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白云物流2026年机检自动化扫描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询比】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白云物流2026年机检自动化扫描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询比】。
1.2 项目编号:CZ2026001062。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拟招取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子****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快件公司”)提供物流自动化分拣设备:输送皮带机、同屏比对系统、三面自动扫码设备等(详见采购内容清单),供应商须与快件公司签订合同。
1.5.1此项目总限价为724967.29 元(含税),设单项限价,高于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处理。报价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保险费、产品检验检测、税收、旧设备拆除以及售后服务等交付我司使用前后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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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 |
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含税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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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输送皮带机 |
11台 |
12500 |
13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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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控制柜 |
11套 |
3000 |
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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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电开关 |
11套 |
439 |
4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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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缆 |
11套 |
450 |
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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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线查验下位机控制系统 |
5套 |
10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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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线查验上位机控制系统 |
5套 |
18000 |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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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同屏比对系统 |
4套 |
35000 |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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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海关数据交换系统 |
1套 |
42634.14 |
4263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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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场站数据交换系统 |
1套 |
50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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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智能读码器 |
20套 |
5000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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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三面扫相机支架 |
5套 |
4900 |
2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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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配电柜 |
5套 |
12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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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工控机 |
5台 |
5000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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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显示器 |
5台 |
909.83 |
454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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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交换机 |
5台 |
401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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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遮光罩 |
5套 |
2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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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2496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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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5年实际使用量和2026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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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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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输送皮带机、同屏比对系统、三面自动扫码设备等 |
****中心有限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毕。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网***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其他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主要设备(包括输送皮带机和智能读码器)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0日,具体以“***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第四次询比文件须在第四次询比项目中下载,已缴纳询比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n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09时00分,具体以“***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
5.1 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第一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机场北出口海关监管区
6.2 采购实施单位: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街****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工,020-****8390
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工/郑工,020-****4759
6.4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881,020-****2152,020-****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网提交异议函。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3 如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方: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路****号****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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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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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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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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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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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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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报价阶段 |
(现场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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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报***网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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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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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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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说明【注:以下条文仅针对已经报名本项目(***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有效,如出现未获取采购文件但参与下述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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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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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询比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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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供应商在询比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在/年/月/日/时前提交。 形式:***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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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
现场踏勘 |
踏勘, 踏勘时间:2026年9月11日10:00 踏勘地点: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踏勘联系人及电话:陈工,136****4095 踏勘注意事项: 1、现场踏勘供应商不做签到、现场点名。 2、现场踏勘不分批次组织,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踏勘地点的供应商,视为放弃踏勘。 3、现场踏勘时,供应商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建/构筑物形态,不得夹带现场物资出场。 4、供应商应当服从现场指导人员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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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询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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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供应商提出疑问 |
形式:在2026年9月11日23:59***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疑问答复形式:***网站“招标文件澄清”栏目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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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递交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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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网站(***平台电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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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温馨提示: ①本次询比,供应商无需制作纸质响应文件。 ②本次询比,在线开启报价,不设线下报价,供应商无需来现场。 ③报价截止时间到,如供应商未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解密失败,则本项目报价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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