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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四川 - 成都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项目预算 100万
省份/直辖市 四川 所属地区 成都市
采购单位 成都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冯女士 028-****4986 徐老师 028-****4988
代理机构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网络提问做出如下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一:招标文件企业实力评分项规定:近3年(指2023年1月至今),作为承建单位,获得过1个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得2分(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本项最多得2分。本项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这里的奖项包括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是否能理解为投标人具有:作为承建单位获得过1个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或获得过1个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均可得2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即近3年(2023年1月至今),作为承建单位,获得过1个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得2分(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提问二:1、目前招****楼建筑CAD图纸,请问可否补充提供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资料中已提供《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报告(盖章版)》及对应CAD文件。

提问三:能否提供PDF版本或者EXCEL版本的招标控制价清单?

回复: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不含综合单价分析表)以发布的CJZ文件为准。

提问四:清单编制说明“3.12.51装饰工程的收边、收口,无论设计图及清单是否提出,投标人应按验收使用的需要及自身的施工经验,进行必要的收边、收口等,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因图纸存在错误,需进行设计变更的除外)。”若招标清单有对应收边、收口清单项“如编号011207001015的1.5mm厚镀锌钢板收边”,是否按对应清单项计价?

回复:除单列的收边清单项目外,其余的收边均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提问五:清单编制说明“3.12.116.2红线外的临时施工道路(含临时便道和便桥)、排水沟、一二期交界处已成型道路的使用及保护(含损坏后恢复),根据施工需要进行实施,实施前由投标人报临时道路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费用按批准的方案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在红线外布置临时道路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用地、租地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招标人予以配合并承担相关费用。维修、管理、恢复及日常清洁工作等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专用合同条款“1.10.2 场外交通……如因场外道路不能直通至施工现场时,由承包人代为实施场外临时道路建设,承包人应按照社会交通通行要求、项目建设需求修建、养护和管理,并执行成都市有关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交通导行等规定,相关修建、养护和管理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场外道路已通至规划红线的本款不适用)。……除占用场外社会通道(即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临时占道费)外,上述场外交通实施内容、通行权均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清单编制说明与合同专用条款对于红线外(或场外)临时道路的计价原则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以哪种计价原则为准

回复: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提问六 :招标文件P457:第15.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需对绿化进行为期 2 年的后期管养,主要包括绿植浇灌排水、施肥养护、修剪整形、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防寒防冻与防暑防晒、苗木补植与更换、苗木支撑与加固、地被/草坪养护等,管养期内要求树木花草全部成活,如有未成活树木花草需及时换栽且换栽树木花草的养护期自换栽之日起顺延 2 年。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13页中植物移交管养单位时间为1年,植物移交管养单位时间以招标人及监理的书面通知为准,工程竣工后至移交管养单位之前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养护、修剪、除草等)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竣工后至移交管养单位之前的一年时间之内,乔灌木死亡,投标人须无条件进行补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费用不再另行计取。上述2处对于植物移交管养时间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为准。

提问七:资信部分 1、项目经理业绩能否与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为同一个业绩?

回复:可以为同一业绩,在投标文件格中相应位置分别提供。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请明确建筑工程类包括哪些专业

回复: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依据市场监管总局规定,新版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属于长期有效证照,营业执照照面无营业期限栏目。新版营业执照无营业期限,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填写为“****年**月**日至长期”?

回复:可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10.18特别说明事项:承包人在投标时仅需承诺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即可(承诺函格式自拟)。 请问此承诺函是否放在投标文件“七、其他材料”章节中?

回复:承诺函格式自拟,此承诺函可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中。

提问八: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招标控制价的说明,其中关于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关于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两者金额相同,是否为同一事项,请业主单位明确?

回复:为不同事项,按给定金额填报。

2、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目前校内一期与二期已采用临时围挡进行封闭隔开,二期进行施工时,施工机械及材料运输车辆能否在校内行走,若允许,则请提供规划行走路线;若不允许在校内行走,城建学院附近地块以及13#、14#建筑物等二期用地无法通过已建好的北侧两大门进入,施工过程中该如何将材料运输到指定位置,请业主单位明确?

