保温); 管道辅料(不锈钢管道、法兰、截止阀、高压钢丝软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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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其他耗材 |
压力表;三通旋塞;压力表支架;截止阀;排污阀;安全阀;止回阀;金属垫;疏水器;焊接法兰;无缝三通;变径软连接;铸钢闸阀;煨制弯头;无缝弯头;软连接;铜球阀;活接;六角;浮球阀;主电源箱(含水泵控制);螺栓;线槽;无缝钢管;钢管;角铁;槽钢;烟囱防雨帽;碳钢弯头;取样器;304不锈钢法兰截止阀;304不锈钢三通;不锈钢法兰;不锈钢管;高压钢丝软管;不锈钢单丝头;PPR外活;PPR内活;PPR管;PPR三通;PPR弯头;PPR双活接球阀;防水线等配套辅助材料。《安装预估材料表》所列材料仅供参考,实际用量须以现场施工条件及工程实际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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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或折扣)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3、本项目为包干价,全包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设备材料、货款、税款、知识产权、授权、制作、人工、损耗品、交通、运输、所涉及的安装材料及辅材、安装、新锅炉安装、管道连接、调试、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以及质保/保修期内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单价限价已包含税费,须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税后结算。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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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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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立式天然气锅炉 |
太平国际机场南航工作区****中心(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及设备到货前的包装防护,并按照采购人指定位置完成卸货;涉及特殊运输、进场或作业要求的,供应商应提前与采购人确认并遵守现场管理规定)。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向供应商发送设备订单,供应商自收到订单之日起20日内将设备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交付地点。如供应商托运设备的,以设备实际被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付地点的日期为交付日。供应商完成设备交付后的3日内采购人对设备的品牌、数量、规格型号及外观进行初步验收。 2.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技术改造、管道铺设及土建工程等全部交钥匙工程,并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正常,达到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网***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若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同一制造厂家的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数量型号、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锅炉制造(含安装)),生产场地照片等);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9 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5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平台(https://****.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9月15日14时30分至2026年9月18日23时59分,具体以“***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当重新采购时,须在重采项目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已缴纳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n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10时00分,具体以“***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预案与程序终止说明
5.1 询比项目第一次公告下载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说明延期原因,延期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延期时间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完成采购评审。
询比项目第一次公告下载文件的供应商满足3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将发布延期公告,说明延期原因,延期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步延期响应文件递交日期。延期时间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完成采购评审。
如第一次公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满足3家,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国****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小姐,020-****8868转89187
具体联系人及联***网本项目招标公告。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881,020-****2152,020-****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在异议***网提交异议函。【采购人】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人】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3 如【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方: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投诉地址:****路****号****大厦
投诉联系人:徐先生
投诉联系电话:020-****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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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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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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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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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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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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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报价阶段 |
(现场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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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报***网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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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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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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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以下条文仅针对已经报名本项目(***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有效,如出现未获取采购文件但参与下述活动的,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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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
现场踏勘 |
□不踏勘 ?踏勘,踏勘联系人及方式:郭长清 139****1118 踏勘时间:2026年9月21日,10:00统一集合。(具体时间详见具体以“***网”询比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踏勘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南航工作区****中心 (具体踏勘时间、踏勘地点、踏勘联系人及联***网本项目采购公告)踏勘注意事项: 1、现场踏勘供应商不做签到、现场点名。 2、现场踏勘不分批次组织,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踏勘地点的供应商,视为放弃踏勘。 3、现场踏勘时,供应商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建/构筑物形态,不得夹带现场物资出场。 4、供应商应当服从现场指导人员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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