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中心
项目名称: 2026年污水处理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2026年污水处理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5786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浦东南片地区公共污水的收集、输送、处理、污泥处置以及涉及区域内公共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焚烧)设施运行管理的委托服务及相关综合保障业务。
备注:
标项名称: 2026年污水处理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3282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浦东南片地区公共污水的收集、输送、处理、污泥处置以及涉及区域内公共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焚烧)设施运行管理的委托服务及相关综合保障业务。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998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在具体釆购过程中,我中心提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釆购”的条件,理由如下:1、上海南汇排水有限公司自浦东南片区具有污水处理设施以来,一直负责该区域污水处理系统整体性综合业务的运维管理,是唯一有本项目运营经验的供应商,截至目前一直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本项目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则将造成目前区域内安全、稳态污水处理系统的不确定风险,****城市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性、对城市的有序管理可能产生不确定因素,对城市运行和民生保障等可能造成安全风险;
2、本项目包含约600****城市地下污水输送管线、37个泵站、1家污泥焚烧厂(设计800吨/日)及1家污水厂(设计40万吨/日)的运营管理,目前暂无同类企业可以同时提供保障浦东南片地区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的设施服务与运行管理;
3、对照《政采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并参照上海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的“市属方式”,从公共排水系统项目运行的安全性、民生性和保障服务稳定性方面考虑,****城投污水处理公司为唯一可行的服务供应方。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我中心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上海南汇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路****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0日 至 2026年06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仲老师
联系地址: ****路****号
联系电话: 181****042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需求论证材料.PDF (2.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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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25/Xw6-sJ4Bni4p5U9XVAi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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