回复:如确因二期工程需要,需占用一期范围通行等,原则上在不影响一期正常使用,保障施工期间安全可控,施工总包单位可在施工前编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报监理、代建、业主单位审核通过后占用相应范围,并在竣工前负责对相应区域破坏进行恢复。

3、根据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图纸,在学生宿舍及标准食堂区域,仅蓄水池、7#宿舍及9#标准食堂存在基坑。但根据结构图纸,地下雨水与水池基础顶标高为-6m,5#楼基础底标高为-5.3m~-5.5m,6#楼基础底标高为-4.3m,7#楼基础底标高-6.3m,8#楼基础底标高为-5m,为何除蓄水池、7#楼及9#****楼基坑未见相关基坑支护图纸,请业主单位明确?

回复:5#楼、6#楼、8#楼虽然基底标高是-5.3~-5.5m、-4.3m、-5.0m,但是现场是根据现场实际标高开挖,根据勘察报告标高显示,****楼实际基坑开挖深度均小于5m,不需要进行深基坑专项设计。

4、根据结构设计概况表,5#、6#、7#、8#建筑物均无地下室,但根据5#、6#、7#、8#基础布置图,基础底标高分别为:5#楼基础底标高为-5.3m~-5.5m,6#楼基础底标高为-4.3m,7#楼基础底标高-6.3m,8#楼基础底标高为-5m,****楼基础布置图中提供了相关地下室墙体的大样图,以何为准,请明确?

回复:5#、6#、7#、8#建筑从建筑定性上是无地下室,结构因基础埋置深度的要求设计为地下封闭空间,****楼基础布置图中地下室墙体大样图进行施工此地下封闭空间。(严格意义讲5#、6#、7#、8#****楼的这个位置叫地下封闭空间,不叫地下室)。

5、能否提供二期场地内地下管线探测完整的cad图纸?

回复:招标文件中已提供《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报告(盖章版)》及对应CAD文件。

6、能否提供本项目效果图?

回复:以发出的图纸为准。

7、踏勘过程中未见二期临水、临电接驳口具体位置及具体规模。请业主单位明确?

回复:临电为专业暂估价工程,外部电源线路、接驳点位、相关参数等信息以供电单位核准的临电方案为准。现无具体用水接驳点位及相关参数,施工前以项目属地水资源供给单位通过的方案为准。

8、****大楼,十六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图号S-W-FP009)中关于型钢结构A节点标注钢骨柱长度为2m,但是根据对应位置墙柱平法施工图(图号S-W-CU005)中,柱号KZ6a、KZ8标注钢骨柱范围是62.350~66.550,钢骨柱长度为4.2m。请明确钢骨柱长?

回复:以图号S-W-FP009中关于型钢结构A节点标注钢骨柱长度2m为准。

9、现场已有华西项目部,占用4#楼位置,是否在二期施工开始前由原施工单位自行拆除?

回复:由原施工单位自行拆除。

提问九:请问:我单位提供的类似业绩,***平台可查询到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但平台内业绩技术指标及业绩技术指标详情页面无显示;竣工验收信息无显示。根据施工许可办理时间、合同工期推算,竣工时间满足本项目要求,***平台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截图,并补充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中“注”要求执行。

提问十:1、招文P31第10.18条特别说明事项:“承包人在投标时仅需承诺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即可(承诺函格式自拟)。”请问是否能提供承诺函格式?此承诺函放入投标文件的哪个位置?

回复:承诺函格式自拟,此承诺函可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中。

2、招文P28“(2)电子投标文件为一个扩展名为 CDT 的文件。其中,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 CJZ 格式的工程造价数据文件是由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DBJ51/T048-2021)的造价软件生成。”请问本项目若使用“宏业造价软件清单计价专家N10最新版(版本号:2026.09.01.013)”,是否可行。

回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现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7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报价CJZ电子数据文件前,应使用“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标准检查工具软件”对数据文件格式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因数据格式不符而无法进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软件可在省政府政务服****中心网站(http://****.com)、***网http://www.****.net)、***网http://www.****.net)免费下载使用,生成的“CJZ”格式文件需满足《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DBJ51/T048-2021)。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含综合单价分析表)”文件对应的版本号是2.1,是否最终生成的CJZ电子投标文件的接口也是2.1,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不含综合单价分析表)CJZ版本号为2.1,投标人自行考虑编制软件,递交的投标文件相应CJZ文件版本号可向相关软件公司咨询。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2)投标报价的单位应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一致(即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不作实质性要求,但工程量清单总说明:“4.2已标价清单的金额(价格)均以人民币“ 元” 为单位,综合单价及总价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两处要求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已标价清单按工程量清单要求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工程量清单总说明:“3.11.6.2总承包服务费:本工程无总承包服务费。”但招文P51:“投标报价初步评审: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的属于废标项”。请问若投标时未填写总包服务费是否会导致废标?

回复:招标文件原文已明确“(十五)当招标文件中确定招标人有专业工程单独发包,要求投标人提供协调服务或(和)招标人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工程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保管等相关服务时,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的;或当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的”应当否决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未要求提供相关总承包服务。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中给定的费率及金额填报。

6、工程量清单总说明:“3.11.6.5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本项目需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中已计入了100.00万元(含税)作为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金额填报在专项工程“ 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 费用汇总表第5条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中”,但在计价文件中由于计算税金时小数点尾差影响,含税金额是1000000.01元,请问若投标时忽略此差异,投标人不做任何修改,投标总价按1000000.01元汇总,是否会导致废标?

回复: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属于不可竞争费,投标人须按给定不含税金额填报。

7、工程量清单总说明:“3.11.6.1投标人投标时对计日工不做报价,施工过程当中发生零星工作项目用工时,计日工的单价按照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公布的零星工作项目的单价标准作为结算单价。”但招文P52-53:“投标报价初步评审:(十四)投标报价中计日工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属于废标项”,请问若投标时未填写计日工报价是否会导致废标?

回复:招标文件原文已明确是“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应当否决投标。

8、本项目垃圾外运及处置费的控制价为1000.00元,请问投标时垃圾外运及处置费报价是否不得超过其控制价1000.00元?若超过控制价是否会被判定废标?但根据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垃圾外运及处置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结算不作调整。”以及《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川建标发〔2026〕178号第二十条:“工程垃圾外运及处置费填报金额须大于0。”请问垃圾外运及处置费报价金额是否只需要大于0,不受控制价1000.00元影响?

回复:自主报价即可,不受招标控制价影响。

提问十一:能否提供PDF版本或者EXCEL版本的招标控制价清单?

回复: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不含综合单价分析表)以发出的CJZ文件为准。

提问十二:招标文件P351: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以及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招标文件P352:承包人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8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并按发包人要求限期改正;与招标文件P433:第三条 主要负责人的管理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负责人,应保证其及时到位且常住现场进行本合同工程的管理,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承包人必须将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押证,至竣工终验移交后退还。如因承包人的原因更换上述主要人员,将处以违约金(除承包人遇不可抗因素,并报请发包人同意的情况外): 1.更换项目经理,违约赔偿金人民币 5 万元/人·次; 2.更换技术负责人,违约赔偿金人民币 3 万元/人·次; 3.更换专职安全负责人,违约赔偿金人民币 3 万元/人·次 上述两处违约金标准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根据合同专用条款16.2.5的约定“若本合同正文条款、合同附件条款与发包人现行相关工程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就同一违约情形、责任标准、违约金金额约定不一致或存在冲突、歧义的,统一适用约定标准更严格、违约金金额更高、责任约束更重的条款执行”。

提问十三:因成都市投标软件制作软件对投标文件大小有限制,本项目金额大,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存很大,影响标书编制上传,且综合单价分析表在清单中已有体现,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PDF文件中是否可以不上传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标后再行提供?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提问十四: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3投标人资格要求3.1.4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已完成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9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中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中“(三)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中“注”的相关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注”提供项目经理资料,项目经理业绩应真实有效。

提问十五:“经济技术方案”要求单独编制,请问“经济经济技术方案”放在商务标的“其他材料”中,还是放在“技术标”中?

回复:“经济技术方案”放入标文件格式的其他材料中。

提问十六:6、****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单位和费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该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请明确本次投标报价是否需要单列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相关费用?

回复:根据清单报价说明第3.12.123投标人需考虑完成本工程竣工备案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工作,备案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向相关部门缴纳,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7、招标文件P336第11条要求“在图纸会审后1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签章齐全的正式图纸会审记录,同步形成清标工程量清单”。图纸会审完成后 10 日内完成清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并移交,该工作周期时间紧张,且该时限约定与专用合同条款 1.13 条相关时间要求存在矛盾,请招标人对该条款的完成时限予以调整或澄清。

回复:根据合同专用条款1.13“清标工作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启动,依据正式招标图开展,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并完成备案后60个日历天内(或第一次进度款支付前)完成”,图纸会审记录需于清标完成前10日出具。

8、招标文件P337第20条约定了已竣工程移交前承包人的管护责任,但未明确工程接收主体、竣工后完成移交的时限。如因接收单位原因迟迟不接收工程,将造成承包人管护成本持续增加,请招标人补充明确接收单位、工程移交时限,以及逾期接收情形下管护责任、费用承担规则;

回复:移交期限及费用承担规则详见工程量清单总说明3.12.122条。

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2《****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结算管理办法》中约定了竣工结算书的报送时限,未明确发包人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的时限,请招标人补充约定结算审核完成时限。

回复:发包人结算审核涉及内部审批、第三方复核及相关报审工作,审核周期受资料质量、争议处理等客观条件制约,不具备固定时限,本项目不另行约定发包人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时限。承包人应完整报送结算资料并配合审核工作,结算争议按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10、招标文件P57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过对投标报价(包括规费计取基础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30%的说明)的分析、论证、评估,认为其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应认定该投标人擅自改变规费计取基础报价。”将被否决投标。本项目电梯工程招标控制价中规费计取基础数值为0,投标人投标报价规费计取基础无论填报任何数值,均无法与控制价 0 值做 ±30% 幅度对比。请招标人明确该特殊情形下评审如何执行。

回复:招标文件原文明确“(一)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单位工程的规费计取基础(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30%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投标报价中规费计取基础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可根据分析情况和评审需要向投标人提出询问。(二)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单位工程的规费计取基础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30%的,评标委员会通过对投标报价及投标人的答复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估,并按照下列原则判断投标人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规费计取基础的情形。” 的是单位工程的规费计取基础,电梯工程为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

11、土石方、大型机械及施工降排水工程中土石方挖方大于土石方回填方,且无余土弃置清单项;

回复:请按清单报价说明第3.12.11条“本项目土石方工程按场内平衡考虑,原则上不产生土石方外弃,如遇确需外弃的土石方(含淤泥、白色垃圾、电杆、混凝土或砌块、建渣等),外弃价格按不含税综合基价35元/m3*(1-总体投标下浮比例)执行,运输距离、堆放场地等费用已包含在不含税综合基价中,投标人需知悉并接受”执行。

12、根据《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鉴于本项目建设规模大、施工工期长,建议按施工分阶段实施过程结算,结算节点划分为: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地下室工程施工至 ±0.000、主体工程、外装工程、室内装修及消防、空调、弱电等安装配套工程。

回复:结合项目过程中实际的资料完善程度,视情况而定。

1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2.6"若发包人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不论何种原因,不因此承担任何资金利息或因此造成的其他费用或损失",条款中 “不论何种原因” 的约定存在显失公平问题,建议修改为:发包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回复:本项目为财政资金出资项目,合同已明确约定各节点价款支付时限,发包人将严格恪守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不存在主观故意拖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形。

1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12.4.4(7):审减率≤5%基本费发包人承担、效益费承包人承担;>5%全部承包人承担; 附件12第17条:审减率≤10%基本费建设单位承担;>10%全部承包人承担;第24条:复审效益费(审减额5%)承包人承担 两处条款关于审减率阈值、审核费用分担规则约定不一致,请招标人予以统一明确;

回复:1.按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12.4.4(7)为准。

2. 附件12第24条不适用本项目。

1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关于结算资料报送时限,专用条款14.2:竣工验收后45日内,逾期2000元/天或万分之零点一取高值 附件12第12条(三):A档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附件1第五条(三):1000-5000元/天; 上述条款对结算资料报送时限、逾期处罚标准约定不一致,请招标人予以统一明确。

回复:根据合同专用条款16.2.5的约定“若本合同正文条款、合同附件条款与发包人现行相关工程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就同一违约情形、责任标准、违约金金额约定不一致或存在冲突、歧义的,统一适用约定标准更严格、违约金金额更高、责任约束更重的条款执行”。

提问十七:1、请问业主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产品名录清单是否以附件承诺形式放置在其他投标资料中?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10.18特别说明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此承诺函可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中。

2、在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未明确项目附近弃土场及运距,请问业主是否明确运距和弃土场位置?

回复:请按清单报价说明第3.12.11条“本项目土石方工程按场内平衡考虑,原则上不产生土石方外弃,如遇确需外弃的土石方(含淤泥、白色垃圾、电杆、混凝土或砌块、建渣等),外弃价格按不含税综合基价35元/m3*(1-总体投标下浮比例)执行,运输距离、堆放场地等费用已包含在不含税综合基价中,投标人需知悉并接受”执行。

3、请明确场内树木是否需要移植?若需要,请明确移植位置。

回复:移栽植物详见植物总平面图。

4、此项目建设面积较大,请问业主是否提供临设建设场地?

回复:未在红线外提供专门临时设施场地,如需利用建设范围内区域作为临时设施场地,施工总包单位须在保证工程正常开展条件下,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报监理、代建、业主批准后实施。

5、该项目地理位置较为复杂,地下管线较多,是否提供地下管线图,以便提前进行管线迁移?

回复:招标文件中已提供《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报告(盖章版)》及对应CAD文件。

6、防水单位工程中考虑附加层后综合单价较低,请问业主是否调整?

回复:请按合同条款执行。

7、请问投标人是否需要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若需要,是否可以放在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回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8、由于该项目土石方工程量较大,且单价较低,请问业主现场是否具备堆土条件,若没有是否对土石方单价进行调整?

回复:请按清单报价说明第3.12.10条“由于施工场地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土(石)方场内外临时堆放、二次及多次转运、装卸车等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第3.12.11条“本项目土石方工程按场内平衡考虑,原则上不产生土石方外弃,如遇确需外弃的土石方(含淤泥、白色垃圾、电杆、混凝土或砌块、建渣等),外弃价格按不含税综合基价35元/m3*(1-总体投标下浮比例)执行,运输距离、堆放场地等费用已包含在不含税综合基价中,投标人需知悉并接受”执行。

提问十八:部分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相关资料(如检测报告、证明文件、认证证书等),是否理解为投标时无需提供上述资料,在实际工程实施时提供即可?

回复:施工过程中提供,投标时无需提供。

提问十九:技术部分: 1、本工程作为学校工程,对竣工时间是否有特殊要求(如竣工时间定在2028年8月)?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执行。

2、学校北侧的空地是否可以作为临时办公及生活区搭设场地?

回复:未在红线外提供专门临时设施场地,如需利用建设范围内区域作为临时设施场地,施工总包单位须在保证工程正常开展条件下,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报监理、代建、业主批准后实施。

3、本项目的临时用电的接口在什么位置?分****公寓、产教融合用房区域有多远?

回复:临电为专业暂估价工程,外部电源线路、接驳点位、相关参数等信息以供电单位核准的临电方案为准。

4、学校已建成的一期部分是否2026年9月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对安全文明施工是否有特殊要求?

回复:一期部分已于2026年9月投入使用,二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应严格按照现行住建部门安全文明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1)注:1.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第七条规定,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请提供危大工程清单

回复:详见S-W-NT004结构设计专项说明。

提问十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按《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执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项目安全总监应当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 2 年。请问本行业从业年限的证明资料可否采用格式自拟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投标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年限的证明?

回复: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格式自拟。

提问二十:1、招标文件P11页前附表1.3.3质量要求为:“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合格标准”;招标文件P207页三、质量标准为“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四川省、成都市现行综合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招标文件P362页5.1.1质量要求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请问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以何为准?

回复:招标公告1.3.3条与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三、质量标准,表示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代表工程质量应达到法定最低要求。合同专用条款5.1.1质量要求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表示本项目设定的质量创优目标。两者不矛盾。投标函及附录中以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填写,即“达到国家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2、招标文件P64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3(4)经济技术方案要求“结合项目特点,从政策分析、财税分析、建筑市场资源分析等方面,以本项目施工组织中对项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为核心,制定落实有效的经济技术方案”。为更好的切合本项目实际,请问能否提供方案提纲供投标人参考?

回复:投标人自拟,放入标文件格式的其他材料中。

提问二十一:专用合同条款中12.1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双方同意,发包人履行本合同支付义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票据(含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保理以及经双方协议确认可用于抵偿债务的实物或其他财产性权利。问:商业承兑汇票和保理是否能取消;若不能取消,请明确各种支付方式的比例?

回复:本项目工程款实际履约以银行转账为主要支付方式,商业承兑汇票、保理、实物及其他财产性权利抵偿债务仅为合同兜底备用选项,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不会启用上述备用支付方式。

提问二十二:能否提供PDF版本或者EXCEL版本的招标控制价清单?

回复: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不含综合单价分析表)以发出的CJZ文件为准。

提问二十三:招标文件P64要求单独编制的“经济技术方案”是放在投标文件第七、其他材料后面?还是编制在投标文件第四、施工组织设计中,以章节体现?

回复:“经济技术方案”放入标文件格式的其他材料中。

提问二十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914804.28 元,招标控制价CJZ中显示按此金额取税后为1000000.01元”;专用合同条款5.1.1“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如本项目最终获得上述奖项,结算时发包人按100.00 万元(含税)进行支付……”。投标清单是否按控制价中1000000.01元记取?

回复: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属于不可竞争费,投标人须按给定不含税金额填报。

提问二十五:1、现场水、电拨接点位置未有写明,希望提供拨接点位置。

回复:临电为专业暂估价工程,外部电源线路、接驳点位、相关参数等信息以供电单位核准的临电方案为准。现无具体用水接驳点位及相关参数,施工前以项目属地水资源供给单位通过的方案为准。

提问二十六:招标文件评分条款中约定近 3 年作为承建单位获得1个鲁班奖得2分,仅认可承建单位取得的鲁班奖,排除参建单位鲁班奖业绩。根据鲁班奖评选办法,参建单位同样经完整评审流程、正式颁发鲁班奖证书,能够证明企业施工质量管理能力;近期成都地区同类大型公建项目并未限定仅承建单位才可计分,本项目无特殊工程特点与技术难度,设置该身份限制与项目实际履约需要不相匹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建议修改该评分项,取消 “作为承建单位” 的限定,投标人以参建单位身份取得的鲁班奖同样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奖项评选办法规定申报工程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承建单位即为总承包单位,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招标,且项目满足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基本条件,招标文件中对该项目申报奖项有相应要求,设置相关评分条件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符,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提问二十七:商务部分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3.1计量原则(3)本工程计价基础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根据《川建标函〔2026〕68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2026年9月1日以前已经发出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或已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非招标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承包合同执行。”本项目招标节点跨上述规范施行时间,请明确本工程实际计价基础执行 GB50500‑2013 配 2020 四川省定额,还是执行 GB/T50500‑2024 配套 2025 四川省定额。

回复: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配套文件;

计价定额: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组价执行;

2、清单编制说明中:“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本项目需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中已计入了100.00万元(含税)作为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金额填报在专项工程“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费用汇总表第5条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中。如本项目最终获得上述奖项,结算时发包人按上述金额进行支付,如本项目最终未获得上述奖项,发包人除全额扣除100.00万元(含税)的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外,还另外要从本项目承包人最终结算金额中扣除100.00万元(含税)作为未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违约处理。” 根据《四川省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指导意见》川建发[2015]9号:“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该工程建安工程造价(招标工程按招标控制价,非招标工程按签约合同价,下同)的3%给予补偿奖励,对工程监理单位按监理总费用的4%给予补偿奖励;”本招标文件计取的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低于文件规定标准;同时条款仅约定鲁班奖的奖惩规则,未对项目获评省级、市级优质工程等次优奖项时创优补偿费计取方式作出约定,与川建发〔2015〕9 号文件相关要求存在不符,请招标人予以澄清、调整。

回复: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招标文件P53投标报价初步评审约定:“(十五)当招标文件中确定招标人有专业工程单独发包,要求投标人提供协调服务或(和)招标人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工程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保管等相关服务时,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的;或当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清单内仅 “临时用电工程” 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请招标人明确:该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属于招标人专业工程单独发包范围;本项目是否还存在其余专业工程单独发包内容。如存在其他单独发包专业工程,请明确对应金额及投标人投标报价填报位置。

回复:临电工程属于专业工程暂估价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无其他发包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

4、招标文件P53投标报价初步评审约定:“(十六)投标报价中应填报而未填报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招标清单中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给定清单金额为 1000 元,请明确: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该费用是否可以高于 1000 元自主报价。

回复:自主报价即可,不受招标控制价影响。

5、请明确本工程电子标导出接口是否为CJZ2.1接口?

回复: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不含综合单价分析表)CJZ版本号为2.1,投标人自行考虑编制软件,递交的投标文件相应CJZ文件版本号可向相关软件公司咨询。

招标人:****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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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2449/bz5RbKABni4p5U9Xr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